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验室值班制度,供大家参考。
实验室使用规章制度 【篇一:实 验 室 规 章 制 度(电子版)】
实 验 室 规 章 制 度
(一) 实验室规则
一、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各实验室进行各类实验,必须根据教学、科研、生产计划任务
书的要求,经实验室统一安排后方可进行。
三、 — 切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及
工具。使用实验室认仪器设备时,须经实验室有关人员同意。并按
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四、使用实验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责任事故要赔偿。
五、实验期间,如设备或仪器发生故障或意外事故,应立即停机,
并及时报告实验室有关人员或有关部门。以便采用必要的处理措施。
六、实验室内禁止随地吐痰,保持整洁美观。离室前,应打扫工作
场地,交接仪器,经实验室人员同意后,才能离室。
七、院外单位到实验室做实验或联系设备及与实验室有关的工作时,
须先到设备与实验管理处办理手续。
八、要严格遵守安全、防火、保密等项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
位,认真负责,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 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及有关理论,了解实验内容、
目的、要求、方法和注意事项,做好有关准备。
二、做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服从教师和实验
技术人员的指导,严肃认真,仔细观察和记录试验数据,实验后按
时送交实验报告。
三、爱护仪器设备。实验中仪器设备若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时,应
及时报告实验指导人员处理,不准擅自摆弄,未经许可不准动用与
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不准将任何物品带出室外。
四、实验时必须注意安全,节约用水电、用电和器材。
五、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规章制度,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和打
闹,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纸屑和杂物。
六、实验完毕应将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整理就位。做好清洁工作,
经实验指导人员检查许可后方可离开。
(三) 实验室安全规则
一、实验室必须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 ”的观
念。
二、严格执行安全制度、防火制度,危险品的存放、领用、清毁制
度,加强 “三保 ”保( 卫、保安、保密 ):做到 “十防”防( 火、防盗、防
尘、防潮、防冻、防损、防爆、防震、防毒、防放射性污染 )。
三、执行国家有关技安和工业卫生的规定,做好清洁卫生。重视 “三
废 ”处理,实验器材存放必须整齐牢固,讲究文明。
四、各种安全防范和劳动保护设施要准备齐全,不允许任何人以任
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五、每个实验室要设置一名兼职安全技术员负责检查、监督各项安
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学院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严重污染、
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损坏严重等重大事故要
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 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制度
一、设备丢失应在发现后一天之内向设备与实验管理处报告,填写
报失单,说明情况。重大事故须由设备与实验管理处在 24 小时内向
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 15 天内将事故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若设备本体无损,丢失损坏设备附件或零配件的,只按丢失或
损坏部分折旧计算;
若设备由于丢失或损坏部件造成质量下降或用
途受限的,按其质量下降程度或用途受限程度计算损失价格:若设
备由于丢失或损坏导致全部报废按设备原值扣除折旧计算,折旧年
限为机械产品 20 年,电子产品 10 年。
四、凡属责任事故,当事人均应赔偿,赔偿比例如下:一般设备 (单
台在 5 万元以下者 )按损失费 10~15%进行赔偿,院管设备及关键重
大设备(单台在 5 万元以上者 )按损失费 1~10%进行赔偿,丢失院定
专控设备均按设备原值赔偿 50~80%。
五、发现设备损坏或丢失,除赔偿外,还将根据事故大小、情节轻
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查,通报批评以及行政处理,对隐情
不报的当事人、设备管理员或部门主要负责人,一经查出将加重处
分并分别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五) 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一、仪器设备管理包括从计划论证、购置 (自制)、安装调试、验收使
用、维护保养、更新改造直至报废处理全过程,要求合理购置、充
分使用、加强维护、科学管理。
二、购置计划内仪器设备必须填写《仪器设备清购单》,自制设备
须填写设备任务书,并签定自制合同,经实验室 (或教研室 )、系主管
和设备与实验管理处审批后方可进行。
三、设备管理员要及时办理登帐 (卡)、消帐、变更、交接、验收、借
还、报失、报损、报废、积压及事故处理等手续,按规定逐台或归
类建立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
四、除正常教学使用仪器外,必须先登记方能提取使用,外部门或
个人借用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按期归还。
五、实验室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拆卸修理需经实验室主任同意,
大型精密设备检修,须报学院主管部门批准。有关仪器设备要定期
通电,有干燥、防潮措施,仪器设备要按类整齐摆放。
六、按学院规定及时填写设备运行、维修记录。
七、设备损坏、丢失等责任事故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
经济赔偿。
八、未尽事宜见《华东船油工业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六) 低值品和易耗品管理办法
—、管理原则、合理使用、减少浪费、保证教学、科研和生产工作
的正常进行。
二、低值品系指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 (单台价值 500 元以下 )又不属
于材料范围内的工具、设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教学模
型。易耗品系指 — 般用具,如玻璃器皿和独立使用的元件、接插件、
配件等。
三、凡部门对领用的低值易耗品有特殊要求,而设备与实验管理处
又不能满足时,经部门领导批准,可以办理自购手续。
四、领用办法:经领人填写有效领用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
领用。对于领用耐用期超过一年。能独立使用的民用性低值品、包
括各类电风扇、电热器、照相机、放大机、收录机、万用表、吸尘
器、空气调节器、压力容器、计算器等在领用之列。必须办理与购
置固定资产相同的购置审批手续。
五、自购报销办法:同自购的低值耐用物品。报销前必须到设备与
实验管理处办理登帐手续,在加盖设备科公章后方可报销。
六、低值品帐册。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保证帐物相符。
【篇二:实验室操作规章制度】
实验室操作规章制度
1. 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由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
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
2. 各仪器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
有损坏不得私自拆动,应及时报告通知相关人员,经总经理同意后
送仪器维修部门。
3. 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
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4. 易被潮湿空气、酸液或碱液等侵蚀而生锈的仪器,用后应及时擦
洗干净,放通风干燥处保存。
5. 易老化变粘的橡胶制品应防止受热、光照或与有机溶剂接触,用
后应洗净置于带盖容器或塑料袋中存放。
6. 各种仪器设备(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
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开。
7. 一切仪器设备未经部门主管同意,不得外借,使用的按登记本内容进行登记。
8. 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般应有仪器套罩。
9. 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因保管
不善致使仪器、器械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一、器皿的清洗
第一部分 实验室常规试验器皿清洗
目的:洁净器皿满足试验的需要
1. 浸泡 新玻璃瓶使用前应先用自来水简单刷洗,然后用稀盐酸溶液(5%)浸泡过夜;
塑料器皿(离心管 /96 孔板),先用清水涮洗,再用洗洁净水溶液充
分浸泡;
对于盛蛋白溶液的器皿,应加入去污表面活性剂进行超声处理,使
蛋白变性再清洗;
注意:让洗液能完全进入瓶皿中,不应留有气泡。
2. 刷洗 浸泡后的玻璃器皿用毛刷沾洗涤剂洗涤(宜选用软毛刷和洗
洁精,不能使用含沙粒的去污 粉!)洗刷时特别注意洗刷瓶角部位。
瓶子里外都要刷洗,对记号笔做的标示需去干净,以免与后期试验
试剂混淆
3. 浸泡 器皿要充满清洁液,勿留气泡。浸泡时间不应少于 6 小时;
一般应浸泡过夜。
4、冲洗 刷洗和浸酸后都必须用水充分冲洗,使之不留任何残迹,
用水灌满,倒掉,重复十次以上,直至水珠不挂壁为宜,最后再用
纯水漂洗 2~3 次,洗去自来水带来的杂质,凉干备用。
5、对于精密度要求高的器皿(容量瓶、量筒、 10ml 枪头等)清洗
干净后应室温晾干,不宜烘 箱中烘干。
第二部分 盛水容器的清洗消毒方法
目的:满足各项目组试验用水盛器洁净的要求
1. 将水盛放在不锈钢的盆中放在电磁炉上加热至沸后放冷至 70 度。
水的体积与需要清洗容器的体积相同。
2. 称取 naoh 试剂,加入到盛水器皿中,试剂的终浓度为 1%。倒入待清洗的盛水的塑料桶中,放置 30 分钟,不时摇动使其内液体均
匀。
3. 用大量清水将桶内壁冲洗干净
4. 用纯水润洗桶内壁 3 遍
5. 测定润洗后的蒸溜水 电导率值 与润洗后桶内水的电导率值一致认
为盛水的桶清洗合格,如果不一致继续冲洗及润洗直至二者电导率
一致,执行完上述清洗消毒程序后进行记录。
6. 在每次盛取超纯水前要用超纯水清洗水桶内壁 3 次
7. 每两个月进行一次盛器的清洗、消毒程序,每次制备超纯水前进
行简单的清洗程序。
二、溶液的配置
溶液配制主要分缓冲液、标准液(试验用高浓度浓缩液)及常用试
剂的配制。
(一)缓冲溶液
缓冲溶液是一种能在加入少量酸或碱和水时大大降低 ph 变动幅度
的溶液。
实验室用缓冲溶液来维持实验体系的酸碱度,保护蛋白质比如酶或
抗体的活性。
常用作缓冲溶液的酸类由弱酸及其共轭酸盐组合成的溶液具有缓冲
作用
弱酸和它的盐(如 hac---naac )
弱碱和它的盐( nh3.h2o---nh4cl )
多元弱酸的酸式盐及其对应的次级盐(如 nah2po4---na2hpo4 )的水溶液组成。
配制的过程也是称量溶解和定容,所要注意的有几点:
1 缓冲对等比例增减时,溶液的 ph 值不变
2 缓冲对浓度相等时,缓冲液的缓冲效率为最高,比例相差越大,
缓冲效率越低,
3 要慎重地选择缓冲体系,防止缓冲液中的某种离子产生不需要的化学反应。
4. ph 值的检测:用稀盐酸和氢氧化钠进行调节缓冲液 ph 的值。
5
各酸根的浓度之和与总溶液的浓度一致。
(二)标准溶液
1、配制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直接法,即准确称量基准物质,适量溶于水中,再定量转移
到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计算其准确浓度;
另一种是标定法,即先配制成近似需要的浓度,再用基准物质或用
标准溶液来进行标定。
配制的过程很简单即称量后溶解定容,但有以下一些事项需要注意:
配制过程中用到的水,胶体金用过滤超纯水、其它试验用超纯水用
水。
配制过程中所用到的工具,如天平、移液器、容量瓶均需校正。
配制时使用的基准物的纯度要符合要求 99.95-100.05% 。
注意溶液的保存条件,如避光或冷藏并注意溶液的有效期。
溶液产
生沉淀或者染菌时及时处理,尤其是蛋白质类标准品。
试验室常使用的是标定法,标定步骤由医院通过生化仪得出更为准
确的浓度。
(三)常用普通试剂的配置
一般溶液的配制方法:
1. 直接水溶法:主要针对易溶于水而不易水解的固体试剂,称出所
需试剂的量,放入烧杯中,以少量蒸馏水使其溶解后,再稀释至所
需体积。
2.介质水溶法:针对易水解的固体试剂( fecl3 、na2s )称取一定量
固体,加入适量的相应的酸或碱进行溶解,再蒸馏水稀释至所需体
积。
3. 稀释法:主要针对液态试剂(盐酸、硫酸)
配制其稀溶液时,用量筒量取所需浓溶液的量,再用适当的蒸馏水
稀释。
配制浓硫酸时,应在不断搅拌下将浓硫酸缓缓倒入盛水的容器中
(且慢、释放热量),切不可颠倒顺序。
试剂的准确配制
? 计算用量
? 分析天平准确称量
? 烧杯溶解、转移至容量瓶
? 冲洗烧杯 3---4 次,冲洗液也移入容量瓶
? 加蒸馏水至标线处,摇匀,贴上标签(或移入试剂瓶),备用。
【篇三: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制度
(一)实验室是进行检测和科研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
验无关的一切物品;
不准做一切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二)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加
强技术安全和技术保密工作,严格实行标准化管理和计量管理。
(三)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室有关的安全守则,熟
悉有关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相关实验技术操作规程;
遵守有关实验室
的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在实验室内的一切活动
须经本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许可方可实施。
(四)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工作服。除实验室
工作人员和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严禁入内。
(五)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
作、进行仪器检测和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
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六)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每次实验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
实验目的、实验方法、实验操作步骤和实验数据等;
使用仪器必须
按规定进行登记。原始实验记录、数据按规范和要求必须严格管理。
(七)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
到赔偿。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
到文明、有序管理。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实验室安全卫生的管理规定,
做到文明整洁,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杜绝事故的发生。
(九)实验室钥匙管理应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钥匙管理的规定,严
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十)非本公司外的个人或团体参观实验室需经总经理批准。任何
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排他人参观。
二、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实验室内应保证有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
消防灭火器材等),并应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可随时提供使用。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
制度,在使用电、气、水、火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实验
室内各种仪器、器皿应按规定的位置放置,不得任意堆放,以免错
拿错用,保证安全无误并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记录)表。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前应做好个人防护,着工作服,搞好实
验室内外的环境卫生。
(四)禁止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实验室与办公室须严
格分开。
(五)凡进入实验室的各级工作人员,都要熟悉准备进行实验的具
体步骤和条件,选用适当的仪器和试剂药品,对可能发生的危险,
应作好防护准备。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消防常识和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
能区别不同火源选择适当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要放置在明显及使
用方便处,要经常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七)操作和处理易挥发、易燃试剂时,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八)在加热蒸馏及其它加热过程中,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九)按照仪器说明的要求,使用安全电压以上电压的电器设备均
应有良好接地,电热设备所用电源导线应能满足功率(电流)要求,
应经常检查是否完好无损。关闭闸刀开关时绝对不得用湿手进行操
作。
(十)可燃物质(如汽油、煤油、酒精、可燃芳香烃等)不得存放
在煤气灯、电炉或其它火源的附近。易燃、易爆物品、试剂要随用
随领,不得在实验室内大量积存。
(十一)凡使用有毒气体、液体或在反应过程中产生有毒、刺激性
气体和液体时,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操作。
(十二)使用酸、碱等强腐蚀性试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必要
时佩带橡胶围裙,勿使易挥发试剂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
(十三)清洗实验室仪器时应注意不使含有多量剧毒试剂的废液直
接倒入下水道,必须先经适当转化处理再进行清洗排放。
(十五)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火源,立即采取有效
3
消防部门。
(十六)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就餐、会客、住宿,严禁携带无关物
品或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十七)实验工作结束后,值班人员要对仪器设备、水、电、门、
窗等进行安全检查。各室都要选定安全负责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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