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7篇(2022年),供大家参考。
篇一:2021年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为做好疫情防控过程中的消毒防护工作,有效预防疾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依据哈尔滨市预防疾病消毒等相关条例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公共场所采取环境清洁和消毒相结合方式做好防控。
二、在校内公共场所(教室、体育场所、图书馆、食堂等)入口位置放置快速免洗手消毒液,并有醒目标识提示进行手部卫生消毒。
三、校内公共场所应每天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每日至少开窗2次,每次30min以上;通风条件不良的建筑,可采用排气扇进行机械通风换气。
四、每日对公共设施进行250mg/L-500mg/L有效氯溶液喷洒消毒。
五、通风条件较差的室内场所,尽量减少人员进出。可采用紫外线灯定期照射消毒,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消毒频次。
六、清洁人员需每日工作前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不超过37。3℃方可开始工作。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或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保存好消毒用品,并按要求对消毒场所做好记录。
七、校园内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对口罩回收箱实施定时消毒(1次/4小时),并每天按照医疗垃圾实施处理,师生将佩戴过口罩废弃到专用回收箱内,独立隔离场所产生的垃圾要用医疗废物专用袋及时清运。
八、公共区域未清运的垃圾要置于有盖的桶内,每天用有效氯含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垃圾桶内外表面等。
九、学生寝室、教室、楼道、公共浴室、洗手间等公共区域,每日上、下午进行两次250mg/L-500mg/L有效氯溶液喷洒消毒及通风。
十、食堂要每餐对餐具进行彻底消毒,公共区域使用期间保持开窗通风,每日至少2次;就餐桌椅每日至少2次250mg/L-500mg/L有效氯溶液擦拭消毒。
十一、管理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对未按照规定执行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篇二:2021年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为指导托幼机构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科学、精准、有效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托幼机构要因地、因园制宜,一园一案,确保适应本地疫情发展形势和本园实际,实事求是做好开园安排。
一、开园准备
(一)托幼机构的准备。
1、重视开园准备。各级教育部门和托幼机构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根据疫情形势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传染病预防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两案九制”,做到妥善有序开园。
2、落实多方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托幼机构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开园前须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实化各项防控措施,对全体教职员工做好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
3、坚持联防联控。在卫生健康、教育部门指导下,托幼机构应加强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卫生、教育、托幼机构和家庭“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开园前托幼机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
4、加强应急演练。托幼机构开园前与属地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公安机关、社区等做好对接,根据疫情新形势新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和处理机制,做到“点对点”“人对人”。针对性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细节性、关键性问题,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5、做好物资储备。做好儿童和成人口罩、洗手液、手消毒剂、消毒用品、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的储备,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设置足够数量的盥洗设施,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落实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园内全面清洁消毒工作。按照标准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安排专人负责。
6、加强环境消毒。开园前应对园内重点场所、公共用具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做好垃圾清理,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保育场所开窗通风。
7、保障饮食饮水安全。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学前对托幼机构食堂及饮用水设备设施进行彻底检查和清洁消毒,所有饮用水设备设施均应取得行业监测、检测合格资质,确保饮用水安全,及时更换陈旧、已经损坏的设备。检查食堂食品原材料有无过期变质,发现有问题的食品原料要立即销毁。在开学前对食堂员工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的准备。
8、报备健康状况。按照当地防疫规定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和幼儿在开园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和旅居史报告(含共同生活家属),并如实上报园方,配合园方做好开学返园的健康监测。对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的,应当及时就医,暂缓返园。
9、保持社交距离。开园前14天,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人员来访,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园外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
0、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加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疫苗接种,除有接种禁忌症外,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1、落实返园要求。低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和幼儿经园方审核健康状况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后即可返校。严格落实属地对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校或其他特殊情况教职员工和幼儿的健康管理要求,返园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开园后
(一)托幼机构管理要求。
1、重视入园排查。动态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做好健康观察。教职员工和幼儿每天在入园处须测体温,无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方可入园,出现上述症状者,应及时就医。家长接送幼儿严格按照托幼机构接送时间安排错时出行,防止出现托幼机构周围交通拥堵和园门口人群聚集。按园门口设置的1米线间隔有序出入园区,配备工作人员进行人流疏导。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2、加强园门管理。托幼机构实行园内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园。在入园处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做好登记、扫码,并佩戴口罩入内。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不能入园,应及时就医。
3、做好监测预警。严格落实幼儿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需及时追访、登记和上报。进行晨午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
4、加强场所管理。加强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食堂、办公室、医务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的管理和消毒,定时通风换气,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增加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床围栏、玩具、娱乐设施、儿童个人用品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门卫室设置快递专用区域,进行外包装消毒,快递人员不入园。
5、加强活动管理。教师、保育员等要相对固定,减少在不同群体间流动重叠。要根据疫情形势、国家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从严控制开展儿童聚集性活动,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
6、确保幼儿膳食营养卫生。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鱼、禽、肉、蛋类食物,保证食物种类多样。严控进货渠道,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7、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传染病(如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肺结核、流感、麻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细菌性痢疾等)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教会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打喷嚏和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口鼻,培养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8、做好疫苗接种查验补漏工作。配合相关部门逐一查验幼儿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发现漏种,及时告知补种。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管理要求。
9、落实家校协同。教职工应每日与幼儿家长保持沟通,家长每日应如实向班主任报告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如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要及时上报就诊。
0、保持手部卫生。教职员工和家长应引导幼儿尽量不用手接触口眼鼻、经常洗手,做好手卫生行为宣教。
1、积极参加锻炼。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小时的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
2、落实个人防护。托幼机构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在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做好手卫生。保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还应当戴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与消毒。家长应在充分保障幼儿健康的前提下接送幼儿,做好幼儿途中防护。幼儿在园期间可不佩戴口罩。
3、加强近视防控。托幼机构要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引导幼儿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保障充分户外活动,严格控制视屏时间。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确保充足睡眠时间,提高机体免疫力。
三、应急处置
(一)关注疫情变化。一旦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要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严格实施师生员工体温检测、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园内出现病例后,视情采取班级停课、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二)遵守处置流程。入园前和在园期间,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当立即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教职员工应立即停止上岗,幼儿应及时通知家长带离,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医过程要全程做好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接触或食用过冷链食品,应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
(三)启动应急机制。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及其密切接触人员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托幼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工作。对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提醒其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就医。
(四)查验返园证明。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与接受医学隔离的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每日健康状况。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病愈后返园需提交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篇三:2021年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我园发生、流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我园正常教育教学、科研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合我园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本预案中所称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法宝管理的甲乙丙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会对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是及其它其它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传染病防治工作在园党政领导统一领导下,接受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业务指导,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我园由分管园长负责全园日常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预防传染病健康教育,组织园内各办公室搞好我园的环境卫生及消灭鼠害、蚊、蝇等病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和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组织对公共卫生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对食堂实行卫生监督。园保健室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建立传染病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预防
1、利用网络、宣传橱窗、版报、等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在幼儿中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办健康教育讲座。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师生员工自我健康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2、搞好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对人员密集的教室、食堂、幼儿午休室、办公室、会议室、定期进行消毒。
3、加强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对园内环境卫生、食堂卫生督查,对存在的总是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及时实施整改。
4、保障饮用水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总务处定期组织对供水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5、定期组织师生员工体检。保障师生有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6、按国家计免制度对幼儿进行甲、乙肝疫苗接种,并逐步开展风疹、水痘、流感、流腮等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
7、对发现的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和学习。幼儿必要时可让其回家治疗。
8、园保健人员要不断学习更新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诊疗水平。
(四)疫情报告
1、园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园保健室报告。
2、实行首诊负责制。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要按照规定时限: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6小时内报告;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前段时间报告。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疾控中心报告并同时上报园有关领导。根据传染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控制
1、无法确诊的甲、乙类传染病及疑似病人,均应立即安排转定点医院进一步明确诊断,必要时住院隔离治疗。园医应跟踪了解病人诊断和治疗情况。
2、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园保健室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园保健室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3、园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医务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千万传染病的扩散。
4、一旦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或接到市、区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疫情预警报告,园保健员应立即上报园有关领导。与当地卫生局、疾控中心、教育局的`专家共同研究后向园领导建议是否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四:2021年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一、成立传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并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关开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幼儿实际情况和各季节传染病流行特点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
二、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由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主管,其他员工、幼儿家长有参与和配合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三、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包括晨检制度、疫情报告制度、预防接种制度、消毒隔离工作制度等。
四、实行晨检制度,并对每天因病缺勤者、出勤但有身体不适者情况进行登记,同时督促病患师生到医院就诊。晨检工作主要由保健医、行政人员、班主任承担。
五、认真执行幼儿园消毒隔离制度。
六、实行疫情报告。一旦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或同一症状的师生、其他员工人数增多时,及时向当地防保所、医院防保科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以便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疫情报告工作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七、实行预防接种工作制度。新生进行入园前预防接种查证、验证工作,并做好登记。结合各时期传染病预防重点,开展必要的预防接种工作,并做好登记和效果跟踪。避免集体接种,防止群体性不良反应(癔病)的发生。
八、在传染病流行的季节分期做板报宣传,并要求家们不要带幼儿去公共场所,室内经常通风,服用中药板蓝根、大青叶等预防疾病,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少吃零食。
九、严格按照卫生保健制度,食堂、厕所等坏境进行清扫和物品清洁消毒;教学场所要经常开窗通风换气,由任课教师负责。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患病幼儿、职工及密切接触者立即隔离观察;并加强通风、消毒工作。
十、强化食堂管理工作。从业人员定期体检持证上岗;严格操作程序;餐具、容器彻底消毒。
篇五:2021年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为指导托幼机构加强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托幼机构防控工作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开园准备
(一)托幼机构的准备。
1、重视开园准备。托幼机构根据疫情形势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冬春季高发传染病预防工作。继续落实和完善“两案九制”,有序开园。
2、落实四方责任。配合当地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落实好单位责任和家庭责任,做到防控职责到人。托幼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开园前必须做好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并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3、坚持联防联控。在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下,托幼机构应加强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教育、卫生、托幼机构和家庭“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开园前托幼机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
4、做好物资储备。做好洗手液、消毒剂、儿童口罩、体温计等防疫物资的储备。设置足够的盥洗设施,并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落实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托幼机构全面清洁消毒工作。按照标准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配备专人负责。
5、加强环境消毒。开园前应对园内重点场所、公共用具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保育场所开窗通风。做好垃圾清理。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的准备。
6、报备健康状况。所有教职员工和幼儿在开园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含共同生活家属),并如实上报园方,配合学校做好开学返园的健康检查。对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当及时就医,暂缓返园。
7、保持社交距离。开园前14天,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人员来访,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园外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
二、开园之后
(一)托幼机构管理要求。
1、重视入园排查。提前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做好健康观察。教职员工和幼儿每天入园时须测体温,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方可入园。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园门口设置1米线隔离带并配备疏导工作人员。
2、做好监测预警。严格落实幼儿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需及时追访、登记和上报。在园晨午晚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
3、加强场所管理。坚持疫情常态化管理要求及不同场所的管理要求,加强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医务室、卫生间及其他场所的管理和消毒工作,定时通风换气。加强饮食饮水卫生,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和消毒工作,废弃口罩定点投放。门卫室设置快递专用区域,进行外包装消毒,快递人员不入园。
4、加强活动管理。教师要相对固定,减少在不同单元群体之间流动重叠,尽量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5、均衡膳食营养。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鱼、禽、肉、蛋类等动物性食物,保证食物种类多样。严格进货渠道,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6、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开展预防新冠肺炎宣传教育。教会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7、做好接种查验。托幼机构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幼儿免疫预防接种证查验。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管理要求。
8、落实健康报告。家长每日应如实向班主任老师报告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亲属的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如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及时上报就诊。
9、保持手部卫生。教职员工和家长应引导幼儿尽量不用手接触口眼鼻、经常洗手和注意咳嗽礼仪。
0、积极参加锻炼。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个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个小时的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
1、落实个人防护。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戴帽子和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并定期消毒。家长应在充分保障幼儿健康的前提下接送幼儿,途中做好防护。幼儿在园期间不建议戴口罩。符合接种要求的教职员工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加强近视防控。引导幼儿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严格控制视屏时间。合理安排作息,确保足够的睡眠时间。
三、应急处置
(一)关注疫情变化。一旦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要严格实施师生员工体温检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园内出现病例后,视情采取班级停课、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二)遵守处置流程。入园前和在园期间,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若接触或食用过冷链食品,应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就医过程要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三)启动应急机制。如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及其密切接触人员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托幼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等工作。对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就医。
(四)查验返园证明。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医学隔离的教职员工、幼儿或家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每日健康状况。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病愈后,返园时要提交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篇六:2021年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为指导托幼机构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托幼机构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
开园前
(一)制度要求。
1、各地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风险级别和疫情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情况作出科学开园的决定。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家庭责任,安排好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制度落实到位。师生严格按照托幼机构通知和安排有序返园,返园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境外师生未接到托幼机构通知一律不返园,新生不报到,入境后严格遵守当地规定。
2、托幼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开园前必须做好应急演练,细化各项防控措施。
3、托幼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
4、托幼机构应当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形成教育与卫生健康部门合力,建立托幼机构与教育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确保开园前托幼机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
(二)保障要求。
1、开园前应当对园内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工作场所开窗通风。
2、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设置提醒标识,应当有单独使用的卫生设施设备,配备专人负责。
3、做好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剂、儿童口罩、手套、体温计、呕吐包、紫外线消毒灯等防疫物资的储备,洗手处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托幼机构全面清洁消毒工作。
4、托幼机构教师做好幼儿返园前14天每日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统计,与家长密切联系,向卫生保健人员进行报告。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对全体教职员工等开展防疫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宣教。
5、督促家长每日做好幼儿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托幼机构,确保开园前身体状况良好。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做好开园前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园方。对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当督促及时就医,暂缓返园。开园前,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二
开园后
(一)入园时管控。
1、登记排查入园,做好健康观察。提前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建立台账,做好健康观察。教职员工和幼儿每天入园时须测体温,无发热、干咳等症状方可入园。严格落实幼儿晨午晚检和全日观察制度。在园晨午晚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
2、根据托幼机构班级和人员情况,安排各班级错峰、错时入园和离园,并要求家长严格执行,防止人员聚集。园门口可设置1米线隔离带。
(二)入园后管控。
1、严格日常管理。坚持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动态、健康情况,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幼儿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及时进行追访、登记和上报。
2、建立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每日由家长向主班老师报告。
3、以班级为单位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的室内活动管理,避免各最小单元群体之间在活动、游戏、吃饭、午睡等环节的交叉碰面,同时教师要相对固定,减少在不同单元群体之间流动重叠。尽量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
4、做好幼儿手卫生。教育幼儿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在入园后、进食前、便前便后、从户外进入室内、玩耍前后、接触污渍后、擤鼻涕后、打喷嚏用手遮掩口鼻后、手弄脏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使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确保操场、厕所、食堂、班级等场所或附近洗手设施运行正常。
5、为幼儿提供均衡膳食。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肉、禽、蛋、鱼类等动物性食物,保证食物种类多样。严格进货渠道,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6、加强幼儿体格锻炼安排。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个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个小时的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
7、严格落实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幼儿应当在充分保障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离家到托幼机构,因幼儿特殊生理特征,在园期间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
8、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幼儿和家长开展预防新冠肺炎的宣传教育。教会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9、托幼机构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对幼儿计划免疫接种提醒。托幼机构可在教职员工本人或幼儿家长自愿条件下,组织教职员工、幼儿接种流感疫苗。
(三)重点场所防控。
1、加强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地面和公共区域设施清洁。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时消毒并记录。用有效消毒剂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床围栏等高频接触表面。需加强玩具、毛巾等幼儿用品消毒。
2、加强对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
3、加强饮食饮水卫生。做好餐车、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每天对饮水设施进行认真清洁检查,要确保运行正常,有条件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4、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垃圾日产日清。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三
应急处置
(一)入园前和在园期间,教职员工或幼儿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教职员工和幼儿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托幼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三)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幼儿家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健康状况。教职员工和幼儿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篇七:2021年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近日,教育部联合国家卫健委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当前疫情形势需要,对此前相关技术方案进行修订调整,印发了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
而幼儿园本就是人群比较密集的场所,幼儿也是传染病易感人群,稍有疏忽,容易引起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在疫情下,为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xx经开第xx幼儿园根据以下方案全面开展校园消毒防疫工作。
01
开园准备
(一)幼儿园的准备
1、重视开园准备
幼儿园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根据疫情形势和所在地的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两案九制”,做到妥善、有序开园。
2、落实多方责任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幼儿园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开园前必须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实化各项防控措施,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
3、坚持联防联控
在卫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幼儿园应加强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教育、卫生健康、托幼机构和家庭“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开园前幼儿园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
4、加强应急演练
开园前,幼儿园与属地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公安机关等做好对接,根据疫情形势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和处理机制,做到“点对点”、“人对人”。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5、做好物资储备
做好儿童和成人口罩、洗手液、手消毒剂、消毒用品、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的储备,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设置足够数量的盥洗设施,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按照标准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安排专人负责。
6、加强环境消毒
落实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园内全面清洁消毒工作。开园前应对园内重点场所、公共用具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做好垃圾清理,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保育场所开窗通风。
7、保障饮食饮水安全
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xxxx〕xx号)要求,开园前对幼儿园食堂及饮用水设备设施进行彻底检查和清洁消毒,所有饮用水设备设施均应取得行业监测、检测合格资质,确保饮用水安全,及时更换陈旧、已经损坏的设备。检查食堂食品原材料有无过期变质,发现有问题的食品原料要立即销毁。开园前,对食堂员工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的准备
1、报备健康状况
按照当地防疫规定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和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在开园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和旅居史报告,并如实上报园方,配合园方做好开园返园的健康监测。对有疑似症状的,应当及时就医,暂缓返园。
2、保持社交距离
开园前14天,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人员来访,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前往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
3、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加强幼儿园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鼓励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接尽接。
4、落实返园要求
低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和幼儿经园方审核健康状况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后即可返园。严格落实属地对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园或其他特殊情况教职员工和幼儿的健康管理要求,返园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02
开园后
(一)幼儿园管理要求
1、重视入园排查
动态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做好健康监测。教职员工和幼儿每天在入园处须测体温,无疑似症状方可入园,出现疑似症状者,应及时就医。安排家长错峰接送幼儿,在园门口设置1米线,配备工作人员疏导人流,防止出现园门口人群聚集。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2、加强园门管理
幼儿园实行园内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园。在入园处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做好登记、扫码,并佩戴口罩入内。如出现疑似症状,不能入园,应及时就医。
3、做好监测预警
在当地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支持和保障下,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核酸抽检,对安保、保洁、食堂等园内工作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和增加核酸检测频次。严格落实幼儿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需及时追访、登记和上报。进行晨午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
4、加强场所管理
加强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食堂、办公室、医务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的管理和消毒,定时通风换气,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增加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床围栏、玩具、娱乐设施、儿童个人用品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门卫室设置快递专用区域,快递人员不入园。
5、加强活动管理
教师、保育员等要相对固定,减少在不同群体间流动重叠。要根据疫情形势、国家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从严控制开展儿童聚集性活动,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
6、确保膳食营养卫生
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控进货渠道,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鱼、禽、肉、蛋类食物,保证食物种类多样。
7、开展健康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开展新冠肺炎和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肺结核、流感、麻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细菌性痢疾等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教会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打喷嚏和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口鼻,培养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8、做好疫苗接种查验补漏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逐一查验幼儿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发现漏种,及时告知补种。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管理要求
1、落实家校协同
教职工应每日与幼儿家长保持沟通,家长每日应如实向班主任报告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如有疑似症状,要及时上报就诊。
2、保持手部卫生
教职员工和家长应引导幼儿尽量不用手接触口眼鼻、勤洗手,做好手卫生行为宣教。
3、积极参加锻炼
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小时的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
4、落实个人防护
幼儿园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在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做好手卫生。保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还应当戴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与消毒。幼儿在园期间可不佩戴口罩。幼儿离园期间,家长做好幼儿看护,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园外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5、加强近视防控
引导幼儿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保障充分户外活动,严格控制视屏时间。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确保充足睡眠时间,提高机体免疫力。
03
疫情监测与应急处置
1、关注疫情变化
及时关注幼儿园所在辖区、全国其他地区疫情形势变化。一旦所在地区发生本土疫情或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强化监测预警
幼儿园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严格实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体温检测、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措施,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入园前,教职员工、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如出现疑似症状,应当立即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在园期间,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出现疑似症状,教职员工应立即停止上岗,及时通知幼儿家长带离,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托幼机构做好就医结果追踪登记工作。
一旦幼儿园所在县(市、区、旗)发生疫情,要根据疫情扩散风险加密核酸检测频次,提高师生核酸检测抽检比例,推广使用抗原检测。期间园内食堂工作人员、保洁人员、园(楼)门值守人员等工作人员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可适当增加抗原检测。若出现抗原检测阳性者,无论是否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等症状,均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人员转运工作指南的要求,由急救中心转运至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3、快速处置疫情
如教职员工和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幼儿园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2小时内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和暂缓返园等处置措施。
幼儿园出现疫情后,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配合疾控机构做好传染源控制和管理,按照属地化原则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快速全面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研判,根据病例轨迹和流调信息,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域与风险人员。幼儿园配合疾控机构等部门做好划定区域和风险场所的先管控、再摸排,有序组织落实风险人员的转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根据受污染的状况和风险采取相应的环境和物体表面的预防性消毒、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并做好园内垃圾、粪便、污水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幼儿园要安排专人与接受医学隔离的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每日健康状况。教职员工、幼儿病愈后返园需提交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4、做好卫生保障
各地要加强对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认真排查辖区幼儿园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及时跟踪整改到位。幼儿园要加强应急处置保障,对师生员工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妥善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回应合理诉求和关切,在防疫提醒、生活和防疫物资、医疗保障、心理疏导等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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