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贵州省科技厅有关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具体措施

时间:2022-06-27 08:35:03  阅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贵州省科技厅有关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具体措施,供大家参考。

贵州省科技厅有关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具体措施

贵州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具体措施

根据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前期向援鄂医疗队员倾斜支持基础上,贵州省科技厅对《通知》所列医务人员进一步落实:

措施一:以疫情防控成果为考核依据。对《通知》第四条所列医务人员承担的省级“临床专项”,其本人在疫情防控中取得的专题报告、病案报告、科研成果可作为主要考核依据。(责任单位:项目管理处、社会发展处)

措施二:不受基础研究计划限项限制。对《通知》第六条所列医务人员,申报省基础研究计划(科学技术基金)项目不受单位和地区限项规定限制。(责任单位:项目管理处、基础研究处)

措施三:单独启动科技支撑项目申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技术攻关及集成应用”应急攻关项目在3月30日结束面上征集后,另行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启动定向征集,申报截止期不早于疫情结束后1个月。(责任单位:项目管理处、社会发展处)

措施四:单独启动省科技人才项目申报。在省级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等人才项目遴选中,另行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启动定向征集,单列名额、单独评审、重点倾斜、优先资助。申报截止期不早于疫情结束后1个月。(责任单位: 科技人才处)

措施五:专门安排疫情防控专业培训。在科技厅2020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中新增疫情防控培训团组,全部用于安排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出国(境)培训。(责任单位:外国专家处)

措施六:加强一线人员专用护具研发。针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用具使用中的“痛.点”,组织防护用具和装备研制等方面的应急科技攻关。(责任单位: 项目管理处、社会发展处、高新技术处)

措施七:建立健全协同联络帮扶机制。加强与省有关部门沟通,建立政策适用人员名单,简化申报资料和认定程序(责任单位:社会发展处、项目管理处)。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相关热词搜索: 医务人员疫情防控培训计划 关进 贵州省 医务人员

版权所有:求精文档网 2018-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求精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求精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粤ICP备180158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