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自查报告根据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全省青年文明号大检查活动的通知》(鲁创青文[]12号)通知要求,我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进行了自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自查报告
根据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全省青年文明号大检查活动的通知》(鲁创青文[]12号)通知要求,我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进行了自查,现结合会计核算中心工作实际,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必要条件:
1、核算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中35周岁以下青年占集体人数的100%,主要负责人年龄33岁。
2、团组织机构健全,设有团支部,规范有序的开展了团的各项活动。
3、自核算中心成立以来,集体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创建氛围:
1、财政局和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文明号创建活动,成立创建领导小组,中心
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制订了明确的创建目标、计划和岗位创优标准,创建成效显著。
2、①在核算中心大厅显著位置公示了争创省级“青年文明号”主要创建内容;②有“积极争创省级青年文明号”宣传口号及标语;③公布山东省青年文明号咨询监督热线(1680),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0531-86617000),市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0633-8781418),县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0633-6222054)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633-6222553)。
3、建立了创建台帐,内容齐全,文资料和图片资料都能反映创建的经过与效果。
三、主题活动:
1、开展文明礼仪实践活动。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和具体的培训时间和内容,开展了适合本单位的文明礼仪活动。
2、在全县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集体信用建设示范行动”。在中心大厅设置了意见簿和征求意见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核算中心全体成员熟悉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和服务承诺内容。兑现服务承诺,没有群众投诉现象。
3、开展团员意识教育活动。团组织健全,团的活动规范,有制度,有会议、活动记录;活动阵地、园地规范有行业特色;团员青年能够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了解本单位青年文明号创建过程,上岗团员佩戴团徽。集体负责人参加过由市级以上团委组织的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培训班,集体成员熟悉团的基本知识、历史和青年文明号基础知识,了解“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意义和宗旨,熟悉行业生产、管理、服务规范。
4、开展了“青年文明号与困难青工一助一”活动。核算中心全体职工不仅有一流的职业道德,还积极遵守社会公德和倡导家庭美德;中心对1名下岗失业青年进行了资助和扶持,帮助其实现了再就业。
四、创建措施:
1、有明确完整的创建目标、计划、具体措施及创建口号和行业创优标准,创建理念充分体现青年文明号特点、共青团特色、行业特色。
2、政治思想工作开展得力,集体成员思想稳定,有较强的凝聚力。
3、创建过程中有记录,有图片,涌现出的典型
事迹有证书,经媒体报道的事迹有剪报及音像。
4、管理制度健全,分工明确合理,工作机制健全;有历年创建“青年文明号”的档案材料和实物资料。
5、积极开展青年创新创效活动、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青年岗位能手培养措施得力。
五、工作业绩
1、集体成员注重
学习,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文明并取得突出成绩;有牢固的信用、质量、安全、效益观念;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2、服务大局: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出色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效显著,得到党政领导的重视、支持和肯定,受到周围群众和服务对象的赞誉和好评。
3、服务青年:积极开展创新创效活动和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取得较好的人才、经济效益。
4、特色服务:根据核算中心业务特点,制定了优质服务
制度、规范管理机制、竞争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经济效益、管理水平、职工素质在财政系统中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导向性。
一年来,我们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中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是与上级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在县财政局的正确
领导下,在团县委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
工作部署,团结一致,奋力开拓,争取更大的成绩。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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