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刚才宣读了**副省长的批示。*副省长高度重视便民利民服务工作,并对开展好便民利民专项行动提出三点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同志对15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进行了解读,明确了每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全省民政系统便民利民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刚才宣读了**副省长的批示。*副省长高度重视便民利民服务工作,并对开展好便民利民专项行动提出三点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同志对15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进行了解读,明确了每项便民措施的政策规定、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对照落实。
根据全省民政工作年中推进会议部署,今天召开全省民政系统便民利民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调研省民政厅时的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安排部署全省民政系统便民利民专项行动,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夺取疫情防控全面胜利,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贡献。为进一步统一思想、理清思路,聚焦重点、靠实责任,全面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清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
开展便民利民专项行动,主要基于四个方面的考虑:
(一)开展专项行动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我们要把民政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新时代民政工作抓紧抓好。今年5月,*亲临省民政厅调研指导工作。*强调,“民政工作无小事,民生利益大于天”,“民政系统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要职责,把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省长在对民政工作的批示中指出“要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工作,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民政领域充分体现”。**省长的讲话和批示,充分说明老百姓对民生工作的满意程度,体现的是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程度,也是对民政部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要求。为全面贯彻领导批示要求,我们对标国家改革目标任务和新时代民政工作职责使命,经过多方面征求意见,上上下下评估论证,全面梳理了民政与群众切身利益最紧密、群众最关心的事项,制定了民政便民利民服务15项清单,通过实施便民利民专项行动予以推进落实,有效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省人民,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
(二)开展专项行动是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们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不来即享”、“最多跑一次”等为民服务事项,为人民群众办事提供了极大便利,但与国家和省上“放管服”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今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召开了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对标评估反馈会议,通报了全国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情况,我省在全国排名**位(前面还有一个并列,实际排名倒数第二)。会议还指出了民政系统“放管服”改革存在的问题,要求我们进一步压减承诺时限、提高网办效率、减少群众跑路次数、完善办事指南等。实事求是地讲,全省民政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与国家和省上要求相比、与先进省份相比存在很大差距。存在问题的原因,我分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思想重视不够。各级普遍存在重业务工作、轻“放管服”改革的现象,认识不到推进“放管服”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需要,认识不到推进“放管服”改革是深化民政改革、优化民政体制机制、激发内部活力、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认识不到推进“放管服”是展现民政作为、树立民政形象的需要。二是工作能力不足。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工作人员有较高的综合能力,既要精准掌握政策规定,也要熟悉各地情况;既要具备现场为群众服务的能力,也要具备网上为民办事的能力;既要有办理业务的能力,也要有统筹协调相关方面推进工作的能力。我们的好多同志在这方面能力明显不足,并且缺乏危机感、紧迫感。三是工作作风不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思想,但我们的有些干部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有的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有的慢作为、懒作为,缺乏说了就办、马上就办的意识。开展便民利民专项行动是“放管服”工作的再深化、再推进。通过专项行动,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真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服务,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三)开展专项行动是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前,我省民政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政策机制不够完善。机构改革之后,民政的总体业务量减少,但单项业务向精深方向拓展,民政保障对象范围、保障措施、保障政策等急需跟进修订。民法典颁布之后,出现了一些现行政策措施与民法典不相一致的问题,急需我们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有些同志思想观念老旧,固步自封,工作中习惯于穿新鞋、走老路,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制约民政事业快速发展。有些同志缺乏创新意识,碰到新情况、新问题手忙脚乱、无从应对,甚至乱中出错,影响民政形象。三是工作效率不高。有些同志缺乏工作紧迫感,见事迟、反应慢,跟不上信息化时代的快节奏工作需要。有的同志担当精神不强,遇到疑难问题推拖绕,影响工作时效。有的同志不熟悉政策、不精通业务、不善于与群众打交道,影响为民服务水平。开展专项行动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为民政服务群众连起了直通车,同时也为群众监督我们打开了窗口;既能展现民政工作成效,也能暴露我们存在的问题。所以我们要有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要有壮士断腕、不留退路的决心,以实施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快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制度机制、持续转变作风,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全力推进民政工作提质增效,树好新时代民政新形象。
(四)开展专项行动是迎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的重要举措。今年下半年,我们党要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是党内政治生活上的一件大事。这次会议是我们党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是贯穿全年党和国家全局工作的主线。如何围绕这条主线谋划部署,大力营造团结奋进、自强自信、国泰民安的浓厚氛围,汇聚奋进新时代新征程的磅礴力量,是全省民政工作者必须肩负的重大政治任务。因此,我们部署推进全省民政系统便民利民专项行动,就是以“小切口大变化”民生实事办理制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矢志不渝奋斗新时代的真挚情感。
二、全力推进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一)紧盯工作任务抓落实。一是要搞清楚便民服务是什么。便民利民专项行动与“放管服”改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便民利民服务事项是从“放管服”事项和其他民政业务中选取了一些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群众最关注的事项,所以便民利民服务事项既包含部分“放管服”事项,又不限于“放管服”事项。同时,便民服务事项与“放管服”改革目标指向和部分内容是一致的,开展专项行动就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二是要搞清楚便民服务有什么。便民利民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是15项便民服务措施。15项便民服务措施根据业务性质可分为5类,其中社会救助类3项(城乡低保线上线下“结合办”、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期间社会救助“简化办”、急难型临时救助“先行办”),养老服务类2项(特殊困难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优先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及时办”),社会事务类7项(特困人员丧葬事宜“兜底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立即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残疾人两项补贴“主动办”、婚姻登记“预约办”、流浪乞讨救助“即来即办”、撤销收养登记补领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告知承诺办”),社会组织类2项(社会组织登记“压缩办”、慈善组织认定“不来可办”),信息服务类1项(便民政策“一扫知”)。三是要搞清楚便民服务怎么干。如何开展好便民利民专项行动,关键是要落实便民《服务清单》。*民发〔2022〕89号附录的《服务清单》详细梳理了每项便民服务事项的服务对象、办理流程、实施单位和责任处室,各级民政部门要对照《服务清单》,精准认定服务对象,严格按照办理流程为群众提供服务,不能增加额外办事环节,不能索要额外材料,不能拖延办事时限,不能变相让群众多跑路。
(二)紧盯关键环节抓落实。一要搞好思想发动。各地要深入学习领会今天的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民政服务机构、基层民政服务站工作人员,切实统一思想认识,让大家充分认清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二要尽快全面推进。开展专项行动要快,各级要迅速行动起来,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推开工作。要解决人员、设施不齐的问题,人员、场所、设施未配齐的要抓紧配备,制度机制不健全的要尽快健全,要切实打通“中梗阻”,确保专项行动有人抓、有人办、有场所办、有设施办、有运转经费。三要抓好评估问效。专项行动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9月份省厅将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督查,对各地便民利民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问效。各级民政部门要树立节点意识,加强工作督导,重点检查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服务机构人员是否到位、设施是否配备、制度是否健全、服务事项是否全面开展,督促工作人员履职尽责,不断提高便民服务质量水平。
(三)靠实工作责任抓落实。一要理清各方责任。《服务清单》中明确了每项便民服务事项的实施单位和责任处室,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层层靠实责任。厅机关各责任处室是牵头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指导、督促各地严格落实《服务清单》,对各地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予以指导;要适时开展业务培训,帮助各级工作人员提高便民服务能力。市、县级民政部门是实施主体,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事;要指导民政机关、政务(服务)大厅、民政服务机构、基层民政服务站工作人员切实履职尽责。二要协调好各方关系。部分便民服务事项的实施单位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要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动衔接,切实靠实责任,指导、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落实好《服务清单》。三要加强沟通衔接。省、市、县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沟通衔接,及时了解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整体合力,共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省厅已将专项行动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年度综合评估范围,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群众反映问题较多、出现问题被媒体曝光的将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取消评优资格。
三、扎实做好专项行动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成立了由我担任组长的便民利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专项行动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民政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抓好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专项行动抓长抓细抓出成效,体现“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
二是大力转变作风。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转变工作作风,把专项行动与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活动、“四察四治”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一体推进。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激励工作人员竭诚服务、一心为民。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深入挖掘各地便民服务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省推广运用。要培养树立一批能力素质强、服务态度好的便民服务先进典型,适时进行表彰。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向群众宣传便民利民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媒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积极向全社会展现民政干部的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要加强信息报送,省厅网站开设了便民利民专项行动专栏,各地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和好的做法。要专人负责密切掌握专项行动开展后的舆情信息、敏感信息、重要情况,做到及时上报、妥善处置,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同志们,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希望全省民政同仁齐心协力、砥砺奋进,共同推进便民利民专项行动深入发展,为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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