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上下功夫,在深入学习领会民法典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基本内容上下功夫,真正把法律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下是小编和大家分享的民法典宣传会议领导讲话稿资料,提供参阅,欢迎你的阅读。
同志们,刚才,XXX同志为我们作了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XXXXXX》的专题辅导,全面讲授、深入解读了民法典的基本内容,民法典的作用和地位,特别是民法典的特点亮点,讲得非常具体、非常全面、非常务实、非常透彻,为我们准确理解、深刻把握、切实实施民法典提供了有力指导。我们要结合实际不断深化对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不断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民法典在XXX得到全面有效执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第一,要深入学习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诞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又一个生动实践,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领导、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完成的重大立法成果,是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各级各部门要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上下功夫,在深入学习领会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上下功夫,在深入学习领会民法典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基本内容上下功夫,真正把法律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XXX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系统整合了新中国 70 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 5000 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是要深入学习领会民法典立法的基本精神。民法典不仅是民事法律条文的汇编,更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反映了中国人民对新时代一系列关键问题的基本立场和共同意识。编纂民法典,充分彰显了我们党“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反映了人民意愿和要求;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建设成果和制度自信,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彰显了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的改革创新精神,顺应时代要求,符合人民愿望,契合发展需要,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充分回应中国之问和时代之问,引领 21 世纪潮流的民法典。
三是要深入学习领会民法典的基本内容。民法典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协调一致。全文共分七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计 84 章、1260 条,10 万多字,被誉为中国“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紧紧围绕着人的权利而编纂,大到财产权、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的规定和保护,小到比较具体的网络虚拟财产、高空抛物、基因编辑、高铁霸座、个人隐私、离婚冷静期等社会关切,涉及到大量接地气、时代感强的问题,使新时代公民方方面面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良好保护,为实现人民群众追求幸福美好生活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二,要广泛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都密切相关,在推动民法典的宣传教育中,既要做到全面覆盖,在全社会掀起学法典、尊法典、用法典的良好氛围,又要针对不同群体分类施策,提高民法典宣传贯彻的实际效果,最大程度发挥民法典的作用。
一是要广泛开展普法。各级各部门要将民法典实施作为全民法治观念养成的重要契机,把民法典的普及作为XXX“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要立足XXX特点实际,深入扎实开展分众化、对象化宣传,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农村,要针对早婚早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以及土地确权承包等问题加强普法教育。在县城,要加强高空抛物伤人、地面塌陷伤人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普法工作,切实守护好群众“头顶上的安全”“脚底下的安全”。在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人格权、侵权责任普法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在企业,要加强物权、合同等方面的普法力度,使各类市场主体更好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在边境地区,要针对跨境婚姻、非婚同居、边境黄赌毒、非法宗教活动等突出问题加强普法教育。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民法典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
二是要抓好学习培训。各级党校(行政学校)、干部学院要把民法典列为培训学习课程,加强对全体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教育,引导其作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广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宣传教育中,倡导群众崇德向善、孝敬老人、爱护幼小,用规则和法治引领社会风尚。要强化对政法工作者的业务辅导,尤其要加大对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律师等民事法律直接从业人员的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及时、全面、准确理解和掌握民法典。
三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推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要把民法典宣传融入各类法治宣传阵地,坚持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相结合,组织各级各类媒体精心策划、开设专栏、集中报道,加强民法典宣传及解读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制作普法宣传册、宣传专栏、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形式,增强民法典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法律工作者要发挥专业优势,深入宣传解读民事法律政策问题,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要坚决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明年1月1日民法典将正式实施,我们要把贯彻实施好民法典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法治建设任务,作为推动XXX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坚持立法、执法、司法协同发力、一体推进,确保民法典在XXX得到全面实施、发挥最大效用。一是要推进规范立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对标民法典,从“废改立”几个环节发力,对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形成立法修法清单;
与民法典不一致的,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保障地方立法与上位法有效衔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要及时启动清理修改完善规范性文件工作,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及时修改或废止;要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撤销、纠正与民法典的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
二是要推进严格执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各级国家机关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清楚自身行为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对于社会上出现的违反民法典的行为,要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切实维护民法典的尊严和权威。要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依法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努力实现以良法促善治、强发展、保民生。
要将学习贯彻民法典与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结合起来,为X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服务,维护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充分尊重和保障各类民事主体的平等地位和发展权利。
三是要推进公正司法。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以公正司法保障民事法律秩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各级法院要做好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加强民事执行工作,保护好各类民事权利和合法权益。各级检察院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和经济纠纷。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引导各类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切实发挥作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政法系统要切实发挥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作用,综合运用人民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有效解决民事纠纷,全方位、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大监督力度,通过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方式,监督“一府一委两院”执行民法典情况,推动形成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强大合力。
2020 年 5 月 28 日 15 时 08 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 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 正式到来。
从明确禁止高利放贷、进一步完善防止性骚扰有关规定, 到合理确定无效婚姻的情形、完善高空抛物坠物责任规则,民法典诸多新看点值得我们关注。
看点一:禁止高利放贷
民法典合同编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基础法律中明确禁止高利贷,代表着在国家层面对高利贷进行坚决禁止和严厉打击的态度。我国无论 是法律传统还是人们的普遍认知,对高利贷行为都是保持一贯 的否定态度,形成了社会在这个问题上的基本共识。此外,禁 止高利贷也是为了鼓励人们将更多资金投入到实体经济,这在 当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有重要现实意义。
网贷变成“套路贷”,“现金贷”变身高利贷……近年来, 民间借贷领域问题频出,既影响正常金融秩序,也给经济社会 稳定带来隐患,亟需通过法律进行规范。民法典这一规定在继承现行合同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作出了更加明确的宣示,也与 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制定的民间借贷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相衔 接,为应对民间借贷领域有关问题提供更加充分的法律依据。
看点二:明确“机关、企业、学校等”的防止性骚扰责任
民法典对此前草案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合理措施, 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作出修改,将 “用人单位”修改为“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随着近期 曝出个别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的消息,社会各界对完善法律法 规防止、惩治性骚扰行为的呼声进一步高涨。建立防止性骚扰 的“防火墙”,必须明确容易发生性骚扰的单位、场所的有关责任
机关企业是利用从属关系实施性骚扰的多发场所,而学校 则是未成年人和年轻人最为集中的地方。从劳动关系上来看, 这些地方确实不都是用人单位。民法典这一修改实际上将负有 防止性骚扰责任的单位范围进一步明确,也让法律在防止职场 和校园性骚扰方面更有针对性。
对于性骚扰,其实还有不少需要明确的问题,例如构成性 骚扰的行为界限在哪儿,生活中大家开的一些玩笑究竟是否属 于性骚扰,机关企业学校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有效防范性 骚扰等。”这些问题一方面需要通过有关单位的摸索实践来积 累和形成共识,为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事实依据,一方面也 需要通过法律的实施、司法的案例来让纸面上的条文落到实处。
看点三: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撤销婚姻找法院
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 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可以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撤销权。
家庭关系的核心和基础就是夫妻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来讲, 无效婚姻的撤销权交给人民法院这样的司法机关来行使,其审 慎程度是远高于婚姻登记机关的。这体现出民法典在立法理念 上对‘家庭’的高度重视。
实践中,婚姻登记机关更多是对结婚登记的要件形式进行 审查,而婚姻登记机关既没有能力、也没有法定职权对于一方 是否健康、是否隐瞒重大疾病等事实进行核实和认定,所以这 项职权交由法院来行使更有可操作性。
现实中对于“重大疾病”的具体名类难以明确规定,因此 该条款具有相对开放性,授权法官在审判实践中积累经验和共 识。在判断是否构成足以撤销婚姻的重大疾病时,法官一定要 征求相关领域人士的专业意见,作为个案处理判断的重要依据。
看点四:防止高空抛物坠物,物业要尽安全责任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高空抛物坠物事件,被人们形象地称为 “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这次民法典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建筑物 管理人主要是指物业服务企业,能够有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负 起责任,及时检查、维修、加固高楼外部设施,加强对业主的 宣传教育,在必要的地方安装能够拍摄高空抛物坠物的摄像头等设备,为有关部门及时调查高空抛物坠物事件提供证据等。
大多数情形下,建筑物的管理人是由物业服务企业担当,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有利于裁判者在面对具体 纠纷裁断时进行法条适用。
当然,在治理这一顽疾的过程中,也要充分协调发挥民事 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作用。对于高空抛物坠物致人损 害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没有构成犯罪但违反了行政 法有关规定的,要追究行政责任;同时给受害人造成损失的, 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多管齐下综合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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