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2022年度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全文完整)

时间:2022-07-15 10:50:0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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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全文完整)

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现将XX县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调要“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县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监察法》赋予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紧紧围绕XX脱贫攻坚工作大局,精心部署、严格措施、强力推进,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惩治腐败,切实维护民利,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扎实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协同联动,整合监督力量。建立委机关4个监察室对应联系乡(镇、街道)和派驻机构工作机制和办案片区协作机制,形成委领导班子成员统一指挥协调、统一调配力量、统一把关业务的工作格局,将全县18个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划分成6个片区协作组,有效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将日常监督、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等全部打包入片,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统筹调度、督促指导片区工作,有效运用片区联动、交叉检查等方式,切实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在全县成立X个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设村级民生监督员X人,创新实行“定补”+“以奖代补”的绩效奖补方式,有效激活村级民生监督员参与监督的热情。通过村级民生监督员提供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立案X件,查处X人,充分发挥老百姓家门口的“探照灯”作用,进一步织密了群众身边的监督网。

二是深化机构改革,健全监督体系。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作为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重要举措,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做。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领导和监督工作机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严查与民争利、“冷、硬、横、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自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共建立X家部门监督活页,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X个,查处违纪违规案件X件X人。2021年,向X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与纪委(纪工委)合署办公,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着力打通监察全覆盖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加大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治力度。2021年来,全县各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共组织开展群众关心关注的扶贫领域监督检查X余次,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X个,政务处分X人。

(二)精心谋划部署、完善监督方式,多措并举提升整治质效

一是深化日常监督,坚持靶向发力。县监委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将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推进,确保工作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力度不减。坚持从提升监督水平上入手,利用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大讲堂、监察干部“大比武”等形式开展能力和业务培训13期次X余人次,抓实监督的能力储备。坚持从强化统筹谋划上入手,精细制定监督方案,明确监督内容、时间、范围,按照“见人、见项目、见资金、见物资、见成效”的要求,以专项监察、交叉检查、“回头看”等多种形式开展精准监督,抓实监督的措施办法。坚持从增强监督质效上入手,对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梳理、分析、研判、核查和问责,做到“应立尽立、快查快处”,并以下发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限期整改问题X个,抓实监督的“后半篇文章”。

二是拓宽线索渠道,提升综合效能。积极探索收集问题线索的新方法,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扎实推进扶贫领域案件查办工作。从信访举报中筛选线索,加强对信访信息的综合分析研究,梳理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找准监督方向,从严重点整治。从反腐协调中共享线索,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执法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推动监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融合,形成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工作合力。从监督检查中捕捉线索,主动出击,会同相关部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紧盯扶贫领域干部作风问题、扶贫惠农政策落实及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紧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挖细查、发掘线索。从查办案件中挖掘线索,认真分析研判正在查办的案件中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严厉惩处的同时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民利。比如,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督促自查自纠、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数字化动态监控等措施,共排查梳理和完成整X条问题,查处违规违法问题X件X人,诫勉谈话X人,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紧抓工作重点、严格监督检查,切实有效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聚焦热点难点,深化专项监察。紧盯群众急难愁盼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及领域,坚持“开展一项专项监察、查处问责一批不作为乱作为干部、净化规范一个行业领域”的原则开展专项监察,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聚焦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将脱贫攻坚“五个专项治理”、“农村产业革命”和“四场硬仗”等作为民生监督工作重点,着力查找和发现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督促问题整改落地落实,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截至目前,督促县有关部门制定建立《XX县扶贫帮扶资金(物资)管理暂行办法》《XX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属地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扶贫领域机制X个。聚焦民生重点领域,持续运用贵州省扶贫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将全县惠农惠民资金应采尽采,纳入系统监管,自县监委成立以来共发现涉嫌违规问题X个X人,组织追缴资金X余万元,查处问题X件X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围绕事关百姓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切身问题,扎实开展“组组通”、农村合作医疗、教育收费等专项监察和专项监察“回头看”X项,严查截留挪用、贪污私分、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违规违法行为,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X条,查处X件X人。

二是聚焦群众关切,深化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让干部沉下去、问题浮上来,深入田间地头、融入村村寨寨,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大排查、大督察、大整治,严厉打击“村霸”、“寨霸”欺压百姓的情况,严肃查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公正用权,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治理带来的变化和成效。2021年以来,委领导班子成员共带头开展走访X户,包办信访件X件,办结X件;
发现问题X个,督促整改问题X个,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X件X人。认真开展“打伞破网”专项行动,着眼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问题,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基层“拍蝇”有效结合,深入推进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线索双向移送反馈、会商通报、逐案筛查等协同联动机制。紧盯涉黑涉恶案件中涉腐涉“伞”问题,扎实开展“伞网清除”行动,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X件X人,“保护伞”案件X件X人,全面完成了“打伞破网”线索清零和案件清结工作。

三是聚焦作风问题,深化专项整治。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紧盯“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开展调研,坚决整治不敬畏、不在乎、做选择、搞变通、空泛表态、应景造势等问题,助推作风建设持续好转。2021年以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X件X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服务群众不担当、不用心、不用情等问题,组织开展干部作风整顿专项行动,采取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聘请监督员、明察暗访等方式,大力整顿干部作风领域存在的“怕、慢、假、庸、散”等不良现象,有效提高办事群众的体验度、满意度和获得感。2021年以来,共走访企业X家,暗访县直部门和乡镇X家,发现问题X个,通报X人次,约谈X人,责令作出深刻检查X人,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X件X人。

二、工作体会和存在的问题

我县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得益于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及审计、扶贫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得益于县人大、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结合工作实践,以下五个方面的体会尤为深刻:

一是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举措,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工作中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突出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不断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二是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惩处力度,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深入推进、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三是必须贯彻法治思维。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必须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程序、法治意识,以严密的监督治病救人,以严格的调查彰显法治,以严肃的处置强化震慑,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集中统一。

四是必须扣紧责任链条。抓住重点、压实责任,是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的关键,必须加强对群众关心关切,密切关系民生、资金较为集中的重点领域、权力运行风险较大的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压紧压实各级职能部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主体责任,提升监察监督综合质效。

五是必须强化沟通协作。探索与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的有效机制,实现各环节紧密相扣、法法衔接,是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走深走实的重要途径,必须在立足主责主业、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强化与业务主管部门及政法系统的沟通协作,改变线索内部循环的状态,进一步提高监察机关在扶贫和民生领域发现问题的能力。

县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责任落实上还存在温差落差偏差,一些基层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安排、轻落实,重审批分配、轻监督管理,在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上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二是民生资金项目安全监管体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还需进一步加强,实现消除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目标还需努力。三是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还有差距,新形势下运用法治思维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把握运用政策能力还亟待提升,少数乡镇监察干部顾虑多、动力不足,“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未完全破解。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形势必然,更是政治任务。县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能作用,为XX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深化专项治理,在深化监督上开拓新局面

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治理,重点针对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住房安全保障、饮水安全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扶贫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等密切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开展跟踪问效、监督检查。用好监督检查工作成果,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薄弱环节,完善扶贫民生项目资金监管体系,为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聚焦主责主业,在履职担当上展现新作为

将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最大政治任务,聚焦岗位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敢于较真碰硬、真督实查,对失职失责的坚决从严从快追责问责,将责任压到位、落到底,不断督促全县干部和公职人员在XX县助推“强省会”行动中展现新作为。

(三)坚持问题导向,在为民谋利上取得新成效

抓住“关键少数”,牵住“第一责任人”这一“牛鼻子”,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教育干部和公职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在执行政策上“打擦边球”,乱用、滥用手中权力。常态化开展专项监察,做深做实专项监察“后半篇文章”,不但要发现问题,更要解决好广大公职人员思想问题、单位部门制度缺失问题、行业监管乏力问题,推动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配齐建强队伍,在干事创业上激发新热情

选优配强县、乡、村三级监督人才队伍,持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不断健全完善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人才培训机制,通过轮岗、微课堂等多种方式培训学习,不断强化干部业务能力,并将学习成效运用到干部考核和晋升中,激活内生动力,激发监督热情,助推监督质效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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