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国之利器”,也是“强警利器”。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站在全局的高度,提出了科技兴警战略。近年来,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交警支队党总支始终将科技兴警作为战略工程紧抓不懈,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科技兴警赋能交通管理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科技是“国之利器”,也是“强警利器”。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站在全局的高度,提出了科技兴警战略。近年来,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交警支队党总支始终将科技兴警作为战略工程紧抓不懈,基本构建形成了科技赋能交通管理的新格局。
一、科技兴警工作现状
(一)领导高度重视科技兴警。支队新一届班子始终牢记使命,坚定不移走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之路,紧紧围绕总队、市局党委提出的“始终坚持科技兴警,适应国家治理体系与我市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以实战应用为导向,以提升**公安交管科技化水平,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为目标强力推进科技兴警工作。**支队长带头学习交通管理新科技新技术,定期组织研究科技兴警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强力推”的科技兴警工作机制。对信息化建设经费给予重点保障,占了支队年度预算中的大头。2022年以来,支队紧紧抓住市委、市政府将**城市智慧交通畅行工程列为**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契机,支队主要领导带队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领导汇报,加强与市政府办、市大数据中心、市财政局对接,全力争取项目资金,狠抓项目推进;支队党总支多次专题听取和研究项目设计情况,奋力推进我市道路交通管理由智能向智慧迈进。
(二)管理科技化水平基础好。一直以来,**公安交警紧密结合**科技城建设,助力公安交管科技水平不断提升,在省内乃至西部的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化水平长期居于前列。从2015年开始,我们在西部地级市中率先建设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系统建成了包括道路交通信号智能控制、道路交通信息智能采集、道路交通信息智能发布、道路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和道路智能交通集成管控平台等“一平台四系统”,基本覆盖科技城建成区主要道路。在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5合一”车驾管理中心、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等均走在全省前列。支队每年均将信息化建设资金保障放在首要位置。**交警在“三项建设”、“减量控大”等科技应用考核工作中成绩一直位于全省第一方阵;350兆对讲机、移动警务通、执法记录仪等科技单警装备基本实现一线民警全覆盖,满足实战需求。
(三)科技服务民生成效显著。**公安交警充分应用科技手段,服务民生取得显著成效:一是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据统计,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成后,路口交通违法率比建设前下降了**%,交通事故万车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二是提升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已建成的**条“绿波带”和**个协调控制区域的道路车辆行车平均速度提高了**%,通行时间减少**%,停车次数大幅度降低,从而提高车辆运转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改善我市城市环境和提高了城市道路交通服务水平。三是有效整合交通信息资源,为交通出行者提供便利。通过与高德、阿里等大数据公司合作,建立了交通信息共享机制和增值信息服务运行机制,通过诱导屏、互联网站、微信平台、交通广播等形成合理有序、分工协作的公众出行信息综合服务体系。方便群众实时查询道路交通信息,了解城区交通状况,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避免交通拥堵。四是充分发挥社会管理综合功效,完善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各类交管信息系统充分发挥社会管理综合功效,为各地各警种破获各类案件提供查询**余起,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余条,为人民群众挽回价值**余万元的财产损失。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科技兴警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部分民警对科技兴警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把科技兴警摆上重要战略位置,同时强调,要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新时代公安工作擘画了宏伟蓝图,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科技兴警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坚定走科技兴警之路的信心和决心。
(二)科技信息化水平逐渐滞后、应用水平亟待提高。我市公安交警科技信息化建设虽然起步早,但随着前几年科技建设的投入与省内乃至西部其它地市相比有所降低,逐渐处于落后状态,现有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化水平与**作为“**”的定位差距较大,已不能适应科技城建设发展的新要求新趋势。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道路交通感知源设备数量不足、道路交通智能管控比率较低、交管信息系统智能化水平不高、信息共享不足导致孤岛现象、大数据挖掘分析能力与实战要求差距较大、信息惠民智能化水平距离群众期望差距较大。
(三)公安交警队伍中科技人才匮乏,阻碍科技应用成效提升。我市公安交警队伍整体年龄偏大,普遍对新科技新技术存在畏难情绪,不想学不愿学不敢学现象广泛存在;而专业技术人才更是严重匮乏,人才结构断层。基层所队尤其严重,在实战工作中,一线民警在应用集成指挥平台、4G酒检仪、移动警务终端等公安交管科技装备中遇到技术问题时,多数情况下只能向支队求助解决,支队科技民警一人面对数百名一线民警的求助,既降低了工作效率,也加重了工作负担,更不利于先进科技装备、手段和技术的推广应用。
三、推进科技兴警措施
(一)提升科技兴警认识,树立“两个意识”。一是领导干部的科技意识。领导重视是科技兴警的政治保证。交警部门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多汇报、多请示,努力形成“党政牵动、部门联动、公安主动”的工作格局,力争把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科技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之内。二是相关部门的协作意识。一要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的协作。将现代信息化高新科技与整个公安工作相结合,优化组合部门结构,形成警种之间信息共享机制。二要加强协作共享意识。科技信息化建设需要高投入,但也需要建立“可以不为我有,但为我用”的协作共享意识。例如:交通部门有大量的道路管理资源,道路交通管理的部分基础设施交警部门无需重复建设,可以协调应用。
(二)多措并举加强科技人才培养,为科技兴警打下坚实基础。人是科技创新、警务革命的最关键因素,智慧公安建设归根结底要依靠人才,公安交管部门要想科技强警,必须要培养引进一批在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控制技术、交通组织等交通管理应用技术方面有造诣、有成就、有发展的科技人才。一方面,加强培训,提高现有人员的科技应用水平;同时坚持内部挖潜,从各大队发掘培育2-3名年轻且热爱科技工作的业务技术骨干,并按照专业特长持续强化培养教育,形成金字塔形的人才梯队,实现以点带面人才引领架构,并选拔优秀人才到支队科技部门工作;另一方面,采取招录、选调等办法,引进部分专业人才,加强充实公安交警队伍。还可以“借鸡下蛋”,据悉,**等大城市公安交管部门均建起交通科研机构,对于推动交通科学研究,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起到了巨大作用。从长远发展出发,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都应加强与相关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合作,通过警校联营,借力借智,让他们的科研成果直接转化为交通管理所需的先进技术,直接为科技强警服务。
(三)推进智慧交通建设,构建科技创新体制。一是抓抢**打造“成渝副中心”的契机,落实**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以加快完善交通科技管控基础设施建设和智慧化交通服务为抓手,以科技增效、科技严管为手段,聚焦城市道路缓堵保畅、交通安全管理、便民惠民服务等核心需求,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5G通信、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利用后发优势,迅速补齐短板,并逐步突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壁垒,增强交通大数据分析和应用能力,不断提高交管实战指挥能力,大力推进我市建成区道路交通管理科学化、智能化和精细化,打造安全、畅通、有序、高效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营造共建共享的智慧交通应用生态,构建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体系。二是学习借鉴**等城市的先进经验,支队与一批在智慧交通科技研究方面知名的大学高校及有实力的科研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探索建立联合实验室及运维管理中心,为支队科技人才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提高创新能力提供有效的载体和平台,着力提升我市公安交警科技及应用研发水平,增强公安交管各信息系统软硬件的运维管理能力,为科技兴警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深化大数据应用,引领交通管理勤务模式变革。随着道路机动车数量的大幅增加以及城镇化的加速,打破了城市道路交通系统的均衡状态,传统交通管理模式难以满足当前交通管理工作发展需求,交通拥堵成为城市老大难问题,用大数据技术引领公安交通管理勤务模式的变革已是大势所趋。一是破解行政区域限制,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协同作战。传统勤务模式基于行政区划的管辖,各交警大(中)队通常只能在自己管辖的行政区域内开展勤务工作,即“各扫门前雪”的管理模式。随着现代道路交通体系的跨越式发展,管理上的行政区划分割越来越模糊。而交通大数据的虚拟性,有利于其信息跨越区域管理,只要多方遵照相关的信息共享原则,就能在已有行政区域下解决跨域管理问题。比如,我们利用大数据分析功能开展缉查布控工作,就能实现在A中(大)队辖区预警,而最后是在B中(大)队辖区拦截成功,甚至中间会跨越多个中(大)队辖区,这种在大数据分析研判的指挥下,通过开展跨辖区乃至跨警种跨部门协同作战的新型勤务模式正是大数据应用引领传统勤务模式转变的具体体现。二是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指挥勤务民警对交通违法开展精确打击。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打击要想取得好的效果,就要做到精准发现、及时查处、有效处罚。我们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某一时段、某一区域的突出或重点违法行为,例如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逾期未检等等。但驾驶员普遍具有侥幸心理,如果发现的此类违法行为都等到机动车检验时再来处理,会大大减小震慑作用,而通过缉查布控即时拦截查处,产生的震慑作用会更大。比如,传统的勤务模式对驾驶证异常尤其是“失驾”(是指驾驶人因驾驶证超期或被依法暂扣、注销、吊销等而失去驾驶资格后,继续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很难查处,但此类违法不仅扰乱交通秩序,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我们借助大数据分析和缉查布控,就可以对“失驾”行为开展精细分析、精准布控、精确打击。2022年以来,支队运用大数据分析,筛查关联有效预计数**条,出警拦截**次、成功拦截**次、拦截成功率**%。三是应用大数据信息集成优势和组合效率,优化布置勤务疏堵排堵工作。众所周知,我国城市的各类交通运输管理主体隶属不同主管部门,呈现出条块分割现象。涉及交通的“有关部门”超过10个,每个部门均有自身的信息化系统,但数据信息往往局限于垂直业务和单一应用中,与邻近业务系统缺乏联动。造成交通管理的碎片化,如交通信息分散、信息内容单一等问题。大数据技术有助于建立综合性立体的交通管理信息体系,通过将不同范围、不同区域、不同领域的“数据仓库”加以综合,构建道路交通信息集成利用模式,融合整体性交通功能,这样才能发现新价值,带来新的管理理念。近几年来,**交警支队通过积极与高德、百度、东软等大数据公司合作,在全省交警系统中较早建立了城市道路交通运行指数评价体系,通过整合交通、保险、气象等各个部门的数据,进行数据清洗和构建合适的交通预测模型后,更便捷、更精确测得城市交通流分布状况以及运行状态,更及时地预测和发现拥堵,提出缓堵对策,也才能对公安交警的勤务疏堵排堵工作进行针对性的优化布置。例如,在2022年的**交通组织工作中,我们就应用**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大数据分析,提前研判拥堵路段和时间,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和绕行路线,做到拥堵发生前就安排勤务民警提前进行疏导,而不是总在拥堵发生后才派民警去排堵,取得了良好的实战效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和广大群众的认可。四是应用大数据,智能配置交通资源,辅助勤务民警制定科学、合理的交通管理组织措施。传统的交通管理工作中,主要依靠民警的个人经验,采用人工的方式规划和设计各种交通管理组织措施,难以实现对道路交通的实时动态化管理。通过对大数据的分析处理,可以辅助勤务民警制定的交通管理组织措施更加科学、合理。一方面协调统筹减少各个交通管理部门的人力和物力,另一方面可有效提升道路交通资源的利用价值。近几年来,我市强力推进城市攻坚和交通大会战行动,大型市政工程接踵而至,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压力剧增。支队根据交通大数据分析结果,针对不同工程实施影响的范围和特点,先后制定采取了“单双号限行”、“单循环”、“借道左转”、“可变车道”、“多车同时掉头车道”、“右侧掉头专用车道”、“潮汐停车位”、设置了**条“绿波道路”等多模式路口路段渠化和交通组织方案,确保了市政重点工程的顺利施工。五是通过大数据研判道路交通事故成因和黑点,指导针对性地开展勤务工作,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通过大数据研判,可以对交通事故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关联研究。根据海恩法则,每起重大交通事故的背后必定有29起伤亡事故和300起一般事故。而300起一般事故的背后必定有1000起事故隐患没有被处理。如何消除事故隐患,是减少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要素。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交通肇事的主要原因,发现疲劳驾驶、货车超载、违法载人、载客汽车超员、电动自行车违法等顽疾依然突出。因此,公安部交管局2022年在部署“减量控大”专项整治行动中,将货车超载、违法载人、载客汽车超员等列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求勤务民警开展重点查处。再例如,部局研究报告显示,通过大数据分析超速事故在设备覆盖和无设备覆盖的情况,可以得到如下结论:一是测速覆盖区域事故发生较少;二是测速设备未覆盖区域事故密度与测速设备覆盖区域事故密度比值在1.3至20之间;三是省道测速设备覆盖区域超速事故密度远小于未覆盖区域;四是超速事故发生区间比较集中,10%的超速区间贡献了50%的超速事故。根据以上分析,就可以对勤务设置监控设施的工作给与指导。关于这点,我们也深有体会:我市的**路**路段多年来一直是事故高发的黑点,后来根据大数据研判结果,在该路段增设了多段区间测速设备,新装了路口信号灯和路口监控设备,这几年以来没有再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我们坚信,只要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兴警和改革创新之路,我市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化水平定会提升到新的高度,公安交管工作定能实现新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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