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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工作告家长书【12篇】(完整)

时间:2022-11-26 14:55:05  阅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工作告家长书【12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工作告家长书【12篇】(完整)

篇一: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工作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为了做好2022年秋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XX市相关资助政策宣传如下:

一、资助对象

根据《XX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

学生进行资助。

二、资助标准

普通中小学资助比例占在校生的8%,其中小学阶段原建档立卡、低保等五类困难家庭学生每生每学期750元,其他困难家庭学生每生每学期500元。

三、资助流程

1、由经济困难的学生家长利用手机或电脑在网上申请,如遇实在不会手机、电脑操作的家长再到本班老师处领取纸质申请表并填写。

2、经学校审定后,将学生名单、申请表及补助标准报市教育局、财政部门审批。

3、审批通过后,助学金发放到家长的农业银行卡上,秋学期一般在11或12月份发放助学金。

四、注意事项

1、资助工作一学年申请、审核一次。之前报过的仍需重新申请,提交相关的证件材料等。

2、申请批准后,请家长将身份证(正反复印)和农业银行卡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并上交给本班班主任老师。(银行卡持有人和身份证上必须为同一人)

3、如有意向的家长请于9月15日前通过手机在网上申请或到本班教师处领取申请表(实在不会手机操作的才可领纸质表)过期视同无需资助,谢谢!

XX市XX中心小学

20XX年XX月XX日

篇二: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工作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安心的在学校学习,根据相应的资助政策,我校将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在籍在校学生。

二、申请对象具体包含情况(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XX户籍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2倍低保标准的学生;

2、非XX户籍学生符合XX各市(区)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条件的学生;

3、全国资助系统和江苏省资助系统推送的五类学生;

4、享受XX市民政部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和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救助证”特困家庭子女;

5、依法由XX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

6、孤儿和纳入XX城乡“五保”供养的儿童。

7、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及解放军边防指战员子女等民政部门指定的优抚家庭子女;

8、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

9、因受灾、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

初中2100元/人/学年

四、申报办法

学生或其家长主动申请,联系所在班级班主任,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或“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上提出认定申请。做到如实填写,诚信申报。并根据各自家庭经济实际困难情况递交各类对应贫困材料原件。由学校按XX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法相关要求操作,收好材料,在校园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从系统中导出申请表,家长签字,统一上报。

五、申请材料

1、本地学生低保和低保边缘:根据苏政民助〔2017〕7号文件通知,XX市于2018年1月起,停止制作和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证”。家长提供这类材料需自行在XX市民政局网站查询打印。

2、XX户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但无证件,请填写《XX户籍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签字盖章。

3、非XX户籍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但无证件,请填写《非XX户籍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签字盖章。

原则上,秋季学生申请的学生,除转学、休学、退学等特殊情况,春季无需再申请。

六、资金发放

学校根据名单按学期负责将资助金准时发放到位。

资助联系人:陈老师1XXX2XXX7XX

XX市XX区XX中学

20XX年XX月XX日

篇三: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工作告家长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国家助学政策。

一、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项目

1、资助对象:在XX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在确保自治区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民族班学生、库区移民学生全部纳入补助范围的基础上,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优先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特殊教育学生、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孤儿、残疾儿童、低收入家庭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革命烈士子女。

2、资助标准:小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250元,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3、申请程序:学生提出申请——>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精准评估认定结合资助指标遴选出受助学生——>学校审核认定——>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同级资助办备案——>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转入银行卡或转入学生食堂就餐卡)——>发放结果公示,学生签字确认。

二、XX市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

1、资助对象:具有XX市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学生学籍,其名单已纳入XX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的在校学生,主要是对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

2、资助标准:小学生每人每学期500元,初中学生每人每学期625元,用于生活费补助。按学期申请,按学期发放。

3、申请程序:学生提出申请——>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精准评估认定结合资助指标遴选出受助学生——>学校审核认定——>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同级资助办备案——>发放生活补助——>发放结果公示,学生签字确认。

XX市位XX小学

20XX年XX月XX日

篇四: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工作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我校将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项目有:高中助学金、高中免学费。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2年秋季学生资助政策向您和您的孩子宣传如下,请认真阅读并督促您的孩子及时向学校申请。

一、资助项目、对象及标准

高中助学金、免学费。资助对象:一类是全国防返贫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新进入普通高中就读的新生,需要做好重新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方可享受相应资助政策)学生。二类是非脱贫户及全国防返贫监测户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助尽助: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特困供养人员子女、低保户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突发重大变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学生。三类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资助标准:一档1500元/生·期、二档1000元/生·期、三档500元/生·期(一、二类贫困享受一档,三类按困难程度享受二档或三档);免学费资助标准:440元/生·期。

二、申领程序

高中助学金、免学费:个人申请→学校对学生学籍审核、贫困状况审核→相关部门贫困认定→学校评审→公示→打卡发放至受助学生本人社保卡中。

三、温馨提示

如您家庭经济困难,为了让班级、年级、学校评审小组能及时、准确了解您的家庭情况,请一定如期真实反映您的家庭经济状况,并按要求申请资助。您若有些许疑问,请电话咨询。

以上资助政策如有变动,请以上级或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XXX(XX省XX第二中学校资助经办人X老师)

XX省XX第二中学校

2022年9月5日

篇五: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工作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安心的在学校学习,根据相应的资助政策,我校将开展2020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01

申请对象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02

申请对象具体包含情况(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XX户籍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2倍低保标准的学生;

2、非XX户籍学生符合XX各市(区)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条件的学生;

3、全国资助系统和江苏省资助系统推送的建档立卡等学生;

4、享受XX市民政部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和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救助证”特困家庭子女;

5、依法由XX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

6、孤儿和纳入XX城乡“五保”供养的儿童。

7、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及解放军边防指战员子女等民政部门指定的优抚家庭子女;

8、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

9、因受灾、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03

资助标准:

各学校按学段标准写:

学前1200元/人/学年

小学1600元/人/学年

初中2100元/人/学年

高中2200元/人/学年

中职2200元/人/学年

篇六: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工作告家长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并向社会庄严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国家对从学前教育一直到大学教育都有相应的资助政策。现将我市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申请条件和资助流程等告知如下。

一、资助政策

(一)免保教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和持《特困职工证》、《残疾人证》人员子女,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和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及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特别困难学生。

(二)政府资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比较困难学生。

(三)校内资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其他一般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一)免保教费: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流程(一)政策宣传

(一)政策宣传

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张贴公告栏、书面通知等形式,向学生(或监护人)宣传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二)提出申请

学生(或监护人)在开学初,自愿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出申请。有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校认定

学校认定小组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初步提出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学生名单。

(四)进行公示

学校应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接受监督。

(五)汇总上报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最后确定的本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上级审核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校上报的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审核后上报市财政局。

(七)资金发放

市财政局核准后,将资助资金拨付到相关学校,学校通过银行打卡或现金发放的形式将资助款发放到困难学生手中。

(八)整理归档

资助资金发放结束后,学校将资助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等,纸质材料分盒存档。

困难学生(或监护人)请及时向学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承诺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失信行为,愿意按《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接受惩戒。

篇七: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工作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安心的在学校学习,根据相应的资助政策,我校将开展20XX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01

申请对象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02

申请对象具体包含情况(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XX户籍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2倍低保标准的学生;

2、非XX户籍学生符合XX各市(区)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条件,证明材料齐全、可核实的学生;

3、享受XX市民政部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和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救助证”特困家庭子女;

4、依法由XX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

5、孤儿和纳入XX城乡“五保”供养的儿童。

6、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及解放军边防指战员子女等民政部门指定的优抚家庭子女;

7、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儿童;

8、因受灾、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03

资助标准: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1200元,学期减半(600元)

04

申报办法:

学生或其家长联系所在班级班主任处领取《XX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纸质和电子稿,填写相关内容并完成签章后递交,并根据各自家庭经济实际困难情况递交各类对应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按XX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法相关要求操作,收好材料,在校园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

05

申请材料:

1、XX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一份

本地学生低保和低保边缘证明:根据苏政民助〔2017〕7号文件通知,XX市于2018年1月起,停止制作和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证”。家长提供这类材料需自行在XX市民政局网站查询打印。

3、家庭经济困难,但无证件,包含非学生监护人享受低保、低保边缘或持有残疾证的XX户籍学生,请填写XX户籍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签字盖章。

4、非XX户籍的学生(江苏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提供扶贫手册、外地低保学生提供低保证)填写非XX户籍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签字盖章。

06

资金发放:

学校根据上级审核确定名单和补助标准,负责按时将资助金发放到位。

篇八: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工作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了不断健全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我园2021年春季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经开展,现将相关事项进行告知,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如实申报。

一、资助对象

在本园就读的家庭困难学生。

二、家庭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必须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不需打证明)

(1)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省系统已经认定的)。

(2)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

(3)《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

(4)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残疾证)

(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家庭子女。

(6)因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造成家庭财产损失严重的。(提供相关资料)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比较困难”学生。

(1)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中有长期患病,无医疗保险,或医疗费用数额较大,造成严重家庭经济负担的。(提供患者有效病历)

(2)父母一方失业,收入水平低,正常生活有困难的。

(3)无稳定经济来源的单亲家庭。

(4)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

3、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可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

三、申请程序

学生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精准评估认定结合资助指标遴选出受助学生——>学校审核认定——>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发放助学金(转入银行卡)。

2、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后果自负。

3、教育局资助中心将对上报对象进行随机核查。

4、最终受助对象的确定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为准。

篇九: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工作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新学年伊始,我校一年一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也即将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对贫困生的资助政策,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的前提和基础。为切实减轻困难家庭供子女上学的经济负担,现将2019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望家长仔细阅读,了解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

一、资助政策

根据阴教科发〔2019〕86号《XX市教育科技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2019年秋季学期的国家资助政策有所变化,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资助范围。①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②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

2、资助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两免”是对小学和初中在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一补”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①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的比例核定(小学每生每学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25元)。

二、认定流程及要求

如在资助范围内的学生,请家长朋友按以下要求在9月25日上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1、资助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可附已有的相关证明),并向学校提出认定申请。学生(或监护人)应当对所填申请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负责。

2、资格审定。在接受学生申请后,学校认定小组将采取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学生提供的相关身份证件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按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划分认定等级。

3、结果公示。资格认定结束后,学校将对受助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市局资助中心汇总审核。

XX市XX初中

20XX年XX月XX日

篇十: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工作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我园将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秋季学生资助政策向您宣传如下,请认真阅读并及时向幼儿园申请。

一、资助对象、项目及标准

资助对象:我园为进一步精准摸清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人数及分布情况,确保“无一遗漏、无一冒领”,优先将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镇困难职工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

资助项目及标准:学前教育资助标准为500元/生·期(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幼儿据实免除)。

二、申领程序

家长申请(《XXX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表》)→班级初审(家访)→年级审核→学校审定(幼儿园对幼儿学籍审核、贫困状况审核)→相关部门贫困认定→公示→打卡发放至受助幼儿本人社保卡中。

三、温馨提示

如您家庭经济困难,为了让班级、年级、学校评审小组能及时、准确了解您的家庭情况,请一定如期真实反映您的家庭经济状况,并按要求申请资助。您若有些许疑问,请电话咨询。

以上资助政策如有变动,请以上级或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XXX、XXX老师

XXX市第四幼儿园

2022年9月13日

篇十一: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工作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根据《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发〔2019〕9号)、常熟市委市政府《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工作意见》(常发〔2017〕52号)、《常熟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实施办法》(常教〔2020〕28号)、《关于补充调整常熟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实施办法的通知》(常教〔2022〕7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将相关精神告知如下:

01|申请资助对象

一、申请资助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可以申请政府资助。

02|资助比例

学校平均资助比例为在校学生总数的义务教育学校按6%、普通高中按10%、中职校按8%、幼儿园按8%。

03|资助标准

资助经费按学校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分别由县(市)、镇财政承担。资助标准:学前儿童每生每学年1200元、小学生每生每学年16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2100元、高中生每生每学年2200元、中职生每生每学年2200元。资助金按学期发放。

04|资助申请和认定

学生资助每学年申请和认定一次,学生提出资助申请后,学校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进行困难认定和评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学校师生、社会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填写《汇总表》并报送上级部门审核。

05|资助金发放

学校根据上级审核确定的名单和补助标准,按时将资助金发放到学生或监护人银行卡。

06|申请办法及时间

1、用学生账号、密码(账号为学校录入的学生身份证号码,密码是身份证号码后6位)登录,填写相关信息(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失信行为将被列入征信系统)。登录方式如下:

(1)用手机登录微信公众号“江苏学生资助”的“服务通道”-“资助申请”菜单,如下图:

(2)用电脑登录网址:XXX

2、如果申请,请于9月15日前完成网上信息填报。

篇十二: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工作告家长书

根据国家、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现将XX市直属幼儿园2022年学生资助政策及申请办法介绍如下:

1、资助对象

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支出型困难家庭子女、残疾人、孤儿、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困境儿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在我市就读的外县(市、区)户籍困难学生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

2、资助标准

对“父母下岗”、“单亲或离异导致家庭收入明显下降”、“父母残疾”、“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因灾、因祸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困难职工家庭”等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按照省定基本标准进行资助(500元/生·学期)。

对“原建档立卡户子女”、“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子女”、“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残疾学生”及困境儿童等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学生,按照省定基本标准的150%进行资助(750元/生·学期)。

对“孤儿”、“学生本人或父母因当年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十万以上)”、“家庭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按照省定基本标准的400%进行资助(2000元/生·学期)。

国家助学金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统一发放。

3、申请办法

学生资助每年秋学期申请和评定一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家长直接向就读幼儿园申请,同时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手机端或电脑端填写相关资料(详见操作手册),附经济困难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学生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需激活银行卡功能)复印件等材料。

4、评定审核

幼儿园收到学生或家长申请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评审,确认困难档次并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5、申请时间

申请困难资助的学生或家长在9月23日前向所在幼儿园申请。

XX市XX幼儿园

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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