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学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双控”工作方案

时间:2022-07-22 18:05:03  阅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双控”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学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双控”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以下是分享的学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双控”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学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双控”工作方案

  为推进学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以下简称“双控”)机制建设,加强校园安全生产管理,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设指导手册的通知》(冀教安〔2018〕67号)、《关于升级“河北省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的通知》(冀教安〔2019〕21号)、《深入推进全省学校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冀教安〔2019〕29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利用将近—年的时间,建立制度健全、职责明晰、运行规范、管控有效的“双控”机制,形成学校“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工作模式,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学校责任安全事故,全面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燕山大学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为党委书记赵险峰,第一副组长为校长赵丁选,副组长为副书记谢延安,成员为学校安全稳定(生产)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工作处,负责具体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学校“双控”工作制度

  1.建立落实工作制度。围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校属各单位要分级建立落实“双控”工作教育培训、风险辨识公示、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双控”工作制度,并进行定期评估分析和改进,实现对“双控”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2.明确层级责任。按照《燕山大学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中层单位(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根据安全责任内容逐级明确“双控”工作的直接管理责任人、管理单位(部门)责任人、监管单位(部门)责任人。

  各层级主要责任人要熟知“双控”机制建设中应建立的制度、风险分级的方法、风险辨识的流程等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

  3.建立工作档案。各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双控”工作专门档案,对所负责业务领域风险分布图、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事故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治理信息台账、隐患整改方案等构建“双控”机制、开展“双控”工作的相关资料集中统一归档,进行痕迹化管理,实现可追溯管控。

  (二)开展“双控”教育培训

  安全工作处组织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双控”工作专项培训,各安全监管部门在所负责业务领域对基层教职员工组织开展“双控”机制建设岗位培训,使其能够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要求,形成人人知晓、人人有责的安全工作体系。

  (三)编制发布风险分布图

  1.开展全面辨识。安全工作处负责开展校园整体范围的风险辨识,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开展所辖业务领域的风险辨识,辨识确定风险点数量,确定责任人。风险辨识要选择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风险因素辨识方法,对安全管理中的人、物、环境、管理四个方面的要素开展辨识,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以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辨识要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

  2.公示风险分布。安全工作处负责制定学校整体风险分布图,各安全监管部门编制所负责业务领域的风险分布图,并逐级张贴公示。

  (四)制定并公示风险管控措施

  1.制定管控措施。各安全监管部门要针对风险辨识的结果和风险分布图的内容,依据学校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从安全教育、日常管理、应急防范等方面制定和完善风险管控措施并督导基层单位落实。

  2.提高管控效果。各安全监管部门在制定管控措施时,应遵循消除、替代、控制、应急防范的层级顺序,或根据实际组合使用,以提高风险管控效果。

  3.公示管控措施。安全工作处负责设置重点区域安全风险隐患公告栏,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设置具体岗位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应急措施、责任人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健全学校风险管控清单

  1.明确清单内容。由安全工作处牵头,协调各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学校的风险管控清单,清单包括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各安全监管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形成所负责业务领域的风险管控清单。

  2.实时动态调整。各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关注所负责业务领域的风险变化,动态评估风险等级,及时向安全工作处反馈管控措施和风险管控台账(清单)变化,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

  (六)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机制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升级“河北省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的通知》(冀教安〔2019〕21号)的要求,学校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明确隐患内容。各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学校和本部门的风险管控清单,按照风险等级与管控责任编制各自业务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内容应包括: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风险失控表现、失职部门和人员、排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排查时间等内容。由安全工作处汇总形成学校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

  2.开展隐患排查形成隐患治理台账。校属各单位网格安全员要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开展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对风险管控措施失效或弱化形成事故隐患的,利用“河北省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列入隐患治理台账。

  3.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实施。校属各单位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按要求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消除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相关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

  4.实现闭环管理。校属各单位要全过程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现事故隐患发现、登记、整改、销号的闭环处置,实现对隐患自查、自改、自销的常态化管理模式,安全监管部门依据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定期完善风险管控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底前)

  1.安全工作处组织重点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双控”工作专项培训,掌握如何发动和开展落实“双控”机制建设工作。

  2.安全工作处起草制定学校风险管控清单、绘制学校风险分布图等。

  (二)全面推进实施阶段(2020年1月—6月)

  1.2020年1月底前由安全工作处完成制定学校的风险管控清单,各安全监管部门细化所负责业务领域的风险管控清单;安全工作处负责完成重点公共区域安全风险隐患公告栏设置。

  2.2020年3月中旬前由各安全监管部门编制各自业务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安全工作处负责汇总形成学校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

  3.2020年3月底前由安全工作处组织楼宇管理、餐饮中心、基建修缮、动力保障、实验室、治安消防等岗位人员开展“双控”工作培训。

  4.2020年4月底前由各安全监管部门在所负责业务领域内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双控”建设,制作并公示具体岗位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卡。

  5.2020年6月底前学校全面完成“双控”机制建设。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7月—10月)

  安全工作处组织各安全监管部门对“双控”机制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体评价上报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推进“双控”机制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压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监管机制、遏制事故发生的基础性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双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亲自研究部署,精准把握和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两个环节”,确保“双控”机制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落实部署,宣传发动。校属各单位要根据学校“双控”机制建设工作步骤严格落实各项部署,确保不漏一地、不落一环节。各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召开动员部署会、现场指导等方式,营造浓厚的氛围,使各层级责任人和教职员工广泛知晓风险、隐患、事故之间的关系,充分了解风险管控的相关要求。

  (三)加强调度,强化督导。安全工作处负责学校“双控”机制建设工作的调度及指导,各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所负责业务领域基层单位的指导,及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推进。

  学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双控”工作方案

  为推进学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以下简称“双控”)机制建设,加强校园安全生产管理,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设指导手册的通知》(冀教安〔2018〕67号)、《关于升级“河北省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的通知》(冀教安〔2019〕21号)、《深入推进全省学校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冀教安〔2019〕29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利用将近—年的时间,建立制度健全、职责明晰、运行规范、管控有效的“双控”机制,形成学校“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工作模式,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学校责任安全事故,全面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燕山大学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为党委书记赵险峰,第一副组长为校长赵丁选,副组长为副书记谢延安,成员为学校安全稳定(生产)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工作处,负责具体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学校“双控”工作制度

  1.建立落实工作制度。围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校属各单位要分级建立落实“双控”工作教育培训、风险辨识公示、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双控”工作制度,并进行定期评估分析和改进,实现对“双控”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2.明确层级责任。按照《燕山大学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中层单位(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根据安全责任内容逐级明确“双控”工作的直接管理责任人、管理单位(部门)责任人、监管单位(部门)责任人。

  各层级主要责任人要熟知“双控”机制建设中应建立的制度、风险分级的方法、风险辨识的流程等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

  3.建立工作档案。各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双控”工作专门档案,对所负责业务领域风险分布图、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事故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治理信息台账、隐患整改方案等构建“双控”机制、开展“双控”工作的相关资料集中统一归档,进行痕迹化管理,实现可追溯管控。

  (二)开展“双控”教育培训

  安全工作处组织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双控”工作专项培训,各安全监管部门在所负责业务领域对基层教职员工组织开展“双控”机制建设岗位培训,使其能够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要求,形成人人知晓、人人有责的安全工作体系。

  (三)编制发布风险分布图

  1.开展全面辨识。安全工作处负责开展校园整体范围的风险辨识,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开展所辖业务领域的风险辨识,辨识确定风险点数量,确定责任人。风险辨识要选择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风险因素辨识方法,对安全管理中的人、物、环境、管理四个方面的要素开展辨识,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以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辨识要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

  2.公示风险分布。安全工作处负责制定学校整体风险分布图,各安全监管部门编制所负责业务领域的风险分布图,并逐级张贴公示。

  (四)制定并公示风险管控措施

  1.制定管控措施。各安全监管部门要针对风险辨识的结果和风险分布图的内容,依据学校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从安全教育、日常管理、应急防范等方面制定和完善风险管控措施并督导基层单位落实。

  2.提高管控效果。各安全监管部门在制定管控措施时,应遵循消除、替代、控制、应急防范的层级顺序,或根据实际组合使用,以提高风险管控效果。

  3.公示管控措施。安全工作处负责设置重点区域安全风险隐患公告栏,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设置具体岗位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应急措施、责任人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健全学校风险管控清单

  1.明确清单内容。由安全工作处牵头,协调各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学校的风险管控清单,清单包括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各安全监管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形成所负责业务领域的风险管控清单。

  2.实时动态调整。各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关注所负责业务领域的风险变化,动态评估风险等级,及时向安全工作处反馈管控措施和风险管控台账(清单)变化,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

  (六)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机制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升级“河北省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的通知》(冀教安〔2019〕21号)的要求,学校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明确隐患内容。各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学校和本部门的风险管控清单,按照风险等级与管控责任编制各自业务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内容应包括: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风险失控表现、失职部门和人员、排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排查时间等内容。由安全工作处汇总形成学校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

  2.开展隐患排查形成隐患治理台账。校属各单位网格安全员要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开展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对风险管控措施失效或弱化形成事故隐患的,利用“河北省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列入隐患治理台账。

  3.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实施。校属各单位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按要求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消除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相关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

  4.实现闭环管理。校属各单位要全过程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现事故隐患发现、登记、整改、销号的闭环处置,实现对隐患自查、自改、自销的常态化管理模式,安全监管部门依据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定期完善风险管控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底前)

  1.安全工作处组织重点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双控”工作专项培训,掌握如何发动和开展落实“双控”机制建设工作。

  2.安全工作处起草制定学校风险管控清单、绘制学校风险分布图等。

  (二)全面推进实施阶段(2020年1月—6月)

  1.2020年1月底前由安全工作处完成制定学校的风险管控清单,各安全监管部门细化所负责业务领域的风险管控清单;安全工作处负责完成重点公共区域安全风险隐患公告栏设置。

  2.2020年3月中旬前由各安全监管部门编制各自业务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安全工作处负责汇总形成学校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

  3.2020年3月底前由安全工作处组织楼宇管理、餐饮中心、基建修缮、动力保障、实验室、治安消防等岗位人员开展“双控”工作培训。

  4.2020年4月底前由各安全监管部门在所负责业务领域内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双控”建设,制作并公示具体岗位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卡。

  5.2020年6月底前学校全面完成“双控”机制建设。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7月—10月)

  安全工作处组织各安全监管部门对“双控”机制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体评价上报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推进“双控”机制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压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监管机制、遏制事故发生的基础性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双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亲自研究部署,精准把握和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两个环节”,确保“双控”机制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落实部署,宣传发动。校属各单位要根据学校“双控”机制建设工作步骤严格落实各项部署,确保不漏一地、不落一环节。各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召开动员部署会、现场指导等方式,营造浓厚的氛围,使各层级责任人和教职员工广泛知晓风险、隐患、事故之间的关系,充分了解风险管控的相关要求。

  (三)加强调度,强化督导。安全工作处负责学校“双控”机制建设工作的调度及指导,各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所负责业务领域基层单位的指导,及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推进。

  学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双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体系建设(以下简称“双控”),推动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2号),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设指导手册的通知》(冀教安〔2018〕67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推进全市学校“双控”机制建设。到2020年底,在全市学校全面建立制度健全、职责明晰、运行规范、管控有效的“双控”机制,形成学校“风险自行辨识管控、隐患自行排查治理、责任自行担当负责”的工作模式,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学校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工作重点

  学校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设指导手册》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健全“双控”工作制度

  1.建立工作制度。围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风险辨识公示制度、风险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双控”工作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评估分析和改进,对“双控”工作进行全过程规范化管理。

  2.明确层级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双控”机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熟知“双控”机制建设中应建立的制度、风险分级的方法、风险辨识的流程等主要内容和省政府2号令相关要求。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成立由校领导、学校安全工作干部以及一线教职工代表参加的“双控”工作推进团队,具体负责“双控”机制建设工作。

  3.建立工作档案。建立“双控”工作专门档案,对本学校风险分布图、风险管控信息台账、事故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治理信息台账、隐患整改方案等构建“双控”机制、开展“双控”工作的相关资料集中统一归档,进行痕迹化管理,实现可追溯管控。

  (二)加强“双控”教育培训

  1.开展专项培训。对“双控”工作推进团队开展专项培训,重点培训如何发动和指导全体教职工对其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对岗位辨识的安全风险以及制定的管控措施进行审核。

  2.组织全员培训。组织全体教职工参与“双控”机制建设岗位培训,使教职工结合各自岗位,熟练掌握风险辨识的方法、风险分级原则、制定管控措施的要求等,形成风险管控措施由一线教职工制定、年级审核、学校审定,并由一线教职员工来实施、评估、完善的往复工作流程。

  (三)编制发布风险分布图

  1.开展全面辨识。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选择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风险因素辨识方法,发动全员,自下而上对学校的人、物、环境、管理四个方面的要素开展辨识,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以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辨识要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通过辨识确定本单位风险点数量,并逐个确定责任人。

  2.公示风险分布。按照风险因素辨识的结果,按要求对不同风险等级以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进行标注,根据风险的可控程度、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等因素,逐级编制并发布风险分布图。

  (四)制定并公示风险管控措施

  1.制定管控措施。针对风险因素辨识的结果和风险分布图的内容,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制定和完善风险管控措施。

  2.公示管控措施。在醒目位置、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表明主要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应急措施、责任人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健全风险管控信息台账

  1.明确台账内容。风险管控信息台账应包括风险点位、检查类别、风险因素、风险描述、可能导致事故类型、可能产生的后果、风险等级、管控周期、主要管控措施、应急处理措施、检察人员等内容。

  2.实时动态调整。高度关注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风险评估等级,及时调整管控措施和风险管控信息台账,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

  3.利用社会力量。本学校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可聘请专家或技术服务机构,执导风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辨识风险要紧密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

  (六)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清单

  1.明确清单内容。依据风险管控信息台账和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按照风险等级与管控责任分别编制本校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内容应包括: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风险失控表现、隐患类别、隐患描述、参考依据、排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排查时间等内容。

  2.开展隐患排查。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开展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对风险管控措施失效或弱化形成事故隐患的,列入隐患治理信息台账。

  (七)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1.制定整改方案。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按要求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消除隐患。

  2.组织方案论证。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实施前应当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和具体负责整改人员进行论证,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参加。

  3.报告重大隐患。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整改方案中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八)建立健全隐患治理信息台账

  1.明确台账内容。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应包括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

  2.实现闭环管理。学校要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现事故隐患发现、登记、整改、验收、销账的闭环处置,实现对本校隐患自查、自改、自销的常态化管理模式,并依据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定期完善风险管控措施。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8月底前)

  1.市教育局组织召开全市“双控”机制建设培训会议,对“双控”推进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2.各县区教育部门、各学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8月31日前,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二)典型培育阶段(2019年9月-12月)

  实施示范带动工程,每个县(区)遴选不少于5所双控机制建设基础较好的学校共同培育示范校。

  1.10月底前,在示范校完成“双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制定管控台账、编制隐患清单、照单排查隐患、闭环治理隐患,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经验做法。

  2.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挑选1-2家基础较好的学校开展“双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定期指导试点工作。

  3.试点学校“双控”机制建设完成后,由教育部门会同试点学校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探讨教育领域“双控”机制建设可能出现的共性问题,研究解决方案。

  4.市、县两级教育部门组织召开学校观摩学习会,全面推广试点经验,各县区试点工作要于12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重点推进阶段(2020年1月-10月)

  1.年底前,各县区要在示范校前期完成“双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各级各类学校“双控”机制建设工作,推动辖区内所有学校全部建立健全“双控”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工作方案,组健工作机构,明确目标、任务措施。

  2.2020年4月底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参照示范试点学校标准,全部完成风险辩识、明确风险等级、制定风险分布图、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制定风险管理台账(清单)。

  3.2020年6月底前,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要指导、督导所属学校全部完成“双控”机制建设工作。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10月-12月)

  各县区教育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双控”机制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教育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深入推进“双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冯文利局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法制安全科。各县区教育部门要成立“双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要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目标,细化任务和措施,确保“双控”机制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要把“双控”机制建设作为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最基础的工作、最重要的举措、最适用的长效机制,确保“双控”机制建设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广泛宣传,迅速发动。各县区教育部门要迅速召开动员会、宣讲会,迅速宣传发动,进行安排部署,确保不漏一地、不落一校。学校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动员会、宣讲会,要亲自抓,高度重视,要层层发动,使本学校各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教职员工广泛知晓风险、隐患、事故之间的关系,充分了解风险管控的相关要求。

  (三)加强调度,强化督导。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实行月调度、月报告制度,建立学校“双控”机制建设台账,及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推进,确保工作进度。实行每月汇总本辖区情况,于次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部门要组成督导组,定期督导各县区进展情况,切实推进本地“双控”机制建设工作。

  (四)及时评估,严格考核。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整体评估,将推进“双控”机制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底安全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区和学校要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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