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控辍保学机制和联控联保责任(8篇)

时间:2024-09-15 12:00:07  阅读:

篇一:控辍保学机制和联控联保责任

  

  中学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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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制度

  为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进一步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充分体现义务教育是强制性普及性教育的本质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办老百姓满意的学校。我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成立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

  二、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治辍。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防止学生流失工作。

  三、建立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主导作用,定期分析学生状况,及时掌握流失苗头,一经发现,立即采取措施,动员返校。

  四、对家庭条件差的特困生,实行优惠政策,优先给予困难补助,确保不发生辍学的现象。

  五、加强转化学困生工作,帮助学困生提高成绩,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使学困生树立自信心,在较低的起点上不断进取。

  六、严禁乱订资料,乱收费,如发现擅自订购资料或收费的教师,将勒令其给学生退款,并且后果自负。严禁随意停学生的课,学生因违纪来不及教育的,要临时停其课,要经政教处同意。防止简单粗暴、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教育思想不端正、工作方法不当、产生不良后果,致使学生辍学流失的,一定要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七、辍学生返校制度:对劝回的学生适时进行文化课辅导、心理辅导、思想工作,尽可能地为他们创设轻松和谐的生活氛围,减轻压力,留校学生防止再次辍学。

  八、厌学生帮教制度

  1、提高教师综合教育教学素质,增强教育教学活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分层教学,用爱心帮助厌学生,提高学习积极性。

  2、坐位的安排,优带差,相互帮助。前后组成帮教小组,相互帮助,为学生的点滴进步喝彩。

  九、辍学生跟踪制度

  班主任是班级控辍的主要责任人。如有学生3天内不到校上课,必须及时向学校汇报,并即刻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询问原因,督促学生到校上课。如超过3天,班主任须向政教处处书面汇报,请家长来校或上门家访,了解辍学原因,敦促学生到校上课。

  每一位教师要把控辍作为自己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责任,确立正确的教师观,尊重学生的人格,维护学生的合法要求和适当权益。任何人不得将后进生逐出课堂,若因教师歧视后进生而造成学生辍学的,责成教师上门做工作,将学生请进课堂。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则追究教师的有关责任。

  2017年2月10日

篇二:控辍保学机制和联控联保责任

  

  XX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推动各职能部门相互协作,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协同的联控联保责任机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现象不反弹,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ιoo%,全面实现我区适龄少年儿童义务教育有保障。

  二、工作职责

  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形成控辍保学“联控联保”长效机制。具体职责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职责。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属地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经督促仍未送子女复学的家长及时送达《限期返校通知书》,并联系公安、司法等部门强制家长或监护人送其子女入学。指导各村

  委会(社区)建立适龄学生网格化管控机制,及时掌握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基本信息及安置动态,定期汇总分析,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区教育部门。主动协调区级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与合作,强化辖区内适龄辍学儿童少年督促劝返,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同抓好辖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有效落实。

  (二)区教育局职责。负责全区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抓好“安全控辍”“质量控辍”的工作,积极探索、研究解决控辍保学的新方法、新思路,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因“学困、厌学”而导致辍学的有效办法;加强学籍管理,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的各个环节;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确保学生不因办学条件差和安全无保障而辍学;端正办学思想,加强学校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确保学生不因学习成绩差而辍学;强化师德教育,尊重关爱学生,确保学生不因教育方式不当而辍学;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积极开展家访关爱行动,确保学生不因不公平而辍学。

  (三)区残联职责。配合乡镇(街道)和教育部门,切实解决贫困残疾家庭子女的就学问题,认真组织实施“扶残助学”,提高残疾学生入学率,指导特殊教育工作,要根据残疾儿童的残疾程度、家庭意愿和经济状况,采取随班就读、送教上门、远程信息化教学等多种措施,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做到“一生一案”,确保每一名适龄残疾儿童接受合适的教育。

  (四)区卫健体委职责。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医学服务。与

  区教育局、区残联沟通,牵头建立信息共享的联合检查、筛查机制,并为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建立健康管理档案,实施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类别、程度的专业鉴定,落实定期送医到校、送医上门和个案评估。协助教育部门开展医教结合工作,培训、派遣指导医生进入学校、家庭,为医教结合提供专业指导,并建立“送医上门”相关台账材料。

  (五)市公安局驿城分局职责。配合各乡镇(街道)、区教育局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依法严肃处理扰乱学校秩序行为,对殴打或侮辱学生造成失学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开展寻找失联辍学学生工作,并视情况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六)区民政局职责。负责落实城乡低保户子女、农村贫困子女生活补助,落实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支持;会同区教育、公安等部门坚决查处学龄儿童少年非法结婚行为。

  (七)团区委职责。结合部门工作,开辟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组织开展关爱少年儿童志愿服务行动,促进少年儿童的品行培养。与中小学校密切联系沟通,积极组织实施关爱少年儿童成长的结对帮扶工作。

  (八)区乡村振兴局职责。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基本信息,利用社会帮扶资金加强对弱势儿童的救助和关爱,确保农村适龄学生不因贫困辍学。

  (九)区妇联职责。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优化少年儿童的成长氛围。督促、检查、指导家长学校工作,积极参与儿童事业的社会协调,协助教育等部门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十)区司法局职责。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指导乡镇(街道)、学校建立法制教育宣传队伍,为控辍保学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依法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十一)区人社局职责。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招工用工的管理和监督,严禁违法使用未成年人务工和经商。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十二)区市场监管局职责。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同时,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非法招用童工的情况,要及时反馈区人社局进行处理。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

  (十三)区文化和旅游局职责。依法治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查禁、查封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类出版物、文化娱乐项目和活动场所,优化校园周边文化娱乐环境。开设控辍保学宣传专栏板块,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及学校,曝光不遵守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强化控辍保学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四)区财政局职责。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进一步加大对家庭贫困生的扶助力度,积极参与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劝返工作。

  (十五)区发改委职责。根据部门职能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区教育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积极参与控辍保学“联控联保”督促劝返。

  (十六)市自然和资源规划驿城分局职责。根据部门职能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区教育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积极参与控辍保学“联控联保”督促劝返。

  (十七)区总工会职责。根据部门职能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区教育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积极参与控辍保学“联控联保”督促劝返。

  (+Λ)区民族宗教局职责。根据部门职能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区教育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对因宗教问题辍学的学龄儿童少年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十九)各中小学校职责。各学校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员工都负有控辍保学重要责任。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管理,提前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做好劝返学生及新入学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对辍学学生及时进行思想教育、及时动员劝返,定期或不定期向区教育局、辖区乡镇(街道)汇报控辍保学工作,对控辍保学工作常抓不懈,确保收到实效。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

  全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各司其职,细化任务落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压实属地责任、职能部门协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把控辍保学的责任压紧压实。区政府不定期组织召开控辍保学“联控联保”专题工作会议,及时传达省、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政策文件及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对全区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统一研究部署。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各学校要抓好工作,明确“联控联保”责任人员,及时召开本部门“联控联保”工作部署会,制定本部门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做好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

  (二)严格精准核查,实行动态监控

  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校要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加强排查力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采取入户走访的方式,对全区未到校学生情况进行核查,做到底数清,动向明,确保精准控辍不漏一人。开学后两周内,区教育局汇总全区各乡镇(街道)、各学校上报的疑似失学辍学学生名单,并发给相关部门。各成员单位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人员及帮扶人员,要加强沟通协调,时刻监控责任对象就学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各乡镇(街道)和区教育局。

  (三)采取多种措施,保持失辍“清零”

  控辍保学工作是教育扶贫的主要内容之一,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发挥部门联防联控作用,有组织、有计划、多渠道实施,严格按照“一个都不能少”工作要求,采取人盯人挂钩方式,确保适龄儿童

  少年应读尽读,共同完成精准扶贫“有义务教育保障”目标。

  1各成员单位要制作本单位《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人员花名册》(人员信息含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等),并根据区教育部门汇总的全区义务教育阶段疑似失学辍学的适龄学生花名册,一对一落实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责任劝返人员,明确劝返工作具体措施和任务要求。

  .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因人施策开展劝返复学工作,逐步降低失学辍学人数,做到学校保、村里找、部门清。各部门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责任劝返人员每学期要入户动员劝返三次以上,每次劝返要及时填写相关的劝返情况动员材料,并形成劝返工作台账。

  .要做好返校复学学生的安置和教育帮扶工作,确保返校复学学生留得下来坚持完成学业。对安置到中职学校的学生,要进行跟踪管理,加强文化学习扶助,防止虚假复学或再次辍学。要做好初中毕业班学生保学工作,防止学生未毕业就提前离校。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适龄辍学学生复学不稳定性、反复性的处置和应对。

  .实行控辍保学周报制度和预警制度。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各学校要把本周控辍保学具体情况上报辖区乡镇(街道)和区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和区教育局要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组织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劝返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

  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做到出现一例、劝返一例,保持失学辍学人数动态“清零”O

  (四)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材料收集

  1.2023年6月20日前,各成员单位要把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实施方案、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人员花名册、召开相关部署工作会议记录和图片等纸质(含电子版)材料上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各成员单位要重视收集有关工作台账,材料包含活动方案、会议记录、过程材料、活动图片(图片要有文字说明,标明时间、地点、人物、时间)等。各部门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责任人,要按照“一生一案”要求整理劝返工作台账,材料包含《XX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劝返工作说明书》、?XX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劝返情况记录表》、劝返图片(图片要有文字说明,标明时间、地点、人物、时间)等。每月30日前,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收集相关工作台账,加盖单位公章后分别上交辖区乡镇(街道)和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汇总归档。

  .各乡镇(街道)负责指导和督查辖区做好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台账收集和整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做好相关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控辍保学工作要求和相关精神,落实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梳理各自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中的职责,积极发挥部门作用,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跟踪问效,切实做好督促督查。区政府将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总结经验,指出不足,持续做好整改。

  (三)严格考核,促进工作目标落实。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加大对辖区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辍学率、巩固率指标的监控力度和考核分值,公正公开,严格考核。凡在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漫散敷衍、工作不力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篇三:控辍保学机制和联控联保责任

  

  XX镇〃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

  为扎实抓好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调动各方面力量,建立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形成控辍保学长效联动机制,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成立“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XX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职责划分如下:

  镇政府: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主要责任,抓好依法控辍、行政控辍,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标,辍学率不超标,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指导各村居建立自然村学生网格化管控机制,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及时掌握未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籍库中辍学学生的基本信息及安置动态,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市教育部门。

  中小学校:各学校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员工都担负着“控辍保学”的重要责任。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制定“控辍保学”工作包保责任制。做好劝返学生及新入学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提前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对辍学学生及时教

  育、及时劝返,使控辍工作常抓不懈,收到实效,对多次劝返据不归校及时向镇政府汇报,由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各村居: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必须加强领导,一是加强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情况调查,掌握每一位学生入学状况;二是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建档造册,实行动态管理;三是进村入户组织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及劝返辍学学生入学,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劝返辍学学生及时返校,使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

  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配合镇政府、中小学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拒不送子女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发放《行政处罚通知书》,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派出所加快解决6—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双户籍、假户籍等户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司法所: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指导乡镇、村居、学校建立法制教育宣传队伍,为“控辍保学”工作提供法律保障,确保“控辍保学”工作顺利进行。

  市场监督管理所:一是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协助各村对全镇学龄儿童少年务工、经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调查。对招用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少年儿童从事雇佣性劳动的企业和个体户,协助上级相关责令其护送童工回家,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二是配合市人社局,按照《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招工用工的管理和监督,严禁违法使用未成年人务工和经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

  社保中心:根据各村提供“超龄”辍学生意愿,积极联系县相关部门,组织开办文化技能培训班,建立相关培训档案。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协助上级部门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需全部费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民政、残联: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依法为残疾儿童少年办理残疾证等有关手续,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救助的各项保障政策。加大对特困户、低保户扶持力度,确保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数据统计和更新,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控辍保学工作和相关技能培训班工作。

  团委、妇联:做好单亲家庭、孤儿、留守儿童少年等弱势群体的关爱工作,加强家庭妇女教育指导,关注关爱女童教育,积极组织实施关爱少年儿童成长、接受义务教育的结对帮扶工作。

  镇纪委:对部门、各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跟踪督查。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做好相关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控辍保学工作要求和相关精神,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各部门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梳理各自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中的职责,积极发挥部门作用,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全面做好入户调查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完成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对拒不送子女入学的要采取强制措施保证学生入学。

  (二)跟踪问效,切实做好督促督查。镇政府将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专项督查,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进展不利的单位追根问底,一查到底。

  (三)严格考核,促进工作目标落实。镇政府要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加大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辍学率、巩固率指标的监控力度和考核分值,公正公开,严格考核,促进各单位更好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凡在此次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漫散敷衍、“控辍保学”工作不力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单位负责人严肃追责。

篇四:控辍保学机制和联控联保责任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24.04.22?

  【文

  号】教基厅函〔2024〕15号

  【施行日期】2024.04.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4〕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认真落实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教育部决定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各方控辍保学责任。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坚持和完善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压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省市统筹,落实县级主体责任,指导“一县一案”“一校一案”完善控辍保学方案,确保工作要求落实落小落细,切实加强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形成常态化抓好控辍保学工作的机制。

  二、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各地要通过“四查三比对”(查户籍、查学籍、查在校学生、查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用户籍与学籍比对适龄失学儿童少年、用学籍与在校学生比对辍学学生、用辍学学生与脱贫户数据库比对脱贫户辍学学生)、“铁脚板摸排”(登门入户查无户籍、无学籍、实际未上学学生)等方式,摸清工作底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此基础上建立“三本台账”,即建立适龄儿童台账(含随迁子女)、疑似辍学学生台账(含失学学生,下同)、辍学学生台账,并根据自查结果等动态更新,做到人账相符。严防学生“名在人不在”脱离学校教育与管理,导致其遭受侵害或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做好重点人群监测。各地要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排查和监测对象,准确掌握特殊群体学生就学情况,健全辍学学生快速发现与响应机制,做到排查无遗漏、帮扶有力度、就学有保障。

  四、学校一月一报告。学校要完善学生考勤制度,及时发现并核实缺勤学生情况,加强家校联系,防止学生辍学。学校每月汇总各班考勤情况,对按有关规定认定为疑似辍学或辍学的学生,及时纳入相应台账,并向主管教育部门上报。

  五、县区一季度一复核。各县区要建立每季度复核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对各校报送的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数据进行复核。每年春季、秋季开学时节,要确保开展一次“学校全覆盖、学生逐一核”式的进校、入户实地深度调研工作。

  六、地市一学期一调研。各地市要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每学期开展一次控辍保学工作情况调研,重点指导各县(市、区)工作落实,确保学生辍学、复学数据的真实性,推动不断提升基层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水平。调研结果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七、省级一学年一评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督导部门每学年对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加强对地市、县区工作指

  导,确保中央要求落到实处。本省份学年度控辍保学评估结果于每年7月底前报教育部。

  八、教育部加强工作指导。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教育督导局指导有关专业机构,对各省份控辍保学工作情况进行动态评估,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通报,作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重要参考,并提供作为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考核评估的参考。

  九、加强数字化赋能。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将有关信息比对中发现的疑似辍学学生数据通过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下发各地。各地要及时核实处理,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劝返复学,做好每次劝返记录,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各地在工作中发现的新增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信息,要及时录入管理服务平台,确保真实准确、不漏一人。教育部通过基础教育重点任务“双月报”加强对各地控辍保学工作调度。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或明确实施具体要求,确保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制度务实管用、落实落细,做到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守牢防范学生辍学的底线,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联系人及电话: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王轩宇************教育督导局

  严航

  ************。)

  教育部办公厅

  2024年4月22日

篇五:控辍保学机制和联控联保责任

  

  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精准实施控辍保学措施,推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xx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署教督办〔20xx〕x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针,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切实落实政府责任,发挥各部门协调作用,加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力度,强化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作用。明确职责,强化领导,切实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要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实现控辍目标,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提升义务教育巩固普及水平。2020年,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9%以上,无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现象。

  三、工作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和机制建设。一是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实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判分析控辍保学工作的问题,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二是完善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复学、保学基本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和指导;将入学和控辍保学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年终考

  核内容,并作为考核校长的重要指标。司法部门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综治、市监、公安、文化等部门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用人单位不得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对情节严重的告知市监、民政部门,由市监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和社区要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各自的作用。中小学校要做好控辍保学的管理、统计和汇总工作,加强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学籍变动信息。各部门和单位要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提高联控联保的效果。三是建立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继续推行电子学籍信息动态监测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和信息使用。加强家校共同监管力度,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家访制度,研究解决“学困生”“易辍生”的有效办法,确保“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回”。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教育引导,做好家庭教育。四是强化劝返工作监管。学校要落实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

  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入推进教育管理质量提升活动,改进和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切实改进教育教学中的薄弱环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发现和发挥学生的长处与挖掘潜能,因材施教。教师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辅导,多关心、帮助、鼓励后进生、辍返生、易辍生等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消除因厌学而辍学的现象。加强校园净化、绿化、美化、文化建设。大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改善办学条件,绿化、美化校园,完善各项必要的德育设施和文化、艺术、体育设施,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真正使每一名学生在学校能学有所得,学有所成,为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发展创造优良的人文环境。

  3.强化学校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组织学校、教师深入到村发动学生返校、动员未返校学生返校就读,并做好会议、动员、家访等相关记录。落实流失学生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流失学生登记表。学校实行学生到校日报告制度,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要及时将流失生名单、流失原因、家长、家庭地址及去向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切实做到知名、知人、知情。只要有一名学生辍学(疑似辍学),就要有学校领导、教师负责采取措施动员劝返学校。切实做到“辍学(疑似辍学)认定、学校报告、走访动员、依法强制”,确保学生按时入学。

  4.落实资助制度。落实扶贫相关政策,重点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参照《关于印发的通

  知》(x教规〔2019〕x号)。加大对贫困(残疾)学生的帮扶力度,为贫困(残疾)学生和孤儿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学生全部入学;严禁乱收费,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做到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开展关爱帮扶工作。联合妇联、工会、民政和社会爱心团体,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和困难生,患病学生的救助帮扶工作,形成帮扶合力。

  5.完善学籍档案,加强学籍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各校要严格按照《xx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x教字〔2017〕x号)要求做好学生学籍管理、招生入学等工作。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全部实行面试就近入学,全部实行“阳光分班”,确保每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6.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接收为主的“两为主”原则,积极与民政、公安、统计部门密切配合,对辖区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全面调查摸排,完成对留守儿童数量、比例、构成、分布、特点及家庭状况等基本情况的核查。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加强联系制度,按照留守儿童“五个一”要求,建立关爱和服务体系,提高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教育和关爱水平。

  四、保障措施

  1.强化重视程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将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乡镇政府主管领导是控辍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与配合。政府和各部门要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

  2.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中小学校要切实强化措施,加大宣传和思想教育,利用宣传栏、标语、微信等进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氛围。

  3.强化督导考核。xx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发挥政府督导职能作用。严格落实辍学报告制度、责任督学制度、专项督导制度和登记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确保控辍保学工作成效。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要随时掌握学校控辍保学情况,对48小时未到校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一经发现学生辍学,应当立即向学生所在地政府和教育局报告,责任督学要同时签字。xx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每年组织至少一次控辍保学专项督导,并将控辍保学纳入年末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考核。

篇六:控辍保学机制和联控联保责任

  

  小学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

  随着我国基础教育的普及和提高,小学入学率不断提高。然而,小学生中辍率居高不下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___成为了当前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推进小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保障其接受良好的教育,需要建立完善的小学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

  小学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是指通过建立联控联保的工作机制,来防止和降低小学生辍学率,保障其获得良好的教育。

  该机制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建立___,由教育部门、学校、家长以及社区等相关方共同组成。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协调、监督和执行联控联保工作。

  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引导教师关注每个学生的研究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

  建立有效的家校沟通渠道,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提高家长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学校与家庭密切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研究情况和问题,及时进行帮助和指导。

  发挥社区资源的作用,提供各种支持和服务。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外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他们对研究的兴趣和动力。

  建立学生问题排查和干预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干预和帮助。通过心理辅导、智力开发等方面的工作,提高学生的自信心和研究能力。

  建立完善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对学生的研究情况和家庭背景进行跟踪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制定调整措施,确保控辍保学工作的有效推进。

  小学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的建立对于提升小学生素质教育水平、全面发展学生能力、减少社会不公平、推动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影响。

  小学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的实施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和配合。只有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和措施,才能够杜绝小学生辍学现象的发生,确保他们获得良好的教育。希望各级教育部门、学校和家长能够共同关注和推进这一机制的落实,为小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篇七:控辍保学机制和联控联保责任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六长责任制”

  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六长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依法保控、行政督促,保学为先、控辍为重,明确目标、联控联保”的原则,实施“六长制”,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完成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脱贫攻坚的控辍保学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六长”目标责任和联控联保机制,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适龄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

  三、主要职责

  (一)“县长”履行政府主体责任。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

  21—

  落实责任分工。县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建立完善“六长责任制”,与各部门和乡(镇)政府签订责任书。

  解决重大问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把控辍保学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提供要素保障。科学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保障学校布局与建设、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满足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通过在城镇新建和改扩建学校,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为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积极改善薄弱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避免学生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

  强化督导检查。督促各部门和各乡(镇)相互协作,检查“六长责任制”落实情况;严格义务教育执法检查,及时通报各乡(镇)“控辍保学”情况,提出督办整改要求,并开展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二)“乡(镇)长”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认真开展排查,切实做到“一个都不能漏”。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联系乡(镇)的县级部门、所辖学校和派出所等逐户开展排查,全面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包括所有本地户籍和常住未取得户籍)底数和入学情况。重点调查并标注外出适龄儿童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孤儿、重病重残儿童、特困供养儿童、贫—

  22—

  困家庭儿童、未取得户籍儿童少年等,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级和学校四本适龄儿童少年台账。对已举家外出打工或搬迁,但户籍仍保留在本乡(镇)的家庭,乡(镇)人民政府要实行痕迹化管理,畅通联系渠道,建立专门台账。

  充分保障学额,切实做到“一个都不能少”。每学期开学前,召开村长、社长组织动员学生上学专题工作会,安排布置组织动员学生上学工作,特别安排“特殊”家庭子女上学工作,在家的要送生到校,流出的要送“证”到校,特残的要送“教”到家。

  确保劝返复学,切实做到“一个都不能少”。教育、引导、督促履行法律责任不积极的“法盲家长”,破解应上学而未上学的“困境”,认定户口在人不在的“空壳户”,切实做到没上学的在当地或异地劝返复学、已在外地上学的“取证复学”。

  整治校园环境,切实做到“一个学校都不能扰”。牵头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清洁校园周边卫生,整治学校门前摊点,治理学校周围秩序,依法清理距学校200米以内的游戏娱乐场所。

  (三)“村长”履行包村包户责任。

  村(居)委会主任发动村社干部,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进村入户组织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动员辍学学生及时返校。对反复动员仍不愿返校的学生,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并向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达《限期复学通知书》并确保送达。对未按时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儿童要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与联系部门、学校联动,确保按时入学或送“证”到校,并同

  步建立工作台账。

  (四)“局长”履行属事管理责任。

  1.教育主管部门责任。

  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义务教育法》以及上级关于“控辍保学”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统筹组织安排全县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落实质量控辍、情感控辍工作措施,组织对乡(镇)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督导检查,分析辍学原因,研究应对措施,牵头解决存在的问题,发挥“控辍保学”的主导作用。要优化学校布局、完善校舍建设、配齐师资力量,切实加强薄弱学校改造建设,逐步缩短城乡学校的差距;要关心关爱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和学困生、特殊儿童入学,指导学校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让学生“进得来,学得好、留得住”;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持续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并督促学校加强管理,着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条件,确保学生不因学校办学条件差、布局调整和安全无保障而辍学。牵头联系相关部门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力度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力度,禁止少年儿童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广泛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的宣传。

  2.相关职能部门责任。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并为学校“控辍保学”工作—

  22—

  提供相关数据。

  司法部门负责加强《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

  工商、人社部门负责对雇佣未成年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对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民政部门负责对留守儿童、贫困生开展救助工作。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好关爱、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贫困生心理健康和生活保障等活动。

  3.联系乡(镇)部门责任。

  联系乡(镇)工作的县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控辍保学”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纳入工作日程,主动与联系乡(镇)共同制定相应措施,追踪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适龄儿童在县外的就读情况,并协同各乡(镇)通过多方渠道对已经入学的适龄儿童获取在县外就读的证明材料,对随父母外出还未按时就读的适龄儿童,要想方设法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时入学,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五)“校长”履行办学包校责任。

  校长负责组织对家长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协助乡(镇)、村(居)委会干部组织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学生

  入学情况进行清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儿童入学情况建立台账,将工作做细做实。积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共同做好辍学学生动员返校工作。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关心关爱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和学困生、特殊儿童入学,加强对班主任、科任教师的管理,落实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生工作,落实质量控辍、情感控辍工作措施,让学生“进得来,学得好、留得住”。

  (六)“家长”履行法定监护责任。

  学生家长负责履行监护职责,依法送子女按时入学,配合学校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定期调查登记机制。每年秋季开学前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联系乡(镇)部门、派出所等,学校派出教师配合,逐户开展排查,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级和学校4本适龄儿童少年台账。

  (二)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学校要加强家校联系,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配合乡(镇)人民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学校一旦发现学生辍学,应立即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劝返无效的应向当地乡人民政府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非本地户籍的应同时向学生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情况。各乡(镇)、村社要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家长责任,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

  22—

  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造成辍学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保证辍学学生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注册在校生学籍和核清标注学生去向,规范学籍变动手续,建立学籍变动台账,做好跟踪和建档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学校学生实际一致,严禁虚报、瞒报,杜绝错报、缓报。要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把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等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监测群体。严禁高中阶段学校在学生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招录新生,严禁将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提前送到高一级学校就读。在每年10月底前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在校情况及学籍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并准确录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四)完善要素保障机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和乡(镇)配合,科学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保障学校布局与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满足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

  充分利用“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加大对因条件薄弱辍学高发乡(镇)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支持力度,通过新建和改扩建学校,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为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县审计部门要加强教育审计和问责,对挪用、挤占村小学和教学点公用经费的单位与个人要严肃问责。

  (五)完善质量提升机制。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推进对口帮扶、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快特色而有质量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要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特别是残疾孤儿的受教育权利,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配备专业教师,提高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质量,完善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制度。要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发展性评价作为考核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歧视学习困难学生,不得强行或变相要求其退、休、转学。

  (六)完善扶贫政策落实机制。聚焦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

  22—

  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下同)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特别是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民族地区适龄儿童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扶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县教育部门要会同财政、扶贫移民、民政等部门,加强排查,摸清情况,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筹各项帮扶政策,确保适龄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等惠民政策。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各乡(镇)要与联系乡(镇)的县级部门共同追踪随父母外出适龄儿童的就学情况,对已经入学的适龄儿童要通过多方渠道,获取在县外就读的证明材料,对随父母外出还未按时就读的适龄儿童,要想方设法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并建立“扶贫助学”长效机制;对丧失父母的孤儿、残疾人的子女、家庭遭受天灾人祸生活极度困难的学生要重点帮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五、时间安排

  从发文之日起,以后每年参照执行。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8月20日至9月30日为重点宣传和控辍时间,主要分成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5月20日前)。各级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有关职责和任务,统筹安排系列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5月30日前)。将有外出打工倾向、有厌学情绪、开学未报名、中途辍学的学生逐一登记造册,按村组归类。

  第三阶段,具体实施阶段(7月31日前)。一是核实异地入学情况,并于春、秋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开具入学证明转相应的义务教育学校;二是开展劝返工作,加强政府、村(社区)、学校、家庭四方面工作的衔接与配合,深入辍学生家庭做好辍学生的返校入学工作。

  第四阶段,督查核实阶段(9月10日前)。由县政府牵头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各学校督查,核实辍学人数,并将“控辍保学”情况在全县通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好相关“控辍保学”基础台账,填好基础表册,收齐就读证明。要求台账准确无误,转、休、复、辍等数据填写清楚,印证材料详实。

  六、督查考核

  县政府组织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工作成效列入教育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一)各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未达到100%的(入学率=已入学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数/应入学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数—

  22—

  ×10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属地乡(镇)和联系部门各1分;义教学校义务教育巩固率未达到95%的(九年巩固率=当年九年级毕业人数/九年前小学一年级招生人数×10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属地乡(镇)和联系部门各1分。乡(镇)对行政村、教育部门对学校的年度综合考核比照扣分,考核分值扣完为止。

  (二)有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子女未入学或辍学的,乡(镇)和联系部门教育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学校“控辍保学”单项考核“一票否决”,综合考核降等处理。

  (三)对因工作不力,影响了全县“脱贫攻坚”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认定”等重点工作的,“五长(除家长)”当年度不得评先推优,追究相关责任。

  2020年8月25日

篇八:控辍保学机制和联控联保责任

  

  某某街道“控辍保学”工作自查报告

  近几年,我们不断增强当好“控辍保学”工作的职责感与使命感,仔细谋划“控辍保学”工作,制定了更加切实可行的措施,使街道中小学生辍学现象得到有效控制。现就“控辍保学”自查情况简单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某某街道共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某某所,其中小学某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某所,初级中学某所。在校中小学生某某某某人,其中,小学生某某某某人,初中生某某某某人。某某某某年小学入学率为某某某%,初中入学率为某某某就小学在校学生年辍学率为某,初中在校学生年辍学率为某。

  二、三类儿童控辍保学工作

  1、建档立卡儿童。目前沂城街道中小学共有建档立卡学生某某人,学籍系统建档立卡学生某某人。其中有两名学生因重度残疾不具备学习能力。其他均在校就读。

  2、残疾儿童。目前辖区中小学招生范围内共有残疾儿童某某人,其中送教上门某人,随班就读某某人。另外某人经鉴定不具备学习能力,某人在临沂居住。

  3、留守儿童。目前,民政局在案的留守儿童没有。经逐班排查在学校就读的留守儿童现有某某人。均没有辍学现象。

  三、控辍保学主要措施

  (一)建立部门联控联保机制,实行目标管理

  把“控辍保学”的目标责任分解到各中小学,实行目标管理,并签订了“控辍保学”工作职责状,把实现年度目标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政绩与学校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加大教育法规宣传力度,严格控制辍学

  强化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我们把《义务教育法》列入重要宣传内容,运用各项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增加了全民的法律意识,为依法治教,严格控辍创立了条件。

  (三)严格学籍管理与转学手续,监控学生流动

  各中小学校学生学籍异动须根据《沂水县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严格审核学籍异动材料,严格执行容量限额管理,严格各种审批程序,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切实做到学籍异动管理各种工作规范有序,实时了解学生流动情况。对转出学生必须由接受学校开具接受证明方可转出,保证无辍学现象,并强化学籍档案归类归口管理,对上报统计报表数要严格核对,以致准确无误。

  (三)落实书面报告制度,防止学生辍学

  一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保证每次教师确立良好的师德风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教师不得歧视、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避免学生因厌学而辍学。强化班主任管理,班主任对有迹象辍学的学生必须进行家访,当好学生、家长的思维工作,说服教育过程中一定细心、耐心,向家长宣传义教法规,劝其子女复学。

  对学生或家长不听劝阻而辍学时,学校能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与政府,政府能采取切实措施,坚决予以制止。二是强化收费管理工作,坚决制止乱收费的现象。各中小学设立了校务公开栏,举报信箱、咨询台、举报电话、严格按准绳收费,不搭车收费,切实减轻了学生的经济负担,避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三是各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后对学生入学、变动、辍学情况及学籍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学生辍学情况进行及时统计,掌握辍学原因与去向,并书面报告至教体局。

  (三)当好三类儿童关爱工作,关心特别学生

  一是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优先部署贫困生的各类资助,继续当好和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工作,为贫困学生提供学习、生活及心理等方面的关心与帮助,确保贫困学生不因贫辍学。二是建立残疾儿童台账,对随班就读的学生进行一对一帮扶,对残疾比较严重的采取送教上门方式,为学生送教。三是建立留守儿童台账,建立留守儿童关爱室,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关爱活动,当好留守儿童的思维工作。

  (四)坚强家访制度,了解学生动态

  积极当好学生家访工作,切实当好“学困生”思维工作,用真诚爱护学困生,关心学困生,经常家访,及时了解“学困生”的思维动态,解决“学困生”的各项困难,让他们安心的上学,以真情实感把“学困生”留住。

  “控辍保学”工作,要常抓不懈,常抓常新,在今后工作中我

  们还须加大工作力度,动大脑筋,花大力气,扎实工作,不让一项学生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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