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除特殊困难危房户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以进一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按照“三在”的要求,以全面排查群众居住用房的安全可靠性为内容,以新(改扩)建危房户为手段,认真落实关于危房改造建设和扶贫救济的各项惠民政策,消除危房,改善生活条件,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㈠通过排查,摸清我镇特殊困难危房户底数,建立危房户台帐,为除危提供科学依据。
㈡通过新(改扩)建危房,消除安全隐患,解决群众有房无法居住的实际问题,提高群众居住的安全性、舒适性和生活幸福感,提高全民社会责任意识。
㈢通过危房改造建设活动,提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构建“和谐示范镇”的建设步伐。
镇20xx年共检查登记危房户138户,其中,严重危房户97户,暂不属于严重危房户有41户。在97户严重危房户中,有低保户40户,贫困户38户,五保户12户,低保残疾户6户,特困户1户,共需补助资金93.25万元。
政府主导,村委组织,户主主体。
分层实施,即将97户危房户分门别类,按照自己建设(自建)、村里组织建设(村建)、亲戚朋友援助建设(援建)、进福利院安置和投亲靠友安置五个层次分类的方法组织实施。
㈠上级补助:农房补贴、残疾人建房补贴、倒塌房补贴、“一池”“三改”补贴。
㈡福利院安置:对于符合条件的五保户拆危后进福利院安置。
㈢投亲靠友安置:包括两种方式,一是按照“谁承担,谁受益”的原则,有亲戚朋友愿意按照相关要求为本户投资投劳除危的,该户志愿人同时享有该危房户的相关财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二是危房户本人无力建设,有亲戚朋友愿意协助管理,但不投资投劳的,该户可以享受国家相关农房建设补助政策。
㈣村组织建设安置:对于特殊困难危房户自身无力建设,又不能以其他安置方式进行安置的,由村委会组建专班,统一按照要求组织施工建设,该户相关财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由村委会享有。
㈤自建安置:由危房户按照相关要求自己组织施工建设,在享受国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自己承担建设资金和安全管理等其它责任。
㈠核查阶段(5月1日—5月10日)
根据各村报送的危房户统计由联村领导再次与村共议核准,确保严重危房户“一户不漏,一个不掉”。
㈡争取政策,制订方案阶段,(5月11日—5月20日)
根据核定的全镇严重危房户逐一建立台帐,制订“一户一策”的实施方案,向上级申报争取补助资金和其它相关政策,确保除危工作顺利开展。
㈢组织实施阶段(5月21日—12月1日)
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建设主体,细化责任,各户施工建设。
㈣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月—3月)
组建专班,组织验收并兑现补贴。
㈠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成立由任组长,任副组长,各联村领导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除危工作的领导和实施方案的督办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任专班组组长,村镇办、民政办及各村相关工作人员任成员,负责具体落实工作措施,确保除危工作顺利实施。
㈡落实责任,组织实施
1、以村为单位组织实施,政府联村领导和干部按照“三在”要求,做危房户贴心的朋友,负责该村危房户的数据统计、除危工作方案实施和危房建设工程质量进度及其它相关要求的协调把关、督办落实;
村镇办负责统筹协调,提供建设技术指导及其它业务服务。
2、新建户必须按照统一图集施工,必须配套沼气池建设,进一步树立和强化“生态宜居建设”的工作理念,做到“建简易房,不减生态标准建设指标”,提高居住环境的舒适性和幸福感。
3、各村要对此次危房排查情况和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做到公开、公平、透明,杜绝除危而带来新的信访事件的发生。
4、按照分类实施的办法,自建户享受每户0.75万元的补贴;
村建户和援建户据实按照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补贴;
进福利院安置的要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办理,拆除危房还田,山林田地收归村集体;
投亲靠友安置的原有危房和山林田地权属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由村组织双方协商,按照“谁承担,谁受益”的原则签订安置协议。
5、所有迁建和进福利院、投亲靠友安置的原有危房必须由村委会组织限期及时拆除后方可验收兑现资金,杜绝“除危新建而旧危不除”的现象发生。
6、村建户和援建户由村统一组织实施(援建户由支援人组织实施),按照“先期建设,验收付款”的方式进行,其中,农房补贴按照0.75万元/户的标准拨付,对于超过0.75万元/户的资金补助,采取捆绑民政补贴资金的办法予以落实,为确保资金补助用在除危上,确保村集体不贴钱,采用“一户一卡”、“即用即消”的办法。
7、建立危房户档案。按照“一镇一集,一村一册,一户一档”的要求收集整理完善资料,凡是与本次除危活动有关的影像、协议、座谈会议记录等资料都应整理归档,建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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