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机制(5篇)

时间:2024-09-03 16:00:07  阅读:

篇一: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机制

  

  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引言:

  意识形态是指一定社会范围内所共有的与该社会的存在紧密相连的,与人的实际行动密切相关的关于社会存在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看法和固定观念。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旨在引导和管理公众的意识形态,以建设一个强大、稳定、有秩序的社会。

  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1.责任机构的完善

  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将进一步完善,建立包括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媒体机构等各方力量的责任体系。政府部门将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同时,社会组织和媒体机构也将积极参与,为意识形态工作提供更广泛的民意基础和舆论支持。

  2.提高专业能力

  在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将加强专业能力的培养和提升,建立专业的培训机制。政府部门将通过专门的培训学习课程,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意识形态引导的职责。同时,社会组织和媒体机构也将加强内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3.加强信息共享

  在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将加强信息共享,建立起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媒体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机制。这将有助于各方加强合作,提高工作效率。政府部门将加强与社会组织和媒体机构之间的沟通,共享最新的政策文件和信息,及时解答各方的疑问和困扰。

  4.制定目标和指标

  在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将进一步细化目标和指标,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任务。政府部门将根据社会的需求和发展的方向,制定相应的意识形态目标和指标,指导各方的工作。同时,社会组织和媒体机构也将根据目标和指标,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为实现目标贡献力量。

  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1.加强舆论引导

  2024年,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将加强对舆论引导的管理。政府部门将加强对媒体机构和社交媒体平台的指导和管理,引导媒体传播正能量,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同时,政府部门还将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积极参与舆论引导,共同营造一个积极健康的网络空间。

  2.提高信息真实性和可信度

  在2024年,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将加强对信息真实性和可信度的管理。政府部门将加强对媒体报道和社交媒体信息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信息,维护社会的信息安全。同时,媒体机构和社交媒体平台也将加强自律,提高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为公众提供准确的信息。

  3.推动优秀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

  2024年,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将重点推动优秀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政府部门将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生产和传播优秀的文化产品。同时,媒体机构也将积极推动优秀的文化产品,为公众提供多元化、高品质的文化服务。

  4.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监管和引导

  在2024年,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将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监管和引导。政府部门将加强对宗教、思想、教育等领域的管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同时,政府部门还将加强对各类组织和个人的引导,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会建设,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结论:

  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将进一步完善,以引导和管理公众的意识形态,建设一个强大、稳定、有秩序的社会。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将加强责任机构的完善、提高专业能力、加强信息共享和制定目标和指标等方面的工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将加强舆论引导、提高信息真实性和可信度、推动优秀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以及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监管和引导等方面的工作。这些举措将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篇二: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机制

  

  一、制度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明确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2.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提高学校师生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

  3.及时发现、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三、组织架构

  1.学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宣传、教育、学生、教师等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四、工作职责

  1.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评估和应对。

  2.学校党委宣传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二级党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

  3.各二级党组织负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4.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将意识形态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确保教材、课程、教学大纲等符合意识形态要求。

  5.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6.学校教师工作部门负责加强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质量。

  五、工作内容

  1.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加强师生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认识。

  2.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确保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意识形态安全。

  3.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

  4.加强对师生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师生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

  5.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精神。

  六、制度保障

  1.学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2.学校将意识形态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顺利开展。

  3.学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选拔任用、教师职称评定等环节,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篇三: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机制

  

  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校园意识形态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包括但不限于课堂教学、学术研究、宣传舆论、文化活动、网络空间等。

  3.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坚持党的领导,遵循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校园文化建设。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

  1.学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2.各部门、各单位应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3.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三、阵地管理

  1.课堂教学

  (1)教师应坚持立德树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学内容,不得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观念。

  (2)加强课程建设,充分发挥课程在意识形态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

  2.学术研究

  (1)鼓励学术创新,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坚决抵制伪科学、反科学和有害于社会主义事业的研究。

  (2)加强科研项目和成果的意识形态审查,确保学术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

  3.宣传舆论

  (1)加强校园媒体管理,充分发挥宣传舆论阵地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严格审核新闻、评论、广告等宣传内容,确保宣传舆论的正确导向。

  4.文化活动

  (1)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2)加强对文化活动的指导和监管,防止出现不良文化现象。

  5.网络空间

  (1)加强校园网络管理,确保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安全。

  (2)加强网络舆论引导,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

  四、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1.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部门和单位绩效考核体系。

  四、队伍建设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将意识形态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育人能力。

  2.定期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学习研讨,增强全体教职工的意识形态工作意识。

  3.强化对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人员的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确保其能够有效指导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预防与处理

  1.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和风险。

  2.加强对师生思想动态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实际情况。

  3.对于涉及意识形态的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六、资源保障

  1.学校应合理配置意识形态工作所需资源,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设施支持。

  2.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3.保障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的合法权益,激发工作积极性。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

  1.在国际合作与交流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

  2.加强对国际合作项目的审查,确保项目内容符合我国社会主义价值观。

  3.增进与国际友好学校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交流,积极宣传我国教育成果和价值观。

  八、宣传教育与培训

  1.广泛开展意识形态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和认同。

  2.定期举办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通过校报、校园网、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九、评估与反馈

  1.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评估制度,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2.及时总结意识形态工作经验,推广典型做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3.建立健全反馈机制,广泛听取师生意见,不断改进意识形态工作。

  九、持续改进与创新发展

  1.根据国家意识形态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2.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在确保意识形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

  3.定期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研讨会,交流经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十、责任落实与监督问责

  1.明确各级领导和责任人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监督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力或出现重大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

  3.强化责任追究结果的运用,将问责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十一、信息安全与保密

  1.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信息安全管理,防范外部有害信息的渗透和干扰。

  2.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和敏感问题,要严格保密,防止泄露。

  十二、应急预案与处置

  1.制定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的程序和措施。

  2.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

  3.在发生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十三、文化建设与融合

  1.深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将意识形态教育融入校园文化活动中,提升校园文化内涵。

  2.加强对不同文化背景下师生意识形态差异的研究,促进文化交流与融合。

  3.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民族精神,增强师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自信。

  十四、总结与展望

  1.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成效,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2.结合学校长远发展规划,展望意识形态工作未来,制定中长期目标和年度计划。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围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意识形态工作改革。

  十四、组织协调与联动

  1.加强学校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意识形态工作合力。

  2.建立与上级主管部门、兄弟院校及社会各界的联动机制,共同推进意识形态工作。

  3.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协调会,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十五、研究与调研

  1.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理论研究,为指导实践提供理论支撑。

  2.定期组织专题调研,了解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

  3.加强对国内外意识形态发展趋势的研究,借鉴先进经验,提高工作水平。

  十六、考核评价与激励

  1.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评价各部门、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成效。

  2.将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3.对在意识形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工作积极性。

  十七、法制教育与维权

  1.加强对师生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制观念,自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2.建立健全师生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及时处理涉及意识形态的侵权行为。

  3.强化师生意识形态维权意识,鼓励师生积极参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行动。

  十八、档案管理与归档

  1.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档案的保密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3.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档案进行审查,为工作总结、评估和改进提供依据。

  十九、宣传引导与舆论监督

  1.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宣传引导,营造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舆论氛围。

  2.严格舆论监督,及时纠正错误观点和有害信息,防止负面舆论扩散。

  3.充分发挥校园媒体作用,传播正能量,提升校园舆论引导力。

  二十、持续优化与创新发展

  1.深入分析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优化工作策略和措施。

  2.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在确保意识形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创新实践。

  3.定期举办意识形态工作创新成果展示活动,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二十、监督反馈与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监督反馈机制,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工作持续推进。

  3.对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质量。

  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是确保校园意识形态安全,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保障。本制度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资源保障、宣传教育与培训、应急预案与处置、文化建设与融合、研究调研、考核评价与激励、法制教育与维权、档案管理与归档、宣传引导与舆论监督等方面的要求和措施。通过持续优化与创新发展,建立长效机制,学校将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构建和谐校园、服务国家发展

  战略贡献力量。

篇四: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机制

  

  小学意识形态建设制度

  第一篇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我校意识形态工作,保障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意识形态工作,是指对师生进行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教育教学活动。

  二、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位副校长任副组长,德育主任、教务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等成员组成。

  2.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政策;研究决定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三、工作职责

  1.德育主任负责制定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德育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

  2.教务主任负责制定教学计划,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加强

  对学生的知识教育、技能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

  3.少先队辅导员负责制定少先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少先队活动,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和养成教育。

  4.班主任负责制定班级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班级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心理疏导和行为引导。

  四、工作要求

  1.意识形态工作要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检查。

  2.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含有违法违纪内容。

  3.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形式必须符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做到生动活泼、喜闻乐见。

  4.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对象必须覆盖全校师生,不得遗漏任何群体。

  5.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渠道必须畅通无阻,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干扰和阻挠。

  第二篇

  大家好!在2023年,我们小学将更加注重意识形态建设,以培养具有正确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学生为目标。

  一、课程设置

  我们将通过课程设置,将意识形态教育渗透到各个学科中。老师们在教学活动中,要注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

  二、德育教育

  德育教育是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同时,我们还将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如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让学生在实践中感受正确的价值观。

  三、教师培训

  教师是意识形态建设的关键力量。我们将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他们在意识形态方面的素养和意识,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四、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是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环节。我们将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引导家长注重孩子的意识形态教育,共同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五、文化氛围

  文化氛围是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载体。我们将加强对校园文化的建设,营造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校园氛围。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正确的价值观的影响。

  六、评估机制

  我们将建立评估机制,对意识形态建设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通过对工作效果的评估,我们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使意识形态建设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和有效。

  以上是我们小学的意识形态建设制度内容,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和配合。我们将共同努力,为培养具有正确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学生而奋斗!

篇五: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机制

  

  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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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

  一、成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工作领导组:

  组

  长:姚兴余(总支书记)副组长:沈布年(总支副书记)成

  员:葛德峰、甄胜军、叶李来(总支委员)二、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工作领导组职责:

  1.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

  2.制定落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局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3.加强对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4.推进宣传文化建设,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

  5.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6.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阵地建设。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总支委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总支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支部书记对支部和党员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校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抓好落实。总支委和各支部要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

  作的落实,既要注重经验的积累,对成功做法、鲜活经验要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又要注重问题的反馈,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使我校意识形态方面不出问题。

  3.加强督导检查。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定期督促和检查各支部、学校的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并定时向局党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1.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2.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底前落实。

  3.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

  4.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五、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1.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2.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3.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4.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5.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六、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

  1.阅评领导:人员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

  2.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

  面。

  3.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

  4.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5.各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七、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沟通制度

  1.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联系。

  2.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各校的交流活动。

  3.开展联系活动要发扬民主作风,及时了解教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4.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日常联系沟通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建立联系档案,作好记录。

  八、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各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

  2.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3.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4.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5.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

  九、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2.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支部书记、校(园)长、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师。

  3.职责分工

  1)中心学校党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各学校各科室应当在中心学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中心学校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4.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5.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十、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

  1.专项督查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

  2.专项督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12月份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开展督查工作。

  3.督查内容和标准根据县局制定的测评体系进行,包括各学校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追责问责情况等。

  4.督查结果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并上报局党委。

  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

  1、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由支部书记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情况。

  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

  3、实行意识形态工作报告责任制,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机关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遇有意识形态领域或特殊情况,随时向机关党委报告。

  4、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机关党委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年终总结和年度工作计划

  5、党支部和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6、党支部每年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2次。

  7、对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外知识分子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

  精神,是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8、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严守意识形态阵地。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及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严守意识形态阵地。加强党员个人管理,目前对教职员工微博微信的管理有制度、有备案,对个人“两微”管理应始终保持警惕。

  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

  为了在校园内和师生中建立一个健康有序的政治生态,消除不当舆论的滋生蔓延,防止在校园内或师生中出现意识形态领域的不良倾向,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党总支要加强意识形态建设,要紧握领导权。学校党总支书记是意识形态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要有明确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必须有主动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引导和管理意识。

  2.学校党总支要通过学校师生集会、主题班会、宣传橱窗、黑板报、墙报、广播、校园网、校报、微信群、QQ群,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3.3.学校一方面要通过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做好教师的意识形态摸底和调查,把控教师的思想动态。另一方面要通过政教处和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意识形态摸底和调查,把控学生的思想动态。

  4.学校党总支一方面要通过党办组织教师加强自身学习,站稳政治立场,及时深入掌握教师思想动态,做好政治宣传,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另一方面要强化工作责任制,对广播、校园网、校报、微信群、QQ群等落实责任人,坚决制止不当言论在校园中蔓延。对重要重要报告要经过党办审批。

  5.学校党总支坚持每年召开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会议,每年至少在党总支内部进行一次党内通报。

  6.发现校园内或师生间出现不当的言论或活动,要由责任人立即向学校党总支报告,并由学校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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