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两委换届选举方案,供大家参考。
村两委换届选举方案
镇区办事处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椐《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村委会换届选举有关法律规定,按照区工委、管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转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区民政局关于全区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叶党办〔2011〕33号)文件精神,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我办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推进村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技能化进程,提高村级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目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举产生村“两委”领导班子,为增强基层民主活力、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必须把握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村党组织要敢于领导、善于领导,牢
牢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做到总揽全局,指导有力,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把党的意图和群众的意愿落到实处。
(二)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切实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推选权、选举权、提名权、投票权。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充分调动党员群众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推进新时期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步伐。
(三)严格依法办事。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都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规定办事,切实做到法定的程序不变、规定的步骤不减。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确保整个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四)坚持群众公认。把党员和群众的意愿作为选人用人的基础,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和群众主动支持选举、参加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真正把那些群众认得上、信得过的人选进村“两委”班子。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把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交给党员和群众,把选举的意义、目的、方法、候选人条件及程序告知党员群众,增强选举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面,真正使勤劳守法致富、热心为民服务、得到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选配要求
(一)合理确定职数。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确定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两委”成员实行交叉任职,村党组织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各由3人组成,村干部总职数不超过5人。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1名妇女成员。
(二)明确任职条件。村“两委”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议,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
2、有较强的市场经济观念和开拓创新精神,懂经营、会管理,工作能力强、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
3、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想干事,能干事,有奉献精神,得到多数党员和群众的认可;
4、思想品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人正派,处事公道,清正廉洁,照章办事,积极履行应尽的义务;
5、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群众观念,善于倾听和尊重群众意见;
6、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文化水平比较高,能够胜任工作的需要;
7、现任村干部继续提名的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57周岁,女不超过52周岁(经推选,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新提名人员的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经推选,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不应推荐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积极、不认真,甚至消极对抗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不履行应尽义务、不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的;
3、私心严重,拉帮结派,带头搞宗族派性、闹不团结的;
4、违反信访规定,带头组织、煽动和参与集体上访的;
5、本次换届选举前三年内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超过三年处罚没有到位的;
6、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邪教组织的;
7、受到党纪处分按规定不能提名的;
8、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利益行为的;
9、长期或经常性外出,不能正常在村工作的;
10、年龄偏大,身体状况差,工作能力弱,不能履行职责的。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两委”成员候选人具体的任职资格条件,经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后,再依法由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以予公告。
(三)优化班子结构。村“两委”成员年龄结构呈梯次配备,
以40岁左右为主体,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注意选配优秀妇女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妇女成员的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注重从党员中推荐提名村委会成员,党员村委会主任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四)拓宽选人渠道。鼓励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积极参选。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公开选拔、跨村任职、从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以及动员区、办事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村任职等办法,产生村党组织书记。要把大学生村官作为培养、补充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重要,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办事处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选举。要积极鼓励、全面推动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通过选举进入村“两委”。对于不是本村村民参加村委会选举的,须先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取得候选人资格。第四批选派干部要参加所在村党组织委员
会的选举,选派村要做好引导工作,确保选派干部当选,当选后仍然作为第一书记。选派干部不占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职数,不参加村委会主任的竞选。
三、方法步聚
全办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7月20日开始到9月初结束。为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先进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换届准备阶段(7月16日至7月19日)
1、成立组织。办事处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督查指导组,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建立健全包保责任机制,落实选举经费,加强督查指导。
2、制订方案。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在认真总结以往换届选举经验的基础上,严密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对干群矛盾较多、上访问题突出的村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
3、动员部署。办事处召开动员会、培训会,全面安排部署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政策规定、操作程序和换届选举要求,对办事处指导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4、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特别是宣传好
《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各级有关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让广大党员和群众充分了解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投票方法,切实引导党员和群众积极参与“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
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具体分为五个步骤进行:
1、前期工作(7月20日—21日)。各村要迅速组织召开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本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办事处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办事处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办事处党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对在家党员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参加换届推荐、选举。
2、党员推荐(7月22日—24日)。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的述职报告,公布候选人条件,全额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场公
开计票,并将推荐情况报办事处党委。参会党员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党员大会吸收非党的村委会成员、配套组织负责人和村民组长参加。办事处党委对照候选人条件,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3、群众推荐(7月25日—27日)。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办事处党委批复的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中,全额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现场公开计票。参会的村民代表超过村民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办事处党委在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1至2人的差额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7月28日—29日)。办事处党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村党组织。其中,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
5、党内选举(7月30日—31日)。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及时召开会议,等额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及时向办事处党委呈报选举结果,办事处
党委予以批复,并报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备案。
(三)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要求,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转发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分五个步骤进行: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改选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7至11人单数组成,由第七届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长召集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或委派,确保村民的推选权。村民选举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其选举委员会成员资格自动终止,缺额按推选时得票顺序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之后,第七届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明确选举委员会主持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改选村民代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30人,2000人以上的村一般不少于50人,其中妇女代表不得少于三分
之一。多民族村应有少数民族代表。
2、制订选举方案。办事处工作指导组要认真指导和引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本村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作出规定,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发布选举日公告,同时张榜公布选举方案。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要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防止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
(1)发布登记公告。在选民登记前,要确定选民登记时限,并予以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要确定若干名有一定文化水平、工作认真负责、熟悉本村情况的村民担任登记员,负责选民登记工作,并对其进行培训。
(2)进行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①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②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③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选民登记可在上一届选民登记的基础上进行核对、增减,并登记造册。对长期在外无法取得联系的,可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3)公布选民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在对选民资格进行
审查后,于正式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4)颁发选民证。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登记名单填写选民证,由村民小组组长负责,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颁证。投票选举时,选民须凭选民证领取选票。
4、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按下列方式之一直接等额提名:
①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过半数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规定的候选人人数内填写提名票,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提名结果;
②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委派村民代表参与监督,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过半数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规定的候选人人数内填写提名票,然后集中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唱票、计票,公布提名结果(以上两种提名方式在一个村不得同时使用)。提倡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村民委员会候选人至少应有1名妇女名额。
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各职位正式候选人的人数应分别多于应选人数1-2名。正式候选人确定后,应在选举日的10日前进行公告。
5、做好选举前准备工作。在投票选举日3日前,再行公布
投票选举的具体时间、地点;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选举方式、投票方法,同时做好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办事处领导组办公室做好选票的印制工作,工作指导组要指导好布置会场工作。
6、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
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群众亲自投票。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设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人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选举结束后,要立即当众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和当选人情况统计表,上报办事处和区民政局备案。
(四)整章建制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1、做好工作交接。村“两委”换届选举之后,在办事处主持下,做好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换届选举结束10日内,原村“两委”要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两委”。对无拖延移交的,村党组织、办事处党委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对拒绝移交的要依法强制其移交。对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
向办事处或者纪检监察机关、司法部门反映并依纪依法处理。
2、整理归档资料。对选举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资料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3、健全配套组织。在村党组织领导、参与和支持下,由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建立健全村委会配套组织,并在10日内组织召开各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村民小组长。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民主选举程序兼任村民小组组长。
4、完善规章制度、制订目标计划。按照《安徽省村“两委”工作规则》的要求,新一届村“两委”要依法建立健全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开展任职承诺。
5、总结验收。办事处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检查验收,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报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和区民政局,并准备迎接上级的检查。
四、工作要求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性强,面广量大,情况复杂,直接关系到全办工作大局和长远发展与稳定,各工作组、相关单位和各个村一定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办事处成立专门的领导机
构和办公室,并向各村派驻工作组和指导员,加强宏观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
(二)明确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和相关单位要在办事处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掌握舆情动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搞好预测,制定处置预案,提前做好准备。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交流情况、沟通信息,重要信息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对以暴力威胁、贿赂或者利用家族宗派甚至黑恶势力,操纵、干扰、破坏选举的各种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保障措施,优化班子结构。要以这次换届选举为契机,进一步改善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结构,使村干部队伍的平均年龄进一步下降,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双带”能力进一步增强。对换届选举期间,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的村“两委”干部,任期届满,在选举前主动申请退出选举的,经办事处党委同意后,按正常离任对待,享受同级别在职村干部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个人缴纳部分由财政负担,办事处按照上级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直到领取养老保险金为止。
(四)严明工作纪律,坚持公正公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民政部、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
委”换届工作纪律的要求,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不得随意解释和曲解法律、法规和政策,各工作组要加强对竞选人员的教育,进行集体谈话,签订纪律承诺书,督促他们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领导组办公室将设立监督电话和监督信箱,并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对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以违法操作、“贿选”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村“两委”成员的,取消当选资格。
(五)把握选举动向,维护社会和诣。对落选的干部及时进行谈话,鼓励他们振奋精神,经得起考验,积极支持新班子工作,形成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对新当选的干部,要勉励他们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勤政廉洁,勇于创新,积极工作。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思想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耐心做好解释答复工作,尽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和防止上访特别是越级上访。对群众上访答复统一归口办事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以保证口径统一,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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