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3-12-25 19:38:02  阅读: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维护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公安部、广东省、茂名市的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维护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公安部、广东省、茂名市的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依靠党委政府,推动行业部门,发动社会力量,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采取全省“规定动作”与地方“自选动作”相结合,强化工作措施,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实现确保全市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确保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内部不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事件和负面舆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xx市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程xx(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梁xx(市府办主任科员)

陆xx(市公安局主任科员)

易xx(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负责日常工作,由易建斌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强化社会火灾防范

1、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落实“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组织行业系统,联合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四个能力”,提高自防自救水平。督促高层地下建筑、城市轨道交通、大型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杜绝群死群伤火灾。

2、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治理。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上级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部署要求,组织对石化企业集中和危化品事故高发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对属地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属地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按《乡镇消防队标准》建立专(兼)职消防队或工艺处置队,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3、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市文广新局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促指导文物管理单位依法申报文物古建筑改、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要督促文物管护责任单位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落实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

4、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各镇(街道)要会同市供电局对辖区老旧小区电气线路进行改造,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作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市供电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等部门要联合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

5、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按照上级要求,在全市集中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专项治理“回头看”和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行动。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城市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梳理本地区的突出隐患问题,夏季期间,全市将部署开展工业园区进驻企业和本地支柱企业专项治理行动。

6、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通过全力整治,挂牌一批、消除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已确定或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夏季期间,落实严防死守措施,不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市政府在夏季期间至少各挂牌督办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推进茂名市政府挂牌督办第九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朱砂镇)整治工作,确保如期顺利摘牌销案。

7、强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严格落实省公安厅《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细则》,市消防部门要依法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和非执法性质业务指导,夏季消防检查期间要组织对全部重点单位开展1次消防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三色预警动态监管。消防部门和有关部门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六加一”措施和消防安全评估、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提升“四个能力”,100%落实“户籍化”管理。

8、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结合当地实际,各镇(街道)要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规定。市教育局要督促每所学校落实1名副校长主管消防安全工作,做到有教育部门任命、有签订责任状、有消防部门培训。市民政、教育、卫计、文广新部门要分别建设1家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

(二)夯实消防基础工作。

1、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按照民政部等十六部委印发《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7-2020年)》和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各镇(街道)要制定“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方案,将其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建设任务”和“智慧社区建设”,全面推动社区消防管理组织制度健全,消防通道安全畅通,电气及危险品管理规范,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消防宣传实效管用,微型消防站有战斗力。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减少小火亡人。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居民楼道、楼梯间停放、充电,推广设置集中停放点和充电桩。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活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全市60%的社区要达标。

2、大力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城市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市本级和镇隆镇要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其它建制镇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制修订。80%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市本级要按计划推进消防队站建设,各镇(街道)要依照《乡镇消防队标准》落实本级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深入推进“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改造年”,全面普查属地市政消火栓建设情况和完好率,确保按标准建设和完好率达到100%。6月底前,市政府制定出台消防水源或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管理规定,完成对所有市政消火栓“穿衣戴帽”、安装荧光标识,并针对设置在机械易撞地点的市政消火栓安装防撞设施,市政消火栓设置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做实做强微型消防站。按省消安委《关于积极促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粤消安〔2017〕4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粤消安〔2017〕2号)要求,各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出台政策性文件,优化行业单位微型消防站的保障和激励措施,确保所有重点单位和80%的街道社区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推动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依托网格化、微型消防站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

4、规范运作网格化管理。根据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标准,各镇(街道)结合辖区实际,推动制定更加严格细致的工作管理标准。市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当地综治管理平台,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80%的镇街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体、规范运作。

5、强化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夏季期间要确保70%以上的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系统。

(三)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1、深化执勤岗位练兵。按照营区、基地、辖区5:2:3的时间比例,划分训练阶段,安排科目内容,做到“基础体能技能营区训、岗位专业技术基地练、辖区熟悉演练实地考”。市消防大队要分别针对高层建筑、石油化工、城市综合体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要素、全过程”实战演练。

2、推进联勤联训工作。将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纳入调度指挥和执勤岗位练兵体系,指导开展灭火救援能力考核评价和比武竞赛活动。消防大队要组织全市50%以上的专职消防队队长进行集中培训,与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联合演练不少于1次,中队组织辖区微型消防站队员普训1次,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3分钟”能力要求。

3、建强专业攻坚力量。市消防大队要依托上级消防部门指导,探索规范专业队的执勤条件和出动模式,编写专业技能训练规程,完善各专业队训练科目、训练程序。细化特勤队伍训练内容,明确执勤训练对象和责任范围,提升专业化、科学化救援水平。加强“一高一低一大一化工”特殊火灾技战术研究,制定出台疑难灾害事故处置规程,研究制定处置对策和战术方法。

4、规范执勤战备秩序。严格执勤战备等级要求,落实值班备勤和全勤指挥制度。强化作战训练安全管控,严格火场秩序,避免官兵伤亡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数字化预案编制工作,推广数字化预案应用软件。抗洪抢险期间,严格落实“五个绝不允许”纪律要求和操作规程,确保圆满完成抗洪抢险各项任务。

(四)深化消防宣传培训

1、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要建成有人员、有装备、有经费,能发挥宣传教育功能的宣教中心,市政府要督促指导朱砂镇全力推进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东镇街道办要完成消防主题公园建设;市本级主流媒体要主动介入,推出夏季消防工作专栏不少于3个(电视栏目不少于1个);推动户外(车载)视频、楼宇电视、社区橱窗及车站、景区和出租车LED屏等负责单位相互合作,不间断的播发消防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依托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每周接待有组织的群众性参观、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消防宣传车巡回宣传每周不少于2个半天,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少于半天。

2、加强媒体消防宣传。要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宣传部门和市文广新局要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滚动刊播消防安全提示字幕不少于50条次/天,播出消防公益广告不少于100条(次);市消防大队官方微信每天更新信息;9月20日前,积极引导目标人群关注省级“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和“广东消防”微信公众号。市消防大队每月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不少于1条。

3、加强社会消防培训。夏季期间,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国有企业、镇(街道)、社区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民警要普遍接受一次消防培训;鼓励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改进消防宣传培训工作;要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培训鉴定工作,扩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规模;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4、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要因地制宜,深入推进“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建设、“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命名活动,60%以上的社区聘有“消防宣传大使”;60%以上的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市教育局要部署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所有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普遍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组织各学校办好“夏季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积极引导参与第二届全国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和中小学生消防知识网络大赛,确保上报作品的数量和质量。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消防约谈。夏季期间,市政府将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镇(街道)政府和行业部门,以及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市公安及消防部门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国有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放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其向社会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二)公开检查情况。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根据火灾防控特点,分区域、分行业、分重点每月制定监督抽查计划,提前将抽查的单位、时间、内容、要求向社会公开,提醒单位自查自改。检查结果,每月向社会公开,推动单位整改隐患,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将检查发现的行业系统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抄告主管部门。

(三)严格监督执法。严格落实“每日一查”制度,每月监督执法各项指数同比、环比均不得下降。要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坚持顶格执法,充分运用罚款、三停、拘留、查封等法律手段,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四)强化“两案”办理。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倒逼责任落实。

(五)建立健全防消结合工作机制。市消防大队每季度开展一次防消联合演练;严格落实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制度,涉及高层公共建筑、城市综合体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辖区大中队必须参与;辖区大中队在开展“三查、六熟悉”同时,发现社会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应通报防火监督部门依法处理;社会单位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建立健全消防监督干警火警等级出动制度,发生火灾时遂行出动。

(六)组织媒体曝光。定期在主流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以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对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七)建设社会消防信用体系。各镇(街道)要紧密结合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开展社会消防信用体系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机制,将消防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性措施与行政许可信息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探索出台消防消息公开、信用惩戒、信用修复、信用结果应用等工作机制,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与企业、个人信用捆绑,分层次、分档次对失信企业或个人实施惩戒,倒逼社会单位与公民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下旬)。各镇(街道)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按照本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督导检查和分析通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1、4月下旬至5月中旬,全面启动夏季消防检查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我市夏季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2、5月下旬至9月上旬,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我市夏季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3、9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措施,严管严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5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消安委负责统筹、组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参照市的做法,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按照市的部署和要求推进各项工作相应组织任务。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确实履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职责,逐项分解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任务,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任务落实。

(三)强化奖惩问责。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市消安委将分批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明查暗访基层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各镇(街道)、各部门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自选动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4月30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从5月份开始,每月20日前上报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3日内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梁xx,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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