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双随机一公开暨两法衔接工作自查报告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人社局双随机一公开暨两法衔接工作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人社局双随机一公开暨两法衔接工作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114号)和《XX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苏办发[20xx]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和“两法衔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运行机制
1、出台实施方案。《XX市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下发后,我局研究出台了《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双随机”的要求,强调要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快配套制度建设,明确工作步骤。
2、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全面梳理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清单包括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及内容,明确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全部开展随机抽查。目前,我局共有12类事项纳入了抽查范围。
3、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在全面摸清市直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分类分级管理的抽查对象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对象库力争涵盖全部被监管用人单位,并统一名录库建立标准。检查人员名录库涵盖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并坚持专业背景、岗位职责与监管事项相统一原则,确保“双随机”匹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今年我局监察支队共梳理出随机抽查市场主体1300家,执法检查人员12名。
(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1、合理确定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1)抽查方式。根据市直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的实际情况,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两种方式:定向抽查主要面向监管对象多、用工规模大、区域集中等特定条件下监管对象,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针对所有监管对象,不设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根据抽查工作任务量确定,两种方式结合应用,确保执法效能。(2)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做到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抽查比例:市直用人单位抽查对象每年一般在10%左右。抽查频次:每年至少抽查二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单位,将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对一些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等,实施全覆盖重点监管,将面广量大的一般性小微企业按适当比例进行随机抽查。20xx年上半年市直通过双随机系统产生确定参加书面审查1300家,实际参加1280家,下半年在8月中旬和9月下旬分别对书面审查单位随机抽查30家和120家用人单位开展用工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规范执法检查,提升服务质量。
2、使用抽查摇号程序。结合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系统中的“双随机抽查”模块,依托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电脑随机摇号,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做到执法检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3、及时公开“双随机”抽查信息。(1)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局门户网站开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专栏,按要求及时在网上公布并向相关部门报送了前三季度“双随机”工作报告。(2)随机抽查结果通过XX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布,记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3)对随机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4)抽查中发现的劳动保障执法薄弱环节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缺陷的,及时与法制部门会商,强化工作成果增值运用。
二、“两法衔接”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机制建设
1、建立联动机制。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是否涉嫌犯罪把握不准的案件,我局及时主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适时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案件讨论。通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严格监督机制。坚持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公开执法内容、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积极配合市法制办、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行政监察,不断推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向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积极配合监察机关、法制办行政监督检查,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加强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建设。建立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智能互动的信息共享机制,集咨询、监督、预警等功能为一体,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形成劳动保障监察、公安、检察院三位一体、高效畅通的案件移送制度。我局明确专人与司法系统和公安系统对接,并派员参加今年8月下旬XX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后按照有关要求将移送案件报送至共享平台。
4、建立学习交流研讨机制。我局不定期联举办业务座谈会、工作经验交流会、法律法规培训班等活动,统一调查取证标准、案件移送程序和疑难案件共同协商机制等内容,切实增加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的认识、提高行政与刑事案件的鉴别能力,努力形成部门高效协同、案件流转顺畅、群众满意度高的良好工作
(二)加强案件移送办理工作
我局在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符合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标准的,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及时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同时抄送检察机关,切实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等现象的发生。
截止今年11月份,全市人社系统共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件,其中市直1件,有力震慑了欠薪逃匿等恶意拖欠职工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同时,我局按要求准时报送“两法衔接”工作报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阶段,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和“两法衔接”工作,不断提升劳动用工执法监督水平。
(一)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责任清单,建立依“清单”追责机制,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进一步抓好“双随机一公开”和“两法衔接”制度的落实。
(二)坚持公开公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监管效能,优化用工市场环境。实施抽查事项、处罚案由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用工人单位及劳动者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坚持协同高效。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市、县(市、区)、
乡镇(街道)三级统一的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推进综合执法、监管和服务,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公安、检察院三位一体。
(四)坚持联合惩戒。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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