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推进会(6篇)

时间:2024-08-28 19:38:01  阅读:

篇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推进会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保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现就X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工作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

  一、参保范围

  凡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和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缴费标准及办法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X元共12个档次。政府根据参保人员所选缴费标准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补贴标准如下图:

  缴费档次

  100补贴标准

  30200300400304045500606006570070800759008010001500X100150200对重度(一、二级)残疾人按其缴纳最低标准100元的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

  (二)鼓励新增参保人员选择高档次长期缴费,多缴多补,长缴长得。已参保人员可以由低到高变更缴费档次,提高缴费标准,享受

  政府高补贴,为个人账户储存基金,达到领取养老金见效快、收益多,保障终身的效果。

  (三)X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采用信合助农服务E终端的收费办法,参保人员在各村及信合营业网点缴费。

  三、政府代缴

  为了认真做好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根据《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渭人社发[X]25号文件精神,对从X年1月起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由政府每年为其缴纳50元保费,其中省财政负担25元,县财政负担25元;鼓励有条件的困难群体在省、县代缴的基础上继续自愿选择相应档次进行缴费,个人缴费部分按有关规定正常补贴。

  四、参保缴费时间

  X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时间定于X年8月1日至X年8月31日。

  五、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重大民生工程。各镇(办)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保基本、全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便民、安全、高效、长效”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县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要把城乡居民养老保

  险工作列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工程来狠抓落实,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部门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便捷服务,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构建起自觉参保续保、连续缴费、高档缴费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

  各镇(办)要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做出专门部署,迅速开展工作。各镇(办)主要领导要负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体领导班子要同心协力,齐抓共管,按照此《通知》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大政策宣传

  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讲细、程序方法讲明。特别是要做好“提高缴费档次、优化参保人群、增加基金总量、惠及千家万户”的专题宣传,使城乡居民充分认识到政策的好处,力争应保尽保、多缴长缴。

  (三)加强协作配合

  县信用联社要负起收缴保费安全进入财政专户的责任,合理调配各村(社区)及营业网点E终端设备的使用,缴费期间保证通讯畅通和打印票据等耗材的供应,并派专人逐村(社区)进行现场指导,确保每名E终端收费人员熟练使用E终端设备进行收费,保证缴费期间

  每台助农E终端设备正常运转。同时,要加强与县居保办的业务对接,每日18时前提供前一日专户收入进账单,核对财务与业务系统账务。

  (四)落实扶贫政策

  各镇(办)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专项安排部署贫困户参保工作,同时做好宣传引导,确保16-59周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00%参保,充分让贫困户享受到国家社保政策红利,确保贫困群众利益最大化。

  (五)加强督导检查

  各镇(办)要按照此《通知》规定的内容、时间和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同时要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县政府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工作纳入各镇(办)年度工作考核。对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被动、进度迟缓的镇(办),要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管理混乱、弄虚作假,贪污、挪用基金的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篇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推进会

  

  为确保税务征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保障城乡居民合法权益,根据X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X年X号公告)、X市税务局《关于做好X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X税发〔X〕X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对象

  凡具有我县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征收标准

  (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X元12个档次。

  (二)在鼓励广大城乡居民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的同时,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保留100元缴费档次标准。

  (三)重度残疾人,由省级财政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

  缴费档次由参保人自行选择,鼓励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多

  缴多得,长缴多得。

  三、征缴时限

  X年6月1日至X年6月30日为集中缴费期,全年可缴费。6月10日前征缴率达到20%以上,6月20日前征缴率达到50%以上,6月30日前征缴率达到95%以上,11月30日前征缴率达到100%。

  四、缴费渠道

  (一)缴费方式

  1、中国农业银行柜面缴费、惠农通服务站智能POS机缴费(自

  主终端和手机银行缴费在随后开通)。后续各商业银行征收渠道将陆续开通,提供更多缴费渠道。

  2、X养老保险手机APP。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均可使用X养老保险手机APP,在“我要缴费〃模块进行缴费。

  3、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缴费。

  (二)补缴费业务

  社保部门负责缴费人政策性补缴费核定等特殊情况业务办理,缴

  费人可选择以下方式补缴以前年度欠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1、使用X养老保险手机APP,在“我要缴费〃模块按年度选择档次补缴费。

  2、到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机关根据缴费人提供的补缴年份和选档情况在税务系统中进行征收。(参保人员可登录网址X输入姓

  名和身份证号查询欠缴费款具体年度)。

  (三)

  缴费流程

  1、X养老保险APP缴费流程:

  (1)通过手机下载“X养老保险”APP。

  (2)本人社保卡(社保功能)已激活的,可以免注册,直接选择“社保卡登录”。

  (3)手机号码实名注册,人脸识别实名认证。

  (4)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我要缴费”,正常缴费或者补缴保费都可以实现。

  (5)选择相应的缴费档次进行缴费,实际付款金额系统自动扣减财政代缴部分。

  (6)替亲友办理业务。点击“点击替亲友办理业务”按钮,点击右上角图标添加联系入,将亲友添加到联系人列表后,点击选择办理业务的亲友即可办理业务。

  2、农行惠农通服务站智能POS机缴费流程:

  (1)提供参保人的身份证号或社保卡号。

  (2)由代理人员完成社保缴费操作流程。

  (3)流程结束,缴费成功,打印缴费凭证。

  3、农行柜面缴费流程:

  (1)提供参保人的身份证号或社保卡号。

  (2)由柜面工作人员完成社保缴费操作流程。

  (3)流程结束,缴费成功,打印缴费凭证。

  4、县(区)办税服务厅缴费。

  五、缴费票据使用

  参保城乡居民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及补缴以前年度欠费的,缴费票据由税务部门负责。

  (一)缴费人使用各商业银行终端缴纳社保费的,机打小票即可作为缴费依据。

  (二)缴费人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电子渠道缴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可以作为缴费依据。

  (三)缴费人在商业银行柜面缴费的,可打印税务部门印制的《X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该凭证由市级商业银行领取后下发给各县区营业网点。

  (四)缴费人可凭缴费机打小票、电子支付凭证或《X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到当地办税服务厅换开《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非印刷)。

  六、征缴数据传递

  税务部门征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入库对账后,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保部门传递上解和入库明细数据,社保部门依据入库明细数据完成个人账户到账记录,并办理后续相关业务。本环节由系统后台自动完成。

  七、社保记账凭证

  县税务机关要打印《税务机关入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日汇总单》,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传递给同级社保部门作为记账凭证和入库数据核对依据。集中缴费期间按每十日作为传递周期。

  八、强化领导,夯实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税务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X街道办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配合领导小组开展征缴、宣传和辅导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抽调专人,组建专班,分片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政策业务指导和督办检查落实,及时指导各乡镇、X街道办加快征收进度,及时进行票款结算,上缴资金,确保按时完成征收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专题辅导、微信税企平台等多种渠道,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缴费人关切,为顺利征缴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操作培训。县税务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处、农行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逐级开展政策业务和缴费操作培训,尽快让乡镇(村、社区)干部和业务经办人员熟知缴费政策并及时安装、熟练应用有关缴费工具,力争每村有一批骨干、每户至少有一人懂政策、会操作,可自主或帮助亲朋好友缴费,避免城乡居民“多头跑”“往

  返跑”,使其享受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特别是一线征缴人员,要熟悉政策,熟练运用征缴工具,耐心细致地为缴费人答疑解惑。

  (四)关注工作动态。要认真做好辖区内征缴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密切关注征收、记账、对账等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并认真处理工作衔接中的问题。要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做好问题跟踪与反馈,收集整理并及时上报征缴过程中暴露出的各种业务和技术问题,做到响应及时、顺畅推进,避免发生不良舆情。对于本级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五)不断优化服务。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遵循“简明直观易行好操作”原则,根据实际情况,优化申报、缴费流程,充分利用多元化缴费渠道,切实提升申报征缴工作效率,为缴费人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缴费服务。

  (六)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将对保费征缴工作进行考核,适时督导检查,按征缴进度进行通报,年终予以考核评比,对征缴任务完成好的乡镇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实施不力、征缴进度缓慢、任务完成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篇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推进会

  

  在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征收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征收会议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内容是总结前一阶段我们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动员全市上下理清思路、真抓实干,全面完成219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就业保障工作任务,持续提升全县基本社会保障水平。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抓好推进落实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就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经济发展,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建设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收和城乡居民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努力把这件群众期盼、社会关注的民生大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目标,确保事业稳步推进

  2019年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并建立了“湘税社保”APP,实现了缴费足不出户就能方便、快捷地在网上完成缴费。过两项工作的扎实推进,进一步提高了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但是,新的形势下有新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我们必须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人社事业发展的影响,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公平就业,推动人社事业转型发展。一是要突出抓好就业工作。要始终把就业放在民生工作的首位,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抓好就业重点、抓好技能培训、抓好创新创业,要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战略,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要坚持以培训促进就业,提升就业者能力素质。进一步规范对

  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从师资力量、硬件设施等方面加强对培训学校的建设,提升培训学校的软硬件实力。二是要突出抓好社会保障。要以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为目标,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成果,着力打造全面参保的新局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加大对单位征缴的监督力度,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提升保障待遇水平。进一步完善经办机构内控制度,有效控制基金管理风险,强化对基金的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运行。更好地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

  三、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合力助推发展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社保征收和扩大就业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履行行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制度,对重大问题、重要环节、重点任务要亲自调查研究、部署安排、督促落实。部门之间要加强联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相互配合,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要切实履职尽责。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全力抓好组织实施,要层层落实责任。两项工作都要安排专人负责,要吃透政策、摸清问题、理清思路、抓好落实,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工作创新性。人社局要对今年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摸底,查摆问题,寻找解决方案,力争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要强化考核奖惩。各单位必须坚持“一线工作法”,发现问题及时形成清单,及时交办,彻底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以务实的作风推进工作,以饱满的热情干好工作,不断提高办事的效率和服务的质量。确保完成今年的社保征收和扩大就业任务,推动我市人社工作再上新台阶。

  同志们,做好社保征收和扩大就业工作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长远的事业,是我们应该肩负起的光荣使命和重大责任。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继续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社保征收和扩大就业工作,凝心聚力,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不辱使命,不断开创社保征收和扩大就业工作新格局,为加快建设富

  强、美丽、幸福、文明新醴陵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推进会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代缴工作实施方案

  简介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龄化带来的经济、社会和文化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以及养老保险基金的代缴工作,是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要,促进居民消费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本文将介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代缴工作实施方案。

  相关政策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为解决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而推出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之一。2009年,我国开始试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逐步在全国推广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全国统筹,由经办机构确立责任、收缴保费,个人缴费和政府财政补贴共同筹资。各地政府为参保居民投保,企业和个人根据规定缴纳保费,享受养老保险基金的待遇。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代缴

  为了方便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由财政局下辖的财政收入征缴中心作为代征机构,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工作的代收代缴。代缴工作的实施,旨在解决城乡居民自主缴纳养老保险存在缴费难、手续繁琐、服务难等问题,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缴费服务。

  机构设置

  为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代缴工作,需要建立几个专门的机构,具体如下:

  代征机构

  代征机构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代缴工作的执行机构。代征机构是财政局下辖的财政收入征缴中心。代征机构负责收集缴费信息,处理缴费信息,提供缴费服务,制作缴费单据等工作。

  注册机构

  注册机构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代缴工作的管理机构。注册机构是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缴费标准、管理养老保险基金、制定缴费政策和法规等。

  工作流程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代缴工作的工作流程比较简单,主要包括缴费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审核,缴费单据的制作、发放和记录等。

  缴费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审核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代缴工作的第一步是缴费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审查。注册机构负责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并将缴费信息推送给代征机构。

  代征机构在接收到缴费信息后,负责对信息进行处理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规定性。对于异常情况的缴费信息,代征机构负责与注册机构进行沟通并解决问题。

  缴费单据的制作、发放和记录

  处理完具体的缴费信息后,代征机构需要制作缴费单据。缴费单据包括缴费通知单、缴费证书、缴费记录、缴费凭证等。

  代征机构通过缴费系统向缴费人员发送通知和确认,缴费人员通过个人缴费账号线上缴费,或在代征机构现场线下缴费,代征机构将缴费数据实时提交给注册机构。

  完成缴费后,代征机构将缴费记录进行保存,并向缴费人员提供缴费凭证。同时,代征机构将已收取的养老保险基金上缴至财政部门。

  实施措施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代缴工作的实施对于我国老年人养老保障的有效推进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下面将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代缴工作的实施措施进行详细的讲解:

  相关技术的支持

  对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代缴工作的实施,需要有一个完整稳定、先进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互联互通信息系统。该系统可以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代缴服务的各项功能,比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缴费支持等。

  宣传推广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代缴工作的实施需要得到居民的信任和理解,才能够顺利推进。因此,宣传推广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必须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加强宣传,并明确工作的意义和作用。

  对于缴费人员,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比如放在村委、社区方便居民查看的海报、简报等形式加强宣传。

  对于企业,可以通过公司内部培训、张贴宣传海报、简报等形式进行推广。

  坚持优惠政策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代缴工作的实施,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居民的扶持力度。应采取优惠政策,减轻社会大众缴费负担,特别是针对城市贫困群体和未成年人等需要加大优惠力度。

  加强督查评估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代缴工作实施需要加强各方面的监督,并进行系统的评估,及时发现与整改问题。注册机构应对于代征机构的养老保险基金代缴工作进行督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代缴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和规范。

  总结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代缴工作实施方案,对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要,促进居民消费和社会稳定具有大的意义。该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工作流程和实施措施,需要各级政府全力推进和加强督查评估,以确保养老保险基金代缴工作的规范、透明和公正。

篇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推进会

  

  强化措施

  抓好服务

  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

  石莲子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2012年4月9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民生建设会议和人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快速推进,全力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工作,进一步巩固扩大了201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成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止目前,我镇已有36360人参保缴费,征缴金额5102215万元,参保缴费率达到104.56%,超额完成201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目标,实现了应保尽保。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启动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明确了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具体抓,建立健全了镇班子领导包片、站所负责人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党员和村小组长包户的“四包”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完成时限。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我镇党委于3月4日迅速召开了镇村两级干部动员会,并通过开展现场咨询、入户动员、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组装宣传车.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新农保政策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参保对象、缴费标准、基金管理、待遇支付等政策精神,做到政策宣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议农保、问农保成了我镇人民群众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长缴多得、早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参保理念日益深入人心,营造了铺天盖地的舆论氛围,中青年参保缴费和缴纳300元以上档次参保人员的比例比去年有了明显的提高。

  三强化保障,提高效率。狠抓村居协理员培训,全面提升村居协理员的业务水平和经办能力。按照每参保一人补助1.5元,每月30元绩效工资的标准为村居协理员发放了工作补助,调动了协理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做好征缴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另外每位村居协理员统一配备了U盘等工作设备,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档、报表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四是强化规范,严格程序。严格按照《莒南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规定,严把业务流程,全面规范办理各项征缴业务,确保征缴工作有序进行。

  五是强化考核调度,推进进度。党委政府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征缴工作期间每日在公告栏张贴当日养老保险征缴进度,表彰先进,通报后进,有力地促进了保费征缴工作。

  虽然我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圆满完成,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为缴费档次总体看还不高,在个别村居出现一定的中青年断保现象。对出现的问题我镇会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分析,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经办队伍能力和素质上下功夫。整合资源力量,强化培训,不断增强经办队伍,特别是村级协理员的经办能力和水平。。

  二是规范信息系统管理上下功夫。对于参加农保人员的具体信息,由专职电脑操作人员进行录入,确保信息详细准确。

  三是规范档案管理上下功夫。我们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和规定,以村为单位进行存档,统一装订,并对每份档案进行编号,方便查询。

  四是提高效率强化服务上下功夫。及时提取、上报到龄人员信息,确保到龄人员养老金按时发放。

  总之,我们会在县人社局和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精神,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把民生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敬请领导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篇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推进会

  

  副县长在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副县长在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县20**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时间已过三分之二,但参保任务离年初签订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今天,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20**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分析今年工作进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安排部署下步工作,确保今年各项试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刚才,人社局郭局长就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1至8月的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下步业务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要求,我都同意,各乡镇要迅速组织,抓好落实。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义重大

  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难得机遇。我县于20**年7月全面启动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味着我县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都能享受国家的这一惠民、利民政策,这对

  于推动全县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极其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

  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战略目标,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对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我县城市化快速发展,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社会成员就业不稳定、流动性大,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充分降低现代化进程中的各种风险,保证城市化顺利推进。我县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低而且很不稳定,有的甚至没有收入,靠个人积累养老十分困难。国家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制度的主要目的:一是为了与当前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相统一,逐步缩小城乡差别;二是顺XX市化发展趋势,有利于城乡居民身份转换、参保衔接,从而为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提供公平的制度环境和选择空间,使他们享受同等的公民待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县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全部建立,这为打造建设和谐新巧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客观分析、认真总结,当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形势严峻

  尽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完成情况目标任务差距依然较大,形势相当严峻。

  (一)整体工作进度滞后,参续保缴费低,参保覆盖面不高。全县总参续保率仅%,参续保缴费人数仅为177735人,与年初的目标任务和市级下达的任务297603人还有很大差距,差119868人,差%。

  (二)乡镇间工作进度不平衡。

  今年各乡镇工作进度参差不齐,部分乡镇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办法不多、措施不够,严重影响了全县新农保工作任务的顺利推进。目前,完成较好的金塘乡已达到%,蒙姑乡的参保缴费率还在%,相差了个百分点,并且有6个乡镇的参保率还在60%以下,其中小河镇、蒙姑乡两乡镇在50%以下,分别是%、%,与年初县委政府下达的“必须于6月30日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0%,9月30日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0%,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全年参保任务”的目标相差甚远,面临形势不容乐观,值得各乡镇认真反思。会后,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认真分析、找准问题,迅速组织,抓住有利时机,确保完成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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