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方案10篇(2022年),供大家参考。
政法,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专政机关及其专政职能。政法机关一般指党委政法委、纪检监察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反邪教机构、武装警察部队等相关部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方案10篇范文,欢迎参考借鉴~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部署,按照杭锦旗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区、全市、全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加强执法监督,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对执法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一律核查、一律解剖、一律问责、一律通报,基本实现“五个进一步”和“五个确保”。一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有效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确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法,心中有纪;二是进一步遏制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执法中的顽瘴痼疾,确保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法监督,有效解决监督乏力、网上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确保形成更加完备的监督管理体系;四是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有效解决制度存在的漏洞,确保构建更加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五是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素质能力,有效解决本领不够、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确保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执法铁军。
三、重点整治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紧盯受立案管理,集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群众上门报案,未落实“三个当场”要求;接报案后该受不受、该立不立,受立案后不及时查处,以及违法受立案。
(2)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该及时采取侦查措施不及时采取;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或嫌疑人,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
(3)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懈怠,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违法通知不认真回复执行。
(4)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受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2.工作措施:
(1)梳理排查。通过查询110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核查账务账簿、回访当事人、梳理信访举报投诉等方法,对2018年以来行政、刑事警情和在办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
(2)集中整治。聚焦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和食药环、盗抢骗、黄赌毒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案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包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对新发警情的受立案情况和决定,加强审核监督,防止边治边犯。
(二)紧盯打伞破网,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中暴露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中暴露出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罪不究,不作为、乱作为。
(2)认定标准不一、审核把关不严、深挖力度不够、取证能力不强。
(3)参与或变相参与社会黑恶势力,充当其“保护伞”。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要按照准确核查、限期清零、件件有结果的要求,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交叉核查、视频调度等措施,全面核查、认真反馈群众举报线索。重点梳理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扫黑办挂牌督办、重点关注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展,确保线索核查工作扎实落地,确保所有举报线索清仓见底。
(2)集中整治。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在逃黑恶犯罪分子,确定一批目标逃犯,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大情报等,加大预警分析,强化追捕力度,持续抓好追逃工作,组织开展境外黑恶逃犯集中抓捕行动,逐人落实追逃责任,加大追逃力度,努力实现逃犯“清零”,以最大战果取信于民。
(三)紧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集中整治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和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正确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不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对企业等市场主体违法立案、越权办案、违反法定程序、滥用强制措施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账户、账册、财产,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
(3)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保护不力,企业投诉无果。
(4)对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假冒伪劣等侵害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
(5)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
2.整治措施:
(1)排查梳理。对2018年以来仍在查办未有明确结论,上级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申请刑事复议复核、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以及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或者犯罪线索逐件逐条进行清理。对排查出的执法问题、案件和线索要制定任务清单,逐一逐条进行核查。
(2)查纠整改。对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和线索,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存在分歧的重大疑难案件,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多警种、多部门联合调查、集体通案,或者从全区公安机关法治专家人才库、公职律师抽选精干力量协办,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等形式进行专家会诊,提升查办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公正性、权威性。
(四)紧盯严格强制措施管理,集中整治违规取保候审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取保候审适用对象不符合法定条件,利用取保候审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2)取保候审后中断侦查,未及时移送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未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3)解除取保候审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未依法依规及时对案件作出处理,造成案件长期搁置。
(4)未按要求设立、使用保证金专用账户,违规收取、保管、没收、不及时退还保证金,截留、坐支、挪用、侵吞保证金,保证人不符合条件,人保、财保并用。
2.工作措施:
(1)清理排查。通过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核对相关工作台账、调阅案件卷宗、财务账簿、梳理信访投诉等途径,分门别类、全面细致地排查2018年以来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人员的数量、相关处理进展及保证金等情况,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
(2)集中整治。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规、遵守办案程序等方面认真进行核实,找准找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取保候审违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逐一认真研究确定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细化具体的整改进度、工作步骤、解决措施、责任目标。对疑难复杂案件,要积极会商检法机关、提请当地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
(五)紧盯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制度,集中整治涉案财物管理违规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没收,以及超范围超期限查封、封存、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
(2)不开具法律文书、专用收据和财物名称、种类、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来源去向登记不清。
(3)无专门场所、无保证金扣押款专户、无专人管理,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专户,坐支、挪用、私分扣押物品。
(4)不严格执行交接手续、该移送不移送甚至私自处理。
(5)返还财物不及时,随意没收保证金等。
2.工作措施:
(1)排查清理。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正在办理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来已办结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前已办结但当事人因涉案财物问题仍在信访投诉的案件进行排查清理;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逐案登记造册,彻底摸清底数,做到物案关联,逐案建档。要通过排查清理,及时发现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2)集中整治。对梳理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实行限期整改、挂牌整改,靶向整改、源头整改,要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间、整改措施、责任人,以任务书、交办单等形式挂牌立项,确保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地落实,真正实现办案与保管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到位。
(六)紧盯执法办案纪律要求,集中整治违规异地办案和违反“三个规定”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和《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要求、不规范履行办案协作程序,趋利性执法和单方面跨区域执法、超管辖权限办理案件和争抢案件、过度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2)超越职权下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变更强制措施、降格或者升格处理案件的命令等。
(3)超越职权私自向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提出案件管辖、定性处理意见。
(4)超越职权批转涉案材料。
(5)向办案单位负责人或者办案人员提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当事人近亲属、代理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
(6)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7)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8)不主动、如实记录、报告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以及其他问题。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通过上级通报、异地警务情报信息交流、涉警舆情等渠道排查异地违规办案线索,组织核查,发现问题。通过个人填报、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受理信访举报投诉、调阅案卷、走访纪检督察部门等形式、全面排查梳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违反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2)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深入贯彻公安部“六个严禁”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安机关跨省异地办案协作工作的通知》,切实明晰审批流程,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坚持“打招呼”和不如实记录报告的一起查、一样严,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三查”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相关单位和领导严肃追责问责。对故意隐瞒、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推进,成立工作小组。
组长:XX(法制大队教导员)
成员:XX(督察大队副大队长)
XX(纪检监察室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案件复查审核、巡查监督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五、具体工作步骤
(一)自查复查,摸清底数。一是以执法办案管理平台数据为基础,统计全旗办案部门X年-X年X月X日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和执法办案场所使用情况,联系办案部门先行自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X日),法制大队组织民警进行复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底),对自查和复查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二是通过警综平台数据汇总数据,核实涉案财物的物品和数量时间截止为X年X月底)。
(二)纠错整改,强化督导。针对自查和复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排查,按册逐项整改(X年X月底前结束)。各执法办案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旗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针对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按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进行扣分,并将相关整改情况上报旗局专项整顿工作组和纪检、警务督察大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全旗公安机关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的重大举措,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行动。要迅速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在“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中统筹安排,通过教育整治活动,着力破解制约全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效果的难点问题,彻底根治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顽瘴痼疾。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旗公安机关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分工体系,切实加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将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谋划,深入发动,明确目标,细化职责,完善措施,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推动专项活动有序开展。实行月调度机制,各相关执法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在每月25日前,向旗局法制大队报送本月梳理问题清单和上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三)坚持整体推进。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整治督战,各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推动整治落实,确保专项活动清仓见底、不留死角;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调度,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等部门作用,推动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各执法办案部门要
(四)强化督导检查。旗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通过明察暗访、挂牌督战等方法,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要把学习教育、排查问题、整改落实贯穿整治全过程,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对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重新整改,对专项活动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形成长效机制。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要坚持急治标、缓治本,既要发现查处问题,坚决打好攻坚战,还要避免采取“运动战”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既要整改处理,更要查找根源,善于做调查研究,善于抓重点、抓顽瘴痼疾。要抓深层次的问题,遵循科学规律,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组织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必然要求,是打造新时代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的迫切需要。通过开展教育整顿,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政治能力、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的大提升,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担当作为,更好地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为统筹,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铅山、法治铅山建设,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根据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自2021年4月起,在全县司法行政队伍中开展教育整顿,为确保全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结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措施,打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全面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推进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中创特色、争一流,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铅山、法治铅山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大力开展教育整顿,突出抓好政治思想引领、纪律作风整顿、执法司法监督、履职效能提升,努力实现“一个确保、三个提升”目标,即: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可靠,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纯洁性、执法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
(一)强化政治建队,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可靠。全员开展政治轮训、全面开展政治督察,坚决全面彻底肃清xx、xx流毒影响,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永葆忠诚使命的政治本色,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
(二)整顿纪律作风,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纯洁性。坚持以案明纪、自查自纠、正风肃纪相结合,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干部涉黑涉恶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扎实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严格执行司法行政系统各项欣铁规禁令,着力克服“怕慢、假、庸、散”问题,进一步涵养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抵制腐蚀的免疫力,确保司法行政干部廉洁从政、秉公用权。
(三)严抓监督管理,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健全完善常态化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权力运行“六大体系”,加强对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动态监管,坚决整治执法不公问题。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活动、过问案件办理、规范接触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促进司法行政干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公正执法的实效取信于民。
(四)积极担当履职,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通过开展教育整顿,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政治能力、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的大提升,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担当作为,更好地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为统筹,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铅山、法治铅山建设,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三、方法步聚
根据全省、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开展学习教育、查摆纠正、整改落实、巩固提升贯穿于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过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动员,精心安排部署,研究细化措施,认真抓好抓细抓实组织实施工作。
(一)坚持正面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1、开展政治轮训。认真落实《江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综合运用脱产培训、党组中心组学习,单位集中专题学习,“三会一课”、网络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全面开展政治轮训,项目化、清单式推进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党内法规、决策部署精神。
2、进行在线测试。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平台,采取闭卷考试、在线测试、知识竞答等有效形式检验学习效果,激发干部学习热情,做到学习人员全覆盖、内容不漏项、形式多样化、增强实效性。
3、选树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好“我是党员我带头”、“争当方志敏式好干部”选树学活动,结合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大力发掘、推荐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并充分运用“法治铅山”等微信公众号和各类媒体平台,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队伍斗志。
(二)坚持以案示警,查摆纠正问题
1、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典型安全警示录、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对身边案例开展警示座谈等形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全体司法行政干部汲取深刻教训,坚守初心使命,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对党忠诚、拒腐防变、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个人进行自查自纠。6月下旬至7月上旬,以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派出)机构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为重点,深入开展个人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个人自查自纠主要内容为“四查四纠”:
一是深入查摆政治思想情况,及时查摆、纠正在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绝对领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县委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二是深入查摆履职尽责情况,结合疫情防控、维稳安保、执法办案、社会治理、司法行政改革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及时查摆、纠正初心使命不牢、履职能力不足、担当精神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
三是深入查摆公正执法司法情况,紧密联系执法司法工作实际,及时查摆、纠正执法司法行为不规范、违反“三个规定”、充分黑恶势力“保护伞”、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四是深入查摆廉洁自律情况,及时查摆、纠正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高利放贷、亲属违规插手或经营与本人职务行为相关联的特种行业和场所等问题。
个人自查自纠中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如实交待,争取从宽处理。
4、单位开展对照检查。7月中旬至下旬,要对照建设新时代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的标准要求,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暴露出的司法行政队伍突出问题,对照此次教育整顿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召开专题会议,举一反三,对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形成单位自查自纠报告。
5、做好配合工作。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进一步协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工作,依法依规加大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失职失责问题查处力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三)抓好问题整改,务求工作实效
针对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动真碰硬,有错必纠,违规必查,立行立改。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查究处理。注重务实管用,配套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警示教育常态化、干部岗位职权利益回避、执法办案监督制约等制度,着力构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制度体系。坚持效果导向,着力推动政治督察、政治轮训、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纪律条令等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增强制度执行力,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制度见效,切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
(四)坚持巩固成果,不断深化提升
对接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统一部署,进行再调度、再部署、再推进,巩固前期教育整顿成果,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县委政法委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整顿工作,力求取得更大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必然要求,是打造新时代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的迫切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要扛起教育整顿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发挥“头雁效应”,树好标杆,以上率下,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铅山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江文革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全系统教育整顿工作,研究制定重要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三)严格纪律要求。要以扎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抓好教育整顿工作。对教育整顿工作不认真、有关要求落实不到位、虚于应付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自查自纠中主动说明问题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干部,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者免予处理。对自查自纠不认真、应查未查、查而未改的干部,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暂缓提拔晋级、调整岗位等形式严肃处理;
涉嫌违纪违法的,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从严惩治。
(四)讲究工作方法。
要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督促司法行政干部自觉参加学习教育、领导干部主动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教育整顿工作稳妥、顺利推进。要注重正风肃纪与正面激励相结合,既刮骨疗毒、严肃法纪,又体现关爱、激励担当作为。要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让基层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整顿给司法行政队伍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坚持内外有别,强化社会正面宣传,防止负面舆情炒作。
(五)加大督查力度。局党组将适时对教育整顿组织实施、工作进展、实际成效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要注重在统筹推进案件评查、执法规范化检查中,深入发现执法和纪律作风问题,将其纳入教育整顿督促重点整改,确保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六)做好结合文章。要把开展教育整顿工作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扩大)会议、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同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同全面完成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以教育整顿开展促进工作任务完成,以司法行政工作奋争一流业绩彰显教育整顿成效。各股、室、处、所开展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要情况,请及时报送县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全体法官、干警思想和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整肃机关作风和纪律,进一步强化推进法院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有力促进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市中院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中纪委X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以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教育全院干警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当前形势,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守廉洁司法底线,改进司法作风,严格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执行权,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塑造人民法院良好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XX县人民法院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XX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由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日常工作。
三、整顿内容
(一)狠抓学习教育。一是着力解决一些干警执法意念不纯,大局意识不强,服务意识淡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个人利益至上,特权思想严重等问题。二是着力解决政治理论学习少、重业务轻学习、理想信念淡化、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三是认真查找和解决个别干警官僚作风严重,缺乏为民意识,处理案件方法简单粗暴,对待当事人“冷硬横推”等问题。
(二)狠抓工作纪律。一是认真查找和解决领导班子自身不硬、指挥不力、对全盘工作安排部署不周、管理松散、不管人、怕惹人的问题。二是认真查找和解决部门负责人不安心本职工作、当甩手掌柜、大部分时间忙于个人事务、工作被动应付、疲沓拖拉、敷衍塞责的问题。三是认真查找和解决部门之间缺乏团结意识,推诿扯皮、矛盾上交、责任下卸、不求作为,得过且过的问题。四是认真查找和解决审判效率不高、立案后久不开庭、合议后久不宣判,执行案件具备执行条件但无故拖延执行的问题。五是认真查找和解决部分干警审判质量意识差,责任心不强、法律文书出错,上传案卷不及时,出现纸质卷宗电子卷宗内容不同步的问题。六是着力解决一些干警精神萎靡、状态低迷、纪律松弛、在岗不干事、干事不用心、上班混日子、出工不出力、串岗溜岗等问题。七是认真查找解决部分干警不遵守法院规章制度、迟到早退、长期不上班、假借外出办案旷工逃班的问题。八是认真查找和解决个别部门、个别人泄露审判秘密,造成不良影响和负面舆情问题。
(三)狠抓公正廉洁。一是着力解决个别干警自律观念淡薄,接受当事人吃请或财物,以权换利、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二是认真查找和解决少数干警在办案过程中违反规定向当事人索要费用,以及公车私用等司法不廉洁问题。三是认真查找和解决少数干警消极执行、选择执行,重点解决执行款物管理混乱、查封扣押财物长期不处置、挪用执行案款的问题。
本次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XX年X月X日开始,至20XX年X月X日结束。
(一)动员学习、提认识阶段(20X年X月X日-X月X日)
1、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提升干警对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性认识,明确整顿重点,提高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务求取得实效。
2、加强学习,深刻领会。采取以部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广大干警学习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学习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有关纪律作风、廉政方面的规定。重点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两个《实施办法》,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深入学习《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文件,重温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六个不准”等规定。通过深入剖析违纪违法问题的思想根源,结合学习开展纪律作风自查自纠活动,每个干警务必写出一篇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心得体会和一份纪律作风自查报告交本院监察室(要求各庭室队组织学习的次数不得少于X次,并形成会议记录)。
(二)对照检查,处理问题阶段(20X年X月XX日-X月X日)
1、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按照活动要求,在深入剖析近年来法院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例及网络舆情案例等问题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个人和部门都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找出来”,对查摆的问题要深刻分析原因,认真进行反思,列出整改时间表和台账,整改措施要具体和可操作。凡是避重就轻,隐瞒不报,一经查实,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2、组织处理落实整改。在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通过抽查所办案件,明察暗访,走访群众等方式,发现问题,取措施,坚决整改,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纪律作风问题,要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对一般违纪行为,取组织谈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纪律处分等方式予以解决,积极“自我消化”。对于主动发现问题并积极改正的干警,除严重违法违纪的之外,可以免予处分;
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干警,要认真调查落实,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纪律处分;
对于严重违法违纪,隐瞒不报,凡群众检举(包括负面舆情)一经组织查实,严肃处理,给予纪律处分。在查处相关人员的同时,追究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的失职责任。另外,对活动中工作突出、效果明显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树立正面典型,加强正面引导,提升活动成效。
(三)总结提高,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X月X日-X月X日)
各庭室队要对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进行全面总结,针对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调查研究,针对干警个人及部门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列出整改措施和清单,对已整改的成效和未整改仍然存在的问题及差距,进行详细认真总结,总结报告于X月X日前交监察室(报告不少于3000字)。对查出和整改的问题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促进队伍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同时搞好回头望活动,对活动中的不足和失误进行查漏补缺,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为确保集中整治活动扎实开展,顺利推进,全体干警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到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是净化法院政治生态的重中之重,要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对于故意隐瞒、弄作假、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的,要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法院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活动领导组,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挖细查,迅速研究谋划,细化整治方案,切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院领导在分管范围内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牵头和监督责任,抓好督查和严格执纪问责。
3、严密组织,狠抓落实。全体干警要主动作为,协调配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查摆整改工作要在“准”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做文章,既要充分发挥广大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又要开展横向帮教和纵向指导。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轻重缓急,逐项解决,让群众看到成效,让干警受到警示。
4、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这次活动时间短、任务重,要正确处理好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与干警队伍教育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尤其要把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与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审判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检验、巩固和发展专项整治活动的成果。
县政法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全省、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报请县委同意,经县委政法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20年4月开始,在全县政法队伍中开展教育整顿。为确保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结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好人主义之害”等活动,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努力建设一支公平正义、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履行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大力开展教育整顿,突出抓好政治思想引领、纪律作风整顿、执法司法监督、履职效能提升,切实解决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努力实现“一个确保、三个提升”目标;
即: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可靠,提升政法队伍纯洁性,执法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强化政治建警,确保绝对忠诚可靠。在全县政法干警中广泛、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做到人员全覆盖、内容不漏项、形式多样化、确保实效性,坚决全面彻底肃清周永康、苏荣流毒影响,教育引导政法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永葆忠诚使命的政治本色,使得党员干警数量优势转化为队伍建设质量优势。
(二)强化纪律束警,提升政法队伍纯洁性。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以案示警、自查自纠、正风肃纪、解放思想大讨论有机结合,通过开展政法干警涉黑涉恶有关案例警示教育,突出问题大起底大整改,集中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法不严和“怕慢假庸散”等纪律作风问题,促进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筑牢思想防线;
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警。
(三)强化监督治警,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监督管理,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通过开展案件评查、动态监管,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活动、过问案件办理、规范接触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推动政法干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强化担当强警,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通过开展教育整顿,以政法队伍政治能力、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的大提升,更好地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全面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为xx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环境。
三、方法步骤
集中整顿活动从4月初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4(4月15日至4月30日)
1、2020年4月上旬,召开全县政法信访暨全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将此项工作作为贯穿全年的政法队伍工作重点任务推进;
2、县委政法委机关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阅方案,研究部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工作,县政法各部门学习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3、县政法各单位结合全县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详细进行分解立项,制定具体方案和台账。会议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名单、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于4月30日前书面报县委政法委;
4、县政法各单位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科学制定本单位教育整顿期间政治学习时间计划课程安排,统筹运用党组(党委、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单位集中专题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项目化、清单式推进政治理论学习。政治学习计划安排于4月30日前报县委政法委。县政法各单位还要分别拟定一份百分制的政治理论知识测试试题采取闭卷考试等方式,检验学习效果。
(二)自查自纠阶段5(5月1日至9月31日))
1、围绕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开展专项治理。深入查找和解决县政法单位领导班子中存在的状态不佳、干劲不足、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畏缩不前、争先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对软、懒、散的班子进行整顿;
对漠视队伍管理,不敢动真碰硬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直至建议组织部门予以调整。一要对照扫黑除恶斗争中暴露出的政法队伍突出问题,对照此次教育整顿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对照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县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支部)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认真查摆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形成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县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的自查自纠报告,于7月29日前报县委政法委;
二要研究制定严格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
三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政法各项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2、围绕政法干警为民服务意识差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县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人员存在的执法不规范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解决部分干警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解决部分干警慵懒散拖,为民服务意识差的问题。一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聚集“好人主义之害”,以党支部为单元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形成大学习、大讨论的生动局面。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要牵头组织分层分类开展调查研究,系统检视思想政治、素质能力、作风形象、队伍建设等方面弊端不足,列出问题原因,分析问题根源,撰写调研报告,纵深推进教育整顿活动;
二要开展自查自纠。在7月15日前,以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派出)机构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为重点,深入开展个人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县政法各单位班子成员、内设(派出)机构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个人自查自纠报告报本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审核;
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个人自查自纠报告报县委政法委书记审核后,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备案。县政法委书记个人自查自纠报告报市委政法委书记审核后,报市委政法委备案;
三要强化对政法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结合贯彻落实新时代“赣鄱先锋”选树学活动,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帮助群众、公正执法司法一线,大力发掘一批政治强、情怀深、业务精、口碑好的先进典型。广泛开展最强党支部、最美干警等创建(评选)有关活动,号召干警干部学先进、当先进、争先进;
四要广泛开展文明执法、文明司法活动,解决好简单执法、粗暴执法等方面的问题;
五要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坚决根治政法窗口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六要突出抓好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培训,健全落实执法资格考试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政法干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七要健全明察暗访、查办督办、公开通报、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八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诉讼难等问题进行暗访督查,并立项督办,推动整改解决;
九要紧盯执法司法活动重点环节,以审判机关的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检察机关的不捕、不诉、变更强制措施案件,公安机关刑事取保候审和行政处罚案件,司法行政机关的公证业务、法律援助案件为着力点,抽调业务骨干、办案能手,扎实开展一次案件评查活动,及时发现案件暇疵、错误,督促纠错补假,视情追责问责,督促干警公正执法司法。
3、围绕部分干警无视政治纪律、工作纪律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针对少数基层政法单位管理不规范,导致部分干警无视工作纪律,不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无故不上班或假期满后仍不上班;
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多发;
上班时间无故离岗、串岗、脱岗;
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打游戏、看电影、聚众闲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值班时间纪律松弛、精神懈怠甚至脱岗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一要开展明查暗访,对干警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并公开通报,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受理问题线索等多种方式,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二要对出现问题较多的政法单位进行挂牌督办、限时整改、不定期回访。
4、围绕部分干警违法违纪查处案件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排查政法队伍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徇私枉法问题;
严肃查处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插手经济纠纷等违法违纪问题。一要对现在掌握的案件线索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逐件进行甄别查处;
二要对处理信访案件中发现的徇私枉法、故意办错案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要对在执法办案中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一件不留地进行追究;
四要从严查处活动期间领导干部和民警顶风违法违纪问题,确保政法干警远离违法违纪违禁违规的“警戒线”;
五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处的政法干警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为重点,对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形成剖析报告。县政法各单位案例剖析报告于4月30日前报县委政法委。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2月底)
巩固提高阶段是确保整个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顿活动达到预期目标,切实转变队伍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拉近警民关系的关键阶段。
1、进行警示教育,抓好整改提高。把推动整改落实与专题警示教育相结合,围绕改进作风、增强党性修养,对前阶段查找出来问题整顿情况回头看,并结合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对干警工作、生活、纪律、作风、服务态度等存在的问题,在干警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干警心灵受到震撼,真正受到教育。
2、加强司法执纪,严查违法违纪。加强司法执纪力度,通过经常性明察暗访、阶段检查、巡查、案件评查、问题通报和责任追究等形式开展督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整顿不到位、整改成效不大,群众依然反映不断的,要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作出曝光、警示、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政法各部门结合自查排查和集中整治情况,对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进行汇总归纳、梳理立项;
属于有制度而没有执行到位的,出台严格的措施保证制度落实;
属于制度不完善的,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健全;
属于尚无明确制度的,加紧研究制定建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顿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xx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政法各单位要把开展教育整顿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政法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电视、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主要任务、具体要求,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公开曝光反面典型,为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展示活动取得的成效,推动整顿活动健康发展,让群众感受到政法队伍形象的明显变化。
(三)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要把教育整顿与当前政法工作有机结合,将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等各方面业务工作融入政治学习、问题查摆、整改落实全过程各环节,做到纪律作风问题整治与工作攻坚创新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把工作业绩评价纳入教育整顿成效评价范围,以更高的政治标准、更严的政治要求、更实的政治作风,促进政法事业长足进步。
(四)加强督导,强力问责。县委政法委将组织督导组对政法各单位教育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进行重点督察巡查,对推进缓慢、流于形式、问题突出的情况进行通报和责任查究。县政法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教育整顿工作的检查指导,着力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和推动解决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检务督察、警务督察等内部监督机制和手段,持续深入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监督检查活动,倒逼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特别要强化高压震慑,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人和事;
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法院教育整顿方案
为加强全市法院队伍思想和纪律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法院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有力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3至4月集中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着力解决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强化“四个意识”,让“严”和“实”成为法院干警的政治责任和优良作风,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敢于担当的法院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以强化法院干警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为重点,切实加强政治纪律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加强作风建设奠定思想基础。
(二)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始终。强化群众监督,眼睛向内找问题,多从自身找问题,联系实际找问题,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关键少数,把握重点、精准发力,追根溯源、见物见人,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
(三)坚持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真正摆进去,落实“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带头勤于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提高。
(四)坚持把边查边改贯穿始终。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持标准、不走过场,用工作的实绩、群众的满意来检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的成效。
(五)坚持把建章立制贯穿始终。有针对性地完善工作制度、行为准则,建立健全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患未然,深入抓、持续抓,避免不良作风回潮反弹。
三、整顿重点
(一)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
1.认真查找和解决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没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问题。
2.认真查找和解决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主义,信宗教迷信;不讲班子团结,搞团团伙伙;上下级之间称兄道弟,讲哥们义气;在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教育活动问题上不把自己摆进去,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的问题。
3.认真查找和解决政治言辞偏激,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方针政策说三道四的问题。
4.认真查找和解决阳奉阴违,我行我素,对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不去落实的问题。
5.认真查找和解决理想信念淡化、宗旨意识不强,个人重大事项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问题。
(二)思想观念方面
6.认真查找和解决领导班子自身不硬、指挥不力、不敢担当,对全盘工作安排部署不周、管理松散、不管人、怕惹事的问题。
7.认真查找和解决部门内部及部门之间缺乏团结意识,推诿扯皮、矛盾上交、责任下卸、不求作为,得过且过的问题。
8.认真查找和解决不安心本职工作、当甩手掌柜、工作被动应付、疲沓拖拉、敷衍塞责的问题。
9.认真查找和解决干事激情不高,业务能力不强,精神萎靡、状态低迷,干事不用心、出工不出力、串岗溜岗的问题。
10.认真查找和解决大局意识不强,服务意识淡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个人利益至上,特权思想严重;对党组决定瞎猜疑、乱评论,违反组织原则恶意“告状”的问题。
(三)工作作风方面
11.认真查找和解决官僚作风严重,缺乏为民意识,处理案件方法简单粗暴,对待当事人“冷硬横推”等问题。
12.认真查找和解决工作随心所欲,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办案、办事的问题。
13.认真查找和解决工作效率不高,不服从工作安排,布置任务不按时完成,立案后久不开庭、合议后久不宣判,执行案件具备执行条件而无故拖延执行的问题。
14.认真查找和解决工作质量意识差,责任心不强、法律文书出错,上传案卷不及时,出现纸质卷宗电子卷宗内容不同步以及在人事、后勤、行政管理等方面出现的差错问题。
15.认真查找解决不遵守法院规章制度,不履行请销假制度或不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上班迟到、早退、旷工、假借外出办案办事逃班的问题。
16.认真查找和解决泄露工作秘密,造成不良影响和负面舆情的问题。
(四)廉洁自律方面
17.认真查找和解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二条规定不彻底,存在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官僚主义、奢靡之风的问题。
18.认真查找和解决纪律观念淡薄,接受当事人吃请或财物,以权换利,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
19.认真查找和解决在办案过程中违反规定向当事人收取财物,以及公车私用等问题。
20.认真查找和解决公款公物管理混乱、查封扣押财物长期不处置、挪用执行案款的问题。
21.认真查找和解决监督检查不认真、教育整顿走过场、纠正违规不坚决、查处违纪不敢碰硬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全市法院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从2018年3月开始,至4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思想发动,提髙认识(3月底前完成)
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动员,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干警对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整顿重点,提出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院主要领导与分管院领导、分管院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部门每名干警分别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干警个人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要求,促进广大干警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参与到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来。
(二)组织学习,深刻领会(3月到4月10日)
以党支部和部门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广大干警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有关纪律作风、廉政方面的规定。要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两个《实施办法》、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队伍教育管理严防发生因法院干警行为失当引发负面舆情的紧急通知》、本院相关规章制度等文件。
(三)深入剖析,自查自纠(4月20日前)
要强化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法院职能及新常态下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着力查找法院工作及法院干警身上存在的问题,并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防止搞形式走过场,通过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市法院干警要紧紧聚焦“四个方面”的21个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要找出事例、剖析危害,以小见大、见微知著,真正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找出来”,对查摆出的问题要深刻分析原因,认真进行反思,列出整改时间表和台账。每名干警要结合学习教育情况和自身存在的问题,撰写自查自纠报告,报告严禁照搬照抄,严禁只讲成绩不谈问题。中院机关个人自查自纠报告以部门为单位于4月20日前统一交政治部,活动结束后政治部将进行通报。
(四)整改落实,总结提高(4月底)
在教育整顿活动中,对一般违纪行为,釆取组织谈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纪律处分等方式予以解决,积极“自我消化”。对于主动发现问题并积极改正的干警,可给以减轻或免予处分;对严重违纪的干警,要认真调查落实,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纪律处分;对于隐瞒不报,凡群众检举(包括负面舆情)一经组织查实,严肃处理,给予纪律处分。在查处相关人员的同时,追究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的失职责任。在教育整顿活动中要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审执各环节干警行为规范,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明确全市法院干警在从事公职时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并以此约束法院干警的日常行为。教育整顿活动结束后,各县区法院和中院各部门于4月底前向中院政治部写出专题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法院成立纪律作风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各区县法院党组书记是本院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对分管的部门负责,层层落实“一岗双责”。要把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作为履行党组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要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活动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法院督查督办及时跟进,在开展审务督查活动时把各县区法院和中院各部门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不定期进行督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二)严密组织,狠抓落实。全市法院要主动作为,协调配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查找问题要在“准”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做文章,既要充分发挥广大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又要开展帮教和指导。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轻重缓急,逐项解决,让干警切实受到教育。
(三)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要正确处理好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与法院队伍教育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要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检验、巩固和发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成果。要充分发挥媒体、舆情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的重要精神、决策部署和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及时报道法院系统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传递正能量。
为组织开展好常宁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按照中央、省委、衡阳市委、常宁市委统一部署和司法部、省司法厅、衡阳市司法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司法行政队伍自我革命的新需要,是确保司法行政队伍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市司法行政干警数量大,处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第一线,与群众联系最直接、最紧密,执法司法面临的矛盾集中、问题具体。组织开展好全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对于纯洁司法行政队伍、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更好做到“两个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围绕“五个过硬”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扎实推进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使全市司法行政队伍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三)对象范围。司法局全体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对象范围由相关专项治理方案另行明确。
(四)时间安排。从2021年2月底开始,时间为4个月左右,分为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3个环节。其中,学习教育环节约30天,查纠整改环节约75天,总结提升环节约15天,6月底基本结束。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根据司法部要求,延长到10月底。坚持以学习教育为先导并贯穿始终,把警示教育与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与总结提升结合起来,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二、学习教育环节
突出政治教育引领,深入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增强政治自觉、筑牢忠诚根基。
(一)深入开展政治教育。强化政治建警,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组织干警参加市委政法委举行的政治轮训,局一把手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面向全体干警讲主题党课,党课内容要讲理论、举实例、接地气,讲明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部署要求和本单位司法行政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努力方向。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和关于湖南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组织全体司法行政人员开展大讨论,引导广大司法行政人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精心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利用常宁本土丰富的红色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引导全体司法行政人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工作。通过举办延安整风等专题讲座、编印政治学习手册、开展主题征文活动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政治教育的实际效果。
(二)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司法行政人员深入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参加市委政法委组织的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作廉政教育报告会,深入剖析本地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例,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查处的具体案例,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参加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现场听违纪违法干警现身说法。组织司法行政人员观看警示片并开展大讨论,使更多人引以为戒。通过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方式,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全体司法行政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深入开展英模教育。组织全体司法行政人员学习《全省政法英模事迹材料汇编》和《全市政法英模事迹材料汇编》,观看政法英模先进事迹宣传片和《平安中国之守护者》影视片,教育引导司法行政人员学先进、赶先进。深入学习宣传政法系统在对敌斗争、打击违法犯罪、执法司法办案、服务人民群众、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开通教育整顿专栏,集中推介一批事迹可信、形象可亲、品格可敬、精神可学的常宁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通过组织青年干警跟班先进学习等方式,积极开展学习政法英模活动,树立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
学习教育环节的评估重点是“三看”:一看“三项教育”是否都深入开展,每项教育是否都开展了至少8个学时的集中学习和讨论;
二看政法干警学习教育参与率是否达标;
三看学习教育成果有没有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对达不到预期效果的,要进行“补课”。
三、查纠整改环节
查纠整改环节是教育整顿动真碰硬、触及要害、见到实效的关键环节,要大力弘扬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精神,以“自查从宽”来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以“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为抓手,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真查真改。
(一)强化自查自纠。坚持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发动和政策宣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增强早报告问题、早解决问题、早筑防腐堤坝、早割除毒瘤的决心和自觉。
1.深入开展思想发动。结合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谈心谈话,讲清从宽从严政策,讲透教育整顿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基本原则。要做到“五必谈”,即单位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必谈,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关键岗位人员必谈,中层干部与普通干部必谈,班子成员与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曾经接受处理、存在问题苗头的人员必谈。
2.全面开展个人自查。对照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警规警纪,制发《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明确自查事项和要求,把“六大顽瘴痼疾”(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暂予监外执行)作为必查重点,确定本单位其他突出顽疾及其表现形式,一并纳入自查整改范围,组织全体人员如实填报,同时提交自查报告。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围绕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持续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方向。
3.用好政治建设考察成果。2020年9月,衡阳市委对我局开展了政治建设考察,局党组对政治建设考察反馈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反映不良、干群评价不高的干部,要调整退出现有领导岗位,对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班子成员进行轮岗交流。局党组和领导干部要对照政治建设考察反馈的问题清单,着重查究认识不充分和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4.加强核查并兑现从宽政策。按照依规依纪依法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求,把握好从宽与从严的界限和适用情形,细化处置流程,强化政策攻心,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个人自查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核查。对主动交代问题的,配合相关部门查清事实后,对符合从宽条件的,及时落实从宽政策;
对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如实反映问题的人员从严处理;
对反映的问题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强化组织查处。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深挖彻查违纪违法线索,形成强有力震慑。
1.开展举报线索核查。通过公布举报监督电话、邮箱等方式,拓展司法行政人员违纪违法线索来源渠道,加强线索汇总收集、研判甄别、移交督办等工作。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对受理的线索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处置工作。对查否的线索要及时澄清正名,保护司法行政人员依法履职、干事创业的热情。
2.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根据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总台账,组织全面梳理评查司法行政系统信访案件。未化解信访案件要落实主要领导“三包一保”(包案件、包查办、包结案、保稳定)、带案下访等制度,最大限度实现息访息诉。
3.开展自查和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对2018年以来容易滋生司法腐败、执法不公的特定范围案件开展自查,从中深挖司法行政人员违纪违法问题。配合市检察院将对我局社区矫正工作中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案件开展专项法律监督,重点查找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必要时,由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相关专班参加交叉评查。
4.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由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负责,将智能化数据作为顽瘴痼疾整治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手段,加强与政法其他单位的信息共享和沟通,综合运用各种比对方法,围绕本系统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等问题,认真分析排查不断提高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质效。
5.开展队伍建设巡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谈心谈话、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督导检查我局班子建设、队伍管理、廉洁执法、纪律作风、选人用人和政治生态等方面的情况,梳理发现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6.配合省、衡阳市、常宁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完成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及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工作。加强与扫黑办的衔接,及时掌握涉及到本单位的涉黑涉恶线索,做好有关线索的跟踪查处工作。配合省指导组、衡阳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工作,采取异地交叉评查方式,对2018年以来容易滋生司法腐败、执法不公的特定范围案件开展评查,重点评查社区矫正案件:社矫前调查评估是否存在超期评估;
评估结论是否真实有效等;
入矫办理是否规范;
日常监管是否到位;
思想汇报是否规范;
请销假记录是否详实;
定期体检是否规范;
是否符合撤销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异地迁居办理是否规范;
解除社区矫正是否规范等问题,并从中深挖人员违纪违法问题。
7.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严重违纪、违法、犯罪线索,将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办,形成震慑。
(三)强化专项整治。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强化全链条发力、全系统整治,强力整治积弊沉疳,务求实效长效。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开展专项整治。
1.确定整治内容。根据中央政法委和中央政法各单位顽瘴痼疾整治方案,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按照“6﹢N”模式,在整治“六大顽瘴痼疾”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多发性、顽固性问题,聚焦影响严格公正执法司法,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领域为重点,将“违规违法暂予监外执行;
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
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人员不履职尽责,损害群众利益”等纳入整治内容。按照“定内容、定措施、定目标”,细化本系统本单位本行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做到边查边治、限期销号、彻底整治。
2.查清顽疾底数。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全面摸排司法行政人员存在的顽瘴痼疾及其具体表现形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存在的顽疾问题,建立销号制度,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对于本级解决不了的复杂问题,上报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推动全面整治。
3.服务中心工作,提高服务群众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机关窗口单位的法律服务、行政管理的工作,持续深化实体、热线、网络三平台融合,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总量、质量、效率,大力推进公证、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单位“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办事效率,服务质量;
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让法治建设成果惠及弱势群体;
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提高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专项清理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需求。
4.突出整治重点。要统筹推进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聚焦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违法违规执业两个方面的重点问题,精准发力、靶向施策,查处违法案件,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制约,落实严管与厚爱、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引导律师队伍依法依规诚信执业,树立行业清风正气。要着力抓好公证、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执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套路贷公证、公证乱收费和虚假鉴定、多头重复鉴定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执业问题,深入开展行风行纪整治,严厉查处违纪违规执业行为,加快完善行政监管和惩戒工作机制,强化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管理,确保突出问题得到彻查整治。
5.推进抓源治本。从违法违纪人员的个案问题中找到共性规律,剖析深层次原因,深挖顽瘴痼疾的成因根源,找准病灶、分类施策、靶向治疗,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
查纠整改环节的评估重点是“五看”:一看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
二看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三看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
四看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
五看“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查纠整改环节结束后,召开党组扩大会通报整治情况,班子成员对整治效果作出承诺。
四、总结提升环节
突出抓好持续整改、建章立制、总结评估,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源头治理。
(一)持续深化整改。及时总结本单位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成效,分类梳理问题台账,汇总案件线索核查、顽瘴痼疾整治总体情况和剩余存量。针对存量问题,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分别制定持续整改方案。
(二)推进建章立制。围绕教育整顿过程中暴露出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找准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短板漏洞,用制度把教育整顿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完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协管协查机制,进一步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机制、司法干部交流轮岗机制。对本级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向上级机关提出健全完善机制的意见建议,促进教育整顿成果长效化。
(三)开展总结评估。采取单位自评、本级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复评、省驻点指导组验收、衡阳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核准的方式,并通过召开民意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评估教育整顿实际成效。评估合格后,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将召开教育整顿总结大会,总结成绩,表彰英模,部署推进整改落实、长效常治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总结提升环节的评估重点是“六评”:一评领导小组主体责任、单位直接责任是否全面落实;
二评教育整顿全流程、全环节的目标任务是否全面完成;
三评司法行政队伍政治生态是否进一步优化;
四评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制度机制是否进一步完善;
五评是否向上级机关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等方面意见建议;六评人民群众对教育整顿是否满意、司法机关执法司法公信力是否提升。
五、组织领导
(一)压实各级责任。成立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姚小明任组长,局党组成员阳群、杨正茂、李雪峰、陈曙华、魏忠生任副组长,朱和军、陈书怀、谭国军、唐华勇、刘建生、侯卫华、刘华、邓文科、雷芳、王余红、欧娜、刘喜建、李俊、陈建云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教育整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工室,由局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魏忠生同志兼任教育整顿办公室主任,教育整顿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整体推动教育整顿工作。下设后勤保障组、案件线索查办专班、自查自纠专班、顽瘴痼疾整治专班、律师行业专项治理组、公证、司法鉴定行业专项治理组、案件评查专班。
(二)坚持开门整顿。通过召开民意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做到群众呼声在整顿中有回应,群众意见在整顿中得解决。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标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社会调查,做到教育整顿受群众监督、效果让群众评判,以执法为民的新形象新面貌取信于民。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内外有别,严格落实新闻宣传审核把关机制,原则上司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例只在内部通报、不对外发布。要完善舆情处置方案,认真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及时化解负面舆情,为教育整顿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强化正面宣传,及时报道教育整顿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大力宣传司法行政队伍英模感人事迹,向全社会展现司法行政队伍的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充分展示司法机关正风肃纪反腐强警的决心力度,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正面形象。
(四)坚持两手抓两促进。紧密结合“两会”、建党100周年安保等工作,做到“四个结合”,即把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起来,与接受省委、衡阳市委巡视巡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同大力实施省“三高四新”战略和市“一体两翼”战略及正在办的事结合起来,把教育整顿的实际成效转化为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强大动力,做到教育整顿与司法行政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五)及时反馈总结。单位各部门与整顿办、专班、小组要加强汇报沟通,及时向省驻点指导组和上级部门汇报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情况,总结提炼和宣传推介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每个阶段启动后,要及时上报相关方案和部署会议信息;
每个环节结束后,要及时报送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对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上级部门需要的情况、数据和相关资料要按时保质做好报送工作。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提出、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工作。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总体教育整顿自下而上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以及省属监狱、戒毒所,从2021年2月底开始,时间为4个月左右,6月底基本结束;
第二批为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单位,省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从2021年8月开始,时间为3个月左右,10月底基本结束。
通过教育整顿,着力解决政法队伍中存在的政治不忠诚、执法不公正、司法不廉洁、遇事不担当、作风不过硬等问题,使各级政法单位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督促广大政法干警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
受市委书记张永霞委托,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委一级巡视员孟有柱就搞好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出郑重承诺:
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省指导组指导工作安排,自觉扛起重大政治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五个过硬”要求,抓实抓细“四项任务”,抓紧抓好“三个环节”,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正风肃纪、反腐强警,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金昌、法治金昌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金昌市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相关情况
2月27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在北京召开。3月1日,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在兰州召开。全国和全省动员部署会议之后,市委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把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谋划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履职,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迅速启动。
按照党中央和省委要求,结合实际,市委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专职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专项工作组及3个工作专班,相关人员已选优配齐,各项工作已正常运行。县、区和市、县(区)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也都分别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市上还成立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巡回指导组。研究制定了《金昌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3月12日印发了《金昌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工作方案》。
根据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3月11日,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召开了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座谈会,通报介绍了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关情况,征求了社会各界代表对政法工作、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建议,现已将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并转有关单位办理。
3月15日,张永霞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专题对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行了再研究、再部署。市教育整顿办公室先后召开3次全体会议研究相关工作,推动落实。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工作已同步进行,本环节重点要办好“一个班”(读书班)、抓好“三个活动周”(警示教育周”“英模教育周”“调研实践周”)等工作,同时对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效果和严格考勤等方面都有明确要求。3月14日起,市、县(区)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读书班”已全部开班,各项学习活动正在有序开展。
市教育整顿办公室设立了舆情引导组,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教育整顿启动后,我市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党中央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和决策部署,宣传省委、市委具体部署要求,展示政法战线正风肃纪反腐强警的坚强决心。至目前,已编发简报12期;
悬挂横幅、张贴标语400余条;
金昌日报、金昌广播电视台及政法新媒体开设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专栏刊播、推送相关内容50余条次;
印发宣传材料2000余份;
市教育整顿办公室编印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知识手册。教育整顿工作宣传氛围日益浓厚
组织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必然要求,是打造新时代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的迫切需要。通过开展教育整顿,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政治能力、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的大提升,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担当作为,更好地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为统筹,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铅山、法治铅山建设,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根据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自2021年4月起,在全县司法行政队伍中开展教育整顿,为确保全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结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措施,打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全面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推进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中创特色、争一流,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铅山、法治铅山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大力开展教育整顿,突出抓好政治思想引领、纪律作风整顿、执法司法监督、履职效能提升,努力实现“一个确保、三个提升”目标,即: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可靠,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纯洁性、执法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
(一)强化政治建队,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可靠。全员开展政治轮训、全面开展政治督察,坚决全面彻底肃清xx、xx流毒影响,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永葆忠诚使命的政治本色,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
(二)整顿纪律作风,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纯洁性。坚持以案明纪、自查自纠、正风肃纪相结合,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干部涉黑涉恶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扎实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严格执行司法行政系统各项欣铁规禁令,着力克服“怕慢、假、庸、散”问题,进一步涵养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抵制腐蚀的免疫力,确保司法行政干部廉洁从政、秉公用权。
(三)严抓监督管理,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健全完善常态化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权力运行“六大体系”,加强对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动态监管,坚决整治执法不公问题。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活动、过问案件办理、规范接触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促进司法行政干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公正执法的实效取信于民。
(四)积极担当履职,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通过开展教育整顿,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政治能力、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的大提升,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担当作为,更好地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为统筹,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铅山、法治铅山建设,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三、方法步聚
根据全省、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开展学习教育、查摆纠正、整改落实、巩固提升贯穿于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过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动员,精心安排部署,研究细化措施,认真抓好抓细抓实组织实施工作。
(一)坚持正面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1、开展政治轮训。认真落实《江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综合运用脱产培训、党组中心组学习,单位集中专题学习,“三会一课”、网络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全面开展政治轮训,项目化、清单式推进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党内法规、决策部署精神。
2、进行在线测试。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平台,采取闭卷考试、在线测试、知识竞答等有效形式检验学习效果,激发干部学习热情,做到学习人员全覆盖、内容不漏项、形式多样化、增强实效性。
3、选树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好“我是党员我带头”、“争当方志敏式好干部”选树学活动,结合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大力发掘、推荐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并充分运用“法治铅山”等微信公众号和各类媒体平台,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队伍斗志。
(二)坚持以案示警,查摆纠正问题
1、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典型安全警示录、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对身边案例开展警示座谈等形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全体司法行政干部汲取深刻教训,坚守初心使命,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对党忠诚、拒腐防变、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个人进行自查自纠。6月下旬至7月上旬,以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派出)机构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为重点,深入开展个人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个人自查自纠主要内容为“四查四纠”:
一是深入查摆政治思想情况,及时查摆、纠正在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绝对领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县委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二是深入查摆履职尽责情况,结合疫情防控、维稳安保、执法办案、社会治理、司法行政改革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及时查摆、纠正初心使命不牢、履职能力不足、担当精神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
三是深入查摆公正执法司法情况,紧密联系执法司法工作实际,及时查摆、纠正执法司法行为不规范、违反“三个规定”、充分黑恶势力“保护伞”、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四是深入查摆廉洁自律情况,及时查摆、纠正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高利放贷、亲属违规插手或经营与本人职务行为相关联的特种行业和场所等问题。
个人自查自纠中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如实交待,争取从宽处理。
4、单位开展对照检查。7月中旬至下旬,要对照建设新时代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的标准要求,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暴露出的司法行政队伍突出问题,对照此次教育整顿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召开专题会议,举一反三,对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形成单位自查自纠报告。
5、做好配合工作。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进一步协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工作,依法依规加大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失职失责问题查处力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三)抓好问题整改,务求工作实效
针对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动真碰硬,有错必纠,违规必查,立行立改。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查究处理。注重务实管用,配套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警示教育常态化、干部岗位职权利益回避、执法办案监督制约等制度,着力构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制度体系。坚持效果导向,着力推动政治督察、政治轮训、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纪律条令等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增强制度执行力,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制度见效,切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
(四)坚持巩固成果,不断深化提升
对接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统一部署,进行再调度、再部署、再推进,巩固前期教育整顿成果,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县委政法委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整顿工作,力求取得更大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必然要求,是打造新时代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的迫切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要扛起教育整顿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发挥“头雁效应”,树好标杆,以上率下,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铅山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江文革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全系统教育整顿工作,研究制定重要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三)严格纪律要求。要以扎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抓好教育整顿工作。对教育整顿工作不认真、有关要求落实不到位、虚于应付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自查自纠中主动说明问题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干部,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者免予处理。对自查自纠不认真、应查未查、查而未改的干部,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暂缓提拔晋级、调整岗位等形式严肃处理;
涉嫌违纪违法的,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从严惩治。
(四)讲究工作方法。
要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督促司法行政干部自觉参加学习教育、领导干部主动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教育整顿工作稳妥、顺利推进。要注重正风肃纪与正面激励相结合,既刮骨疗毒、严肃法纪,又体现关爱、激励担当作为。要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让基层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整顿给司法行政队伍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坚持内外有别,强化社会正面宣传,防止负面舆情炒作。
(五)加大督查力度。局党组将适时对教育整顿组织实施、工作进展、实际成效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要注重在统筹推进案件评查、执法规范化检查中,深入发现执法和纪律作风问题,将其纳入教育整顿督促重点整改,确保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六)做好结合文章。要把开展教育整顿工作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扩大)会议、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同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同全面完成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以教育整顿开展促进工作任务完成,以司法行政工作奋争一流业绩彰显教育整顿成效。各股、室、处、所开展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要情况,请及时报送县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部署,按照X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区、全市、全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加强执法监督,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对执法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一律核查、一律解剖、一律问责、一律通报,基本实现“五个进一步”和“五个确保”。一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有效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确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法,心中有纪;二是进一步遏制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执法中的顽瘴痼疾,确保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法监督,有效解决监督乏力、网上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确保形成更加完备的监督管理体系;四是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有效解决制度存在的漏洞,确保构建更加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五是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素质能力,有效解决本领不够、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确保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执法铁军。
三、重点整治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紧盯受立案管理,集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群众上门报案,未落实“三个当场”要求;接报案后该受不受、该立不立,受立案后不及时查处,以及违法受立案。
(2)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该及时采取侦查措施不及时采取;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或嫌疑人,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
(3)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懈怠,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违法通知不认真回复执行。
(4)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受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2.工作措施:
(1)梳理排查。通过查询110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核查账务账簿、回访当事人、梳理信访举报投诉等方法,对2018年以来行政、刑事警情和在办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
(2)集中整治。聚焦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和食药环、盗抢骗、黄赌毒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案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包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对新发警情的受立案情况和决定,加强审核监督,防止边治边犯。
(二)紧盯打伞破网,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中暴露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中暴露出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罪不究,不作为、乱作为。
(2)认定标准不一、审核把关不严、深挖力度不够、取证能力不强。
(3)参与或变相参与社会黑恶势力,充当其“保护伞”。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要按照准确核查、限期清零、件件有结果的要求,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交叉核查、视频调度等措施,全面核查、认真反馈群众举报线索。重点梳理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扫黑办挂牌督办、重点关注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展,确保线索核查工作扎实落地,确保所有举报线索清仓见底。
(2)集中整治。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在逃黑恶犯罪分子,确定一批目标逃犯,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大情报等,加大预警分析,强化追捕力度,持续抓好追逃工作,组织开展境外黑恶逃犯集中抓捕行动,逐人落实追逃责任,加大追逃力度,努力实现逃犯“清零”,以最大战果取信于民。
(三)紧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集中整治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和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正确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不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对企业等市场主体违法立案、越权办案、违反法定程序、滥用强制措施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账户、账册、财产,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
(3)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保护不力,企业投诉无果。
(4)对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假冒伪劣等侵害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
(5)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
2.整治措施:
(1)排查梳理。对2018年以来仍在查办未有明确结论,上级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申请刑事复议复核、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以及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或者犯罪线索逐件逐条进行清理。对排查出的执法问题、案件和线索要制定任务清单,逐一逐条进行核查。
(2)查纠整改。对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和线索,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存在分歧的重大疑难案件,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多警种、多部门联合调查、集体通案,或者从全区公安机关法治专家人才库、公职律师抽选精干力量协办,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等形式进行专家会诊,提升查办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公正性、权威性。
(四)紧盯严格强制措施管理,集中整治违规取保候审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取保候审适用对象不符合法定条件,利用取保候审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2)取保候审后中断侦查,未及时移送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未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3)解除取保候审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未依法依规及时对案件作出处理,造成案件长期搁置。
(4)未按要求设立、使用保证金专用账户,违规收取、保管、没收、不及时退还保证金,截留、坐支、挪用、侵吞保证金,保证人不符合条件,人保、财保并用。
2.工作措施:
(1)清理排查。通过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核对相关工作台账、调阅案件卷宗、财务账簿、梳理信访投诉等途径,分门别类、全面细致地排查2018年以来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人员的数量、相关处理进展及保证金等情况,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
(2)集中整治。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规、遵守办案程序等方面认真进行核实,找准找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取保候审违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逐一认真研究确定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细化具体的整改进度、工作步骤、解决措施、责任目标。对疑难复杂案件,要积极会商检法机关、提请当地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
(五)紧盯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制度,集中整治涉案财物管理违规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没收,以及超范围超期限查封、封存、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
(2)不开具法律文书、专用收据和财物名称、种类、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来源去向登记不清。
(3)无专门场所、无保证金扣押款专户、无专人管理,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专户,坐支、挪用、私分扣押物品。
(4)不严格执行交接手续、该移送不移送甚至私自处理。
(5)返还财物不及时,随意没收保证金等。
2.工作措施:
(1)排查清理。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正在办理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来已办结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前已办结但当事人因涉案财物问题仍在信访投诉的案件进行排查清理;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逐案登记造册,彻底摸清底数,做到物案关联,逐案建档。要通过排查清理,及时发现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2)集中整治。对梳理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实行限期整改、挂牌整改,靶向整改、源头整改,要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间、整改措施、责任人,以任务书、交办单等形式挂牌立项,确保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地落实,真正实现办案与保管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到位。
(六)紧盯执法办案纪律要求,集中整治违规异地办案和违反“三个规定”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和《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要求、不规范履行办案协作程序,趋利性执法和单方面跨区域执法、超管辖权限办理案件和争抢案件、过度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2)超越职权下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变更强制措施、降格或者升格处理案件的命令等。
(3)超越职权私自向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提出案件管辖、定性处理意见。
(4)超越职权批转涉案材料。
(5)向办案单位负责人或者办案人员提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当事人近亲属、代理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
(6)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7)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8)不主动、如实记录、报告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以及其他问题。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通过上级通报、异地警务情报信息交流、涉警舆情等渠道排查异地违规办案线索,组织核查,发现问题。通过个人填报、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受理信访举报投诉、调阅案卷、走访纪检督察部门等形式、全面排查梳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违反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2)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深入贯彻公安部“六个严禁”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安机关跨省异地办案协作工作的通知》,切实明晰审批流程,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坚持“打招呼”和不如实记录报告的一起查、一样严,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三查”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相关单位和领导严肃追责问责。对故意隐瞒、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推进,成立工作小组。
组长:XX(法制大队教导员)
成员:XX(督察大队副大队长)
XX(纪检监察室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案件复查审核、巡查监督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五、具体工作步骤
(一)自查复查,摸清底数。一是以执法办案管理平台数据为基础,统计全旗办案部门X年-X年X月X日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和执法办案场所使用情况,联系办案部门先行自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X日),法制大队组织民警进行复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底),对自查和复查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二是通过警综平台数据汇总数据,核实涉案财物的物品和数量时间截止为X年X月底)。
(二)纠错整改,强化督导。针对自查和复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排查,按册逐项整改(X年X月底前结束)。各执法办案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旗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针对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按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进行扣分,并将相关整改情况上报旗局专项整顿工作组和纪检、警务督察大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全旗公安机关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的重大举措,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行动。要迅速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在“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中统筹安排,通过教育整治活动,着力破解制约全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效果的难点问题,彻底根治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顽瘴痼疾。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旗公安机关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分工体系,切实加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将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谋划,深入发动,明确目标,细化职责,完善措施,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推动专项活动有序开展。实行月调度机制,各相关执法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在每月25日前,向旗局法制大队报送本月梳理问题清单和上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三)坚持整体推进。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整治督战,各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推动整治落实,确保专项活动清仓见底、不留死角;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调度,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等部门作用,推动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各执法办案部门要
(四)强化督导检查。旗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通过明察暗访、挂牌督战等方法,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要把学习教育、排查问题、整改落实贯穿整治全过程,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对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重新整改,对专项活动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形成长效机制。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要坚持急治标、缓治本,既要发现查处问题,坚决打好攻坚战,还要避免采取“运动战”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既要整改处理,更要查找根源,善于做调查研究,善于抓重点、抓顽瘴痼疾。要抓深层次的问题,遵循科学规律,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根据中央、省委、省、市检察院和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我院决定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为扎实有效推动相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省、市检察院、县委政法委的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打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推动新时代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履行管党治检政治责任,突出抓好政治思想引领、纪律作风整顿、执法司法监督、履职效能提升,切实解决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一个确保、三个提升”目标,即: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可靠,提升检察队伍纯洁性、执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强化政治建检,确保绝对忠诚可靠。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常态化。通过接受省、市检察院党组巡视、政法系统政治督察,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永葆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
(二)整顿纪律作风,提升检察队伍纯洁性。坚持以案示警,自查自纠、正风肃纪相结合,扎实开展案件警示教育、纪律作风督查巡察,严格执行各项铁规禁令。坚决整治班子成员斗争精神缺乏,坚决整治“中梗阻”问题,全面清理滥用不起诉权违规违法收费、涉案财物处置违法违规等问题,坚决禁止利益驱动办案。进一步涵养全院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增强检察队伍抵制腐蚀的免疫力。
(三)严抓监督管理,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加强对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系统内执法检查、案件评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促进检察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积极担当履职,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检察队伍政治能力、业务素质、纪律作风,更好地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昌南、法治昌南贡献检察力量。
三、方法步骤
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确保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一)狠抓理论武装,强化正面教育,筑牢思想基础
1.突出政治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强化理论教育,切实解决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牢、司法责任制改革认识偏差、司法办案理念落后、党建工作不实、执行“三个规定”不严格、业务学习自觉性不高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永葆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
一要抓紧党组学习。加强党组会学习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院党组研究重要问题和重要工作时首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
二要抓实支部学习。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各党支部每周组织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学习,并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积极参加由上级院组织的形势专题教育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研讨。丰富学习的方式方法,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社会主义建设史、改革开放史,在红色文化熏陶中汲取丰富的政治养分,切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握思想之舵。
三要抓好个人自学。在积极参与集体学习研讨的同时,按照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内容要求,灵活运用自主选学、网上网下结合学、党员、支部之间交流学等多种形式开展自学。认真抓好“学习强国”、检答网、中国检察教育网络学院、XX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运用,充分调动全体检察干警学习自主性和积极性,确保政治理论学习人员全覆盖、内容不漏项。
2.开展典型教育,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要大力挖掘、培树先进典型,做好先进典型的评选推荐和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励检察人员担当奋进。
一要深入挖掘先进典型。深入挖掘、推荐表彰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维稳安保、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向上级院和政法系统推荐先进典型入选《XX省优秀政法干警先进事迹选编》。
二要进一步加强先进典型培养。坚持创先争优,加强骨干人才、中坚力量、核心团队培养,特别是要结合平时工作,发掘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业绩突出的个人,进行重点培养,树立先进、带动队伍、促进工作,展示新时代检察新风貌。
三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学习政法干警先进事迹选编,开展向“全市优秀政法干警”、XX同志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依托内网“检察故事”栏目和“两微一端”等平台,加强检察先进典型宣传。
(二)注重以案示警,狠抓对照检查,查摆纠正问题
1.加强警示教育。要以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近期查处的相关案件情况通报,及时学习省委政法委编印的典型案例警示录、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利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接受廉政警示教育。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检察院的部署,在7月份之前,围绕“依法用权观念淡薄、纪律规矩缺乏敬畏”问题、“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问题、“检察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检察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反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问题、“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问题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个人进行自查自纠。6月下旬至7月上旬,全体检察人员针对典型案例暴露出的教育监督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个人自查自纠主要围绕“六个方面”:
政治建设方面:是否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建队建与检察业务工作是否存在“两张皮”现象,贯彻中央、省委、省、市检察院、县委决策部署等方面是否存在差距不足。
理论学习方面:是否坚持学习党的先进政治理论,理论学习是否存在时差、温差,学习是否存在畏难和慵懒情绪,学习是否流于表面。
履职尽责方面:面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扫黑除恶、司法办案、社会治理、检察改革等工作任务是否存在不敢为、不想为、不会为、慢作为等现象。
司法办案方面:是否存在司法办案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现象,是否充当黑恶势力和黄赌毒“保护伞”、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为民服务方面: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否牢固树立群众路线,做好群众最期盼的事、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高利放贷、亲属违规插手或经营与本人职务行为相关联的特种行业和场所,以及“一家两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问题。
自查自纠以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员额检察官为重点,其他干警也要认真对照开展自查自纠,于7月10日前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
个人自查自纠中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如实交待,争取从宽处理。
3.单位开展对照检查。7月中旬至下旬,要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暴露出的队伍突出问题,按照此次队伍教育整顿目标任务,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认真查摆检察队伍在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形成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各支部也要召开支部专题会议,认真查摆反思,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单位对照检查主要围绕“五个方面”:
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纪律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情况,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情况等。
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省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办法》情况,学习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情况,政法、综治、维稳、反邪、宣传等重点工作执行落实情况等。
党组织建设方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党内生活和组织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在重大政治考验、重大政治任务中,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情况等。
纪律作风建设方面:“怕慢假庸散”突出问题整治情况,从严治检、执纪问责情况,担当负责、讲规矩、守底线情况等。
队伍建设方面:组织参加教育培训情况,选人用人是否突出政治标准,坚持重实干、重实绩,做到公道正派,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等情况。
(三)注重立行立改,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1.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着眼于破解难题、攻坚克难,把教育整顿的着力点放在解决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上,发现一起问题、解决一起问题,切实增强发现问题的敏锐、正视问题的清醒、解决问题的自觉。要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效常治相结合。根据自查自纠情况,盯紧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研究措施,一项一项抓整改。对可以立行立改的,坚决快速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好。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整改见效的,明确时间节点,严格时限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着眼标本兼治、长效常治。对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制度措施不完善的,修订制度措施;制度措施空白的,建立制度机制,并强化制度执行,狠抓制度落实。要真改实改彻底改,改了就不再犯。
2.力行销号整改。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针对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立行立改,销号落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3.务求整改实效。要坚持真改实改,力戒形式主义,着力推动政治巡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察等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落地见效,切实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从自身素质提高、解决问题成效、群众评价反映等方面,着力加强教育整顿工作成效检验,看主体责任缺失、“一岗双责”落实不力、“中梗阻”问题是否得到真正解决;看党中央重大部署、省委、高检院和上级机关工作要求是否落地落实落细;看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得到明显遏制;看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是否进一步提高等。
(四)狠抓巩固提升,突出拓展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统一部署,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工作、检察机关“未巡先改”工作、落实高检院第六巡视组、省院巡视组、政法系统政治督察等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在巩固中坚持,在坚持中深化,把教育整顿不断推向深入。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是进一步加强全市检察队伍建设的迫切要求。全院要充分认识教育整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以上率下,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逐级压实,确保教育整顿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院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全院教育整顿工作,既要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又要加强与市检察院的汇报沟通,形成上下齐心、步调一致、联动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做好结合文章。要坚持“两结合、两促进、两不误”,将队伍教育整顿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结合,与推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相结合,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与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相结合。
(四)严明工作纪律。要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扎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抓好教育整顿工作。坚持把正面学习教育、筑牢思想基础贯穿于队伍教育整顿的始终。坚决防止对教育整顿工作不认真、有关要求落实不到位、虚于应付走过场的情况发生。
附件:1.XX县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2.XX县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重点学习内容。
附件1
XX县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为推动我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教育整顿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经院党组研究,成立我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XX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XX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XX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XX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XX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XX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成员:X办公室主任
XX政治部负责人
XX综合业务部负责人
院党组承担教育整顿工作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分管部门开展好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全院教育整顿工作,研究制定重要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党组成员、副检察长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XX为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领导小组抓好教育整顿日常组织协调和工作推动,做好文件起草、材料报送、沟通联络、督查落实等工作。
附件2
XX县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重点学习内容
1.《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论述摘编》;
2.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及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5.《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省委《实施细则》及市委《实施办法》;
6.2020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7.《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中办发〔2017〕30号,秘密,发至县级);
8.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办发〔2015〕23号);
9.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中政委〔2015〕10号);
1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1.《XX政法干警政治理论知识应知应会手册》;
12.《XX省优秀政法干警先进事迹选编》;
13.《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14.加强政法队伍政治思想建设的其他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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