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
病防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明电12002〕5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发〔2018〕117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3)3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根据《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3年版)》、《浙江省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浙林绿
(2023)77号)等规定,以及中央和地方各级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防治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永嘉县地处浙江南部山区,全县土地总面积401.64万亩,其中林地面积309.62万亩,占总面积的77.09%,全县森林覆盖率74.90%,活立木蓄积量1332.95万立方米,优势树种为马尾
松的小班面积82.55万亩,树种组成含马尾松的小班面积245.28万亩。
(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总体情况。根据2023年秋季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结果显示,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涉及全县19个乡镇(街道)(溪下乡未发生,瓯北街道、黄田街道、正江山林场、四海山林场实现无疫情),发生面积39.1233万亩,占全县有松林面积的15.95%,发现松枯死木15.7254万株(其中即现即清已除治4.0944万株)。
.疫情分布区域。通过连续多年的防治,虽然疫情连年下降,但因全县松林面积广、体量大,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瓯北街道、黄田街道、正江山林场、四海山林场实现无疫情;北城街道、枫林镇、鹤盛镇、大若岩镇、云岭乡等中部、东部地区疫情已大幅下降,枯死松树呈片状或零星状分布;碧莲镇、巽宅镇、金溪镇、界坑乡等西部地区,疫情仍呈高发态势,枯死松树数量下降慢。
、目标与任务
(一)防治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以疫木清理为核心、疫木源头管理为根本、打孔注药保护为辅助的防治思路。按照“全面清、常年清、清彻底”的防治要求,锚定“逐步压缩、重点拔除、全面控制”总目标,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完善体系、创新机制、强化支撑,确保实现疫情发生面积下降15%以上和枯死松树数量下降30%以上。在更严要求更高水平上遏制松材线虫病危害,不断提高我县材线虫病防治能力和水平,有效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为“建设高质量森林永嘉、打造林业现代化重要窗口”提供保障。
(二)防治任务
根据上级部门部署和2023年秋季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结果,全县除治面积为39.1233万亩,清理松枯死木15.7254万株,注干防治4万株,健康森林建设5万亩,并对清理后出现的零星枯死松树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强化检疫执法,有效管控疫木,确保辖区内不出现疫木流失等违法事件。
(一)防治区划
根据我县松林资源分布情况、历年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近几年枯死松树分布状况、扩散趋势、危害程度和2023年秋季疫情普查结果等要素,将全县划分为重点保护区、重点除治区和一般防治区。
.重点保护区。指疫情未发生的区域,主要为溪下乡范围(溪下乡松林面积为13.7768万亩)。在该区域内采取严格保护措施,建立和完善监控网络,加强疫情监测力度,一旦发现松枯死木,由属地政府组织清理除治队伍进行应急除治,同时加大松林打孔注药工作力度并禁止松木流入。
.重点除治区。指疫情发生较重,需严防死守或需延缓扩散的区域,主要为重点景区、道路两侧范围;碧莲镇、巽宅镇、金溪镇、界坑乡全域范围;桥头镇、桥下镇、东城街道、南城街道、北城街道、茗番乡的部分区域范围;岩头镇、沙头镇、岩坦镇、大若岩镇等辖区内楠溪江滩林、重点景区、诸永高速沿线两侧、部分行政村等区域范围。在该区域内采取全面清理松枯死木、打孔注药、造林补植、安全利用除治等相结合的措施。
.一般防治区。指疫情发生时间较长,大部分已经演替为阔叶林为主或实现无疫情区域,主要为枫林镇、鹤盛镇、瓯北街道、三江街道、黄田街道、乌牛街道、云岭
乡、正江山林场、四海山林场等除重点保护区、重点除治区以外的县域范围。在该区域加强疫情监测力度,采取全面清理松枯死木加局部区域安全利用除治。
(二)主要防治措施
.疫情监测。
(1)日常监测。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建立1个以上疫情监测点,每个村确定1名护林人员,具体负责定期巡查辖区内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每月至少一次)。在疫木清理期间,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专业队伍对清理山场进行定期巡查,严密监测松树生长情况,对新发现的病死松木要及时清理并上传数字森防系统。
(2)专项普查。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组织人员,在春、秋季开展枯死松木专项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交通要道两旁、水库、风景区周围、厂矿、木材加工企业(市场)、建筑工地、城镇周围以及前几年出现病死松木较多的松林,全面掌握病死松木发生动态。发现可疑情况,有关人员要及时将病死松木数量、分布地点、死亡原因等情况汇总登记,签字盖章后上报县松指办。
.松枯死木清理。
松枯死木清理是整个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的重点,清理质量直接影响松材线虫病的除治效果。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为松材线虫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度防治任务,合理安排时间,对照清理技术标准,有序组织清理除治工作。
(1)组织形式。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可根据辖区内松枯死木分布、数量等情况,进行划片区分标段实施,选择具有丰富经验、责任心强的清理除治队伍开展清理工作,与清理除治
队伍签订施工合同,提高除治效率和质量。
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除治技术指标、任务完成时限、疫木管理、绩效评价以及违约责任等关键要素。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切实加强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管,严防疫木流失。
清理除治队伍应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容应有松材线虫病害防治或枯死木清理或森林病虫害防治或森林抚育或植树造林或园林绿化等。清理除治队伍应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等要求,统一开展枯死松树清理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将伐除的松枯死木按确定的疫木处置方式进行除害处理。
集中清理。2023年10月一2024年3月31日(楠溪江两岸、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松枯死木在2024年2月底前清理完成)为集中清理阶段,2024年4月为“回头看”整改阶段。集中清理方式实行边采伐、边清理,清理除治队伍要以小班为单位,逐个小班施工。严格落实“数字森防”管理平台数据上传的相关规定,对清理的每株疫木做到按实按规上传照片等数据。县域范围所有新发生的松枯死木(包括重点除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必须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完成清理,清理率要达到100%;严禁砍伐健康松树;松枯死木伐桩按规范处理且高度须低于5厘米;采伐迹地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梗须清理干净。松疫木与松枝梗必须全部同步清理下山,并专车运送至疫木定点除治厂进行处置,不
得将霉烂的枯死松木和非松木混入计重。各清理除治队清理下山的疫木枝机总重量必须达到疫木总重量的15%以上。
(3)即现即清。2024年5月至9月,继续开展松材线虫病“即现即清”工作,落实“全面清、常年清、清彻底”的防治措施,做到发现一株,清理一株,实现疫情动态清零。具体方案由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制定后实施。
(4)古松树等零星高难度疫木清理。针对枯死古松树和少数立地条件差、清理难度大、需要机械帮助的枯死松木,由乡镇(街道)制定一树一策清理方案,提出申请报县松指办同意后进行清理。枯死古松树须按照古树名木审批程序申报,经审批后方可清理。
(5)清理工程要求。为保障清理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各主体责任单位要开展以下操作。
一是技术培训。在开展清理工作前,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必须组织清理除治队伍进行技术规范培训,在施工期间,要及时开展技术规范检查,确保清理质量规范到位。
二是安全保障。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在开展清理工作前,必须组织清理除治队伍进行安全培训,必须与清理除治队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检查每位清理队员工伤保险投保情况,未投保的不得进场施工。同时,各乡
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应急预案,对突发性的群体性事件,施工中出现的人身意外事件,政策处理中出现的问题和新发生疫情等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疫木处置。
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集中清理阶段的疫木采取下山安全利用或钢丝网罩处理处置方式。针对疫木下山困难的高山远山等高难度区域疫木,可以采用烧毁处理,由清理除治队伍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制定疫木烧毁方案,报县松指办,并经现场勘查确定后方可进行。就地焚烧必须选择合理天气(阴雨天)和地点(比较空旷区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管控下实施;作业前应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并获批准后实施,作业中要注意用火安全,避免引起森林火灾,并拍摄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1)安全利用处理。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按照除治任务,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划定疫木安全利用除治范围,就近选择疫木除害定点加工企业,有序组织清理除治队伍实施;下山疫木必须运往疫木除害定点加工企业,疫木运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属地政府应切实加强监管,严防疫木流失。疫木定点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流程实行标准化处置。
(2)钢丝网罩处理。对于山高坡陡、不通道路、人迹罕至的特殊地点,可采取钢丝网罩处理(除上述情况外,严禁使用)。
由乡镇(街道)确定区域,报县松指办备案。处理时使用钢丝直径20.12毫米,网目数220目的锻
压钢丝网罩严密包裹采伐清理的疫木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梗,并进行锁边。
.注干防治。
(1)施工时间。2023年12月—2024年2月底。
(2)打孔注药范围。古树名木、重点滩林、重点景区、重点生态区。
(3)施工要求和防治效果评价。采用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严格按照《浙江省打孔注药防治松材线虫病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要求执行。两年内已经打孔注药的松树,原则上不再组织实施。
.“数字森防”应用。
突出数字赋能,全面推广应用“浙江数字森防”管理平台,通过疫情普查、疫木除治、打孔注药、抽样检测和档案管理、资金管控、即现即清等数据的上传,实现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全链条、全流程闭环管理。上传到浙江省数字森防系统中的照片及数据,要符合省林业局对浙江数字森防上传的要求。
.造林补植。
根据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实际,围绕生态文明和美丽浙江建设目标,全面落实“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战略部署,采用营林措施,积极开展珍贵彩色森林建设,大力推进以调结构、提质量、增功能为目标的造林补植工程,提高森林质量,丰富林木色彩,改善森林景观,美化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打造一批精品亮点,人工促使纯松林向阔叶林及针阔混交林演化,确保尽快成林成带。
(三)疫木检疫监管
.监管队伍。
(1)县资规局通过数字化监控、日常检查等方式,对疫木定点企业生产、安全利用疫木等情况进行监管。
(2)各乡镇(街道)成立监管小组,成员由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乡村干部组成,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清理质量监督、防治初验等工作。
(3)驻村干部、村双委人员、专兼职护林员等对清理质量进行现场监督,并及时制止村民私自上山砍伐疫木、房前屋后堆放疫木、阻碍除治队清理及哄抢疫木等违法行为。
(4)各自然资源所加强辖区内松材线虫病清理除治和木材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管,加强日常巡查,及时移交使用松木疫木违法线索。
(5)建立“林长+检察长”多部门联合督导机制。坚持协同联动,相互配合。加强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衔接配合,发挥好检察机关、林业主管部门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支持和法治保障作用。及时跟进行政机关落实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整改情况,增强监督实效。
.监管措施
(1)疫木源头监管。认真执行疫区管理制度,对疫木实行全程监管,切断疫情人为传播途径。除疫木定点企业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加工、运输、销售、存放、使用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严格落实山场疫木管控责任,大力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收缴房前屋后存放的松疫木、松柴月,严防疫木流失。
(2)疫木安全利用监管。疫木定点企业,负责全县清理下山疫木的无害化处置工作。疫木定点企业应建立完整的疫木购销、加工台账,在安全期内按照规定完成疫木处置,处置方式为旋切和粉碎(削片)两种。疫木定点企业
安装视频监控、过磅系统并与森防平台联网,利用大数据手段对厂区实行闭环监管。2024年4月30日前将集中除治的进厂疫木无害化处置完毕。
(3)完善区域间联防联治机制。以乡镇(街道)、国有林
场、村社交界区域为重点,积极加强与毗邻区的沟通协调,开展联防联治,相互监督检查,互通信息,严格检疫程序和检疫检查,推进联防联治到边到底。
.检疫执法
强化部门联动、联合整治、协作办案等合作机制,以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常态化检疫执法检查,组织林业、综合执法、公安、乡镇等对辖区内木材加工企业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依法严厉打击擅自收购、加工、运输、销售、存放、使用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重点对电力、通讯、建筑、交通等施工领域中涉松行为开展检疫执法检查。
(四)档案管理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具体内容包括: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会议资料,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等工作台账,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作业、疫
木监管等情况,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现场图片、影像等资料,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检查验收、松枯死木清理工作总结等。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验收方式
以山场小班为单位,按照“清理一片、验收一片,合格一片、再继续一片”的原则开展清理山场小班验收。由清理除治队伍向乡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乡镇(街道)组织相关人员对清理的山场逐个小班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求除治队整改后再另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小班由乡级“数字森防”管理员对验收小班录入系统进行销号,进入县级验收环节。除治期结束后,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对进入县级验收环节小班进行抽样复查。合同款根据除治合同相关规定和验收、抽样复查意见支付。2024年秋季普查后,启动对清理除治队伍的绩效评价,结算剩余资金。
(二)验收、检查时间
2024年4月一2024年5月底
(三)检查与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年度除治任务完成情况,疫木清理和除害处理情况,除治作业区病死(枯死、濒死)松树情况,除治作业区伐桩处理和枝梗清理情况,除治迹地周边居民房前屋后薪材、木材存放情况,疫木烧毁情况,疫木除治监管情况,检疫封锁情况,施工监理情况等。
(四)检查与评价方法
以除治合同具体委托数为单位,以面查、块查、点查等为主要形式,采取现场和内业相结合的查定方式开展防治质量检查,并做出综合结果评定。
(五)除治质量验收和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处理措施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加强除治过程中的督查,对除治效果较差、整改不到位或验收不合格的清理除治队伍,可报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经调查情况属实的,予以通报,纳入全县防治服务组织不良记录(黑名单),并按规定限制其继续承接防治业务。
五、经费预算
根据《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县政府将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内容包括松枯
死木清理、应急除治、疫情监测、注干防治、工作经费、宣传发动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负责牵头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组织防治任务落实,协调解决松材线虫病防
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财政部门要确保除治资金按时到位;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木材市场和木材加工企业的登记管理,取缔无照加工及其他非法经营行为;县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对本行业使用木质包装材料情况进行监督;县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加强疫木非法运输监管,并为除治疫木运输提供方便;县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做好执法力量支持;各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大力宣传,提高社会对松材线虫病的防范意识。在疫木清理期内,各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组建协调小组,确定专人负责。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组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具体负责防治任务的落实,防治质量的监督、验收,应急除治,政策处理,辖区内非法砍伐、运输、处置疫木的巡查、发现、报告、制止等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和进度上报。各行政村要切实保障辖区内的松枯死木清理工作顺畅开展,确保高质量完成“全面清理”的任务。
(二)加强责任落实。
.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相关精神,各级政府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是实施防治的责任主体,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
导为主要责任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具体经办人,驻片、驻村干部及行政村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建立考绩考核制度。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以“林长制”为主抓手,强化县、乡、村、山四级林长的松材线虫病防控责任。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国有林场签订责任书,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考绩考核,对年度任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比。
.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对疫木清理过程、疫木数量进行监管;要严格做好林
木采伐报批程序、用火许可审批,并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措施;要做好各村涉及疫木除治清理相关协调处理工作,严禁个人上山砍伐清理疫木。
.建立健全乡镇、村两级疫情监管体系。组建以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村,护林员为主的监测监管队伍,按每个乡镇至少1名、每个村至少1名的要求,充实疫情监测和疫木监管队伍,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巡逻检查。加强对村民房前屋后的疫木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告知村民擅自采伐松树等违法犯罪行为。
.鼓励安全利用。各地、各部门要妥善解决疫木除害定点加工企业的用地问题,保障疫木安全利用规模化生产。各疫木
除害定点加工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疫木进行运输、加工、生产,不得将获批准的相关证照以任何方式转借给其他个人和单位非法使用。
(三)简化审批程序
鉴于疫情除治工作时间的紧迫性,松枯死木可边清理、边审批,审批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公布“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浙政发〔2023〕1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38号)要求,简化疫木除治性采伐审批程序,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按照年度除治任务,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松材线虫病除治可在同一乡镇或街道内跨小班联户发证,采伐审批一律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申请松枯死木采伐许可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林木采伐申请表(需公不);
.申请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
.依法制定的松材线虫除治方案(含伐区合并调查设计表)。
(四)强化奖惩措施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和国
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中,因组织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疫情监测不到位、未落实预防和除治措施,造成疫情大面积扩散或未完成防治目标任务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予以督办和追责。
.县政府对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中任务完成好、清理质量高、工作推进快的乡镇(街道),予以考绩加分,并
通报表彰;对任务完成差、清理质量低、工作推进慢的乡镇(街道),予以考绩扣分,并进行约谈。
(五)加强宣传力度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迅速深入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动员宣传工作,要通过专栏、横幅、标语等,将防治通告张贴至村、木材加工企业和木材市场等地;县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动员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参与松材线虫病死树清理工作。
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松材线虫病是松木严重病害,对森林资源和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威胁。为了控制和减轻松材线虫病的疫情影响,制定了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总体目标是在五年内,有效控制松材线虫病的传播、蔓延和破坏,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任务
1.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能力:建立完善的松材线虫病监测网络,强化疫情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和趋势,确保第一时间采取防控措施。
2.加强疫情防控技术研究:加大对松材线虫病的病原学、生态学和防治技术研究力度,推动疫情防控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提升防控水平。
3.加强疫情防控力量建设:加强基层防控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增加防控力量和能力,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实施。
4.加强政策和法规支持:完善与松材线虫病防控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增强公众的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和交流,共同
应对松材线虫病等林木病害的威胁,共享防控经验和技术。
三、实施步骤
1.建立疫情监测和预警体系:完善松材线虫病的监测网络,建立覆盖全国的监测点和监测系统,定期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工作。
2.推动疫情防控技术研究:加大对松材线虫病的病原学、生态学和防治技术研究力度,组织专家和科研机构开展相关研究项目,提出针对性的防控技术方案。
3.加强疫情防控力量建设:加强基层防控队伍建设,培训防控人员和技术人员,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增加防控力量和能力。
4.完善政策和法规支持:制定与松材线虫病防控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的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和交流,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共同开展疫情防控技术研究、信息交流和人员培训,共同应对松材线虫病等林木病害的威胁。
四、组织实施
1.成立行动领导小组: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机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负责具体实施方案。
2.制定详细工作计划:行动领导小组根据实施方案,制定五年
工作计划,明确每年的重点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
3.加强组织协调: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的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推动实施方案的有效实施。
4.加大资金投入: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加大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进行。
五、监督评估
1.建立监督评估机制: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建立五年攻坚行动的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实施方案的进展和成效进行评估。
2.及时调整优化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高效进行。
3.加强宣传和教育:加大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他们的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社会的合力防控松材线虫病。
以上是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希望能通过各项措施的有力实施,有效控制和减轻松材线虫病的影响,保护好我国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六、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能力
为了有效控制和减轻松材线虫病疫情的传播和破坏,首先要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能力。建立一个覆盖全国的松材线虫病监测网络,包括设立监测点和监测系统,定期进行疫情监测和预警
工作,以及提高疫情监测和预警的能力和水平。
在建设监测网络方面,可以利用现有的森林资源调查体系,在全国范围内设置监测点,对各地的松木林进行定期调查和采样。监测点的选择可以依据疫情发展的趋势和重点区域确定,重点监测疫情高发的地区和容易受到疫情威胁的松木林。同时,还可以利用遥感技术和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对较为广阔和难以监测的区域进行快速和全面的监测。
在完善监测系统方面,可以结合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一个全面、精确、实时的松材线虫病监测系统。该系统可以集成各种监测数据,包括疫情调查数据、病原检测数据、生态环境数据等,通过数据分析和图像处理等技术手段,实现对疫情的及时监测、分析和预警。同时,还可以建立相关数据库,对监测数据进行存储和管理,为后续的研究和应用提供基础。
在提高疫情监测和预警能力方面,可以从人员培训、技术创新和合作交流等方面入手。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和交流,提高监测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掌握监测技术和方法,熟悉疫情调查和预警工作的流程和要点。同时,还可以组织相关部门和机构开展技术研究和创新,推动疫情监测和预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此外,还可以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借鉴和吸收国际先进的疫情监测和预警经验,提升我国的疫情监测和预警能力。
七、加强疫情防控技术研究
为了有效控制和减轻松材线虫病疫情的传播和破坏,必须加强
疫情防控技术研究。通过加大对松材线虫病的病原学、生态学和防治技术研究力度,提出针对性的防控技术方案,提高防控水平。
在病原学研究方面,可以从病原虫的生物学特性和遗传学特性等方面入手,深入探究病原虫的形态、解剖、生理等方面的特点,研究病原虫的种类、亲缘关系和传播途径等。通过对松材线虫病的病原学研究,可以为制定防控策略和开发防控药剂提供理论依据。
在生态学研究方面,可以从病害发生的生态环境和生态因素等方面入手,深入了解松材线虫病与宿主、天敌、病原体等之间的相互关系。通过研究松材线虫病的生态学特点,可以掌握疫情的发生规律和传播机制,为制定科学的防控措施提供理论依据。
在防治技术研究方面,可以从生物防治、化学防治和物理防治等方面入手,研究和开发有效的防治药剂和防治方法。通过研究松材线虫病的防治技术,可以掌握杀虫剂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制定科学的施药计划和施药策略,提高防治效果。
同时,还要加强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的防控手段和技术标准,推动其在疫情防控中的应用。通过建立相关数据库和技术指导手册,为防控人员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指导,提升防控水平。
八、加强疫情防控力量建设
为了有效控制和减轻松材线虫病疫情的传播和破坏,必须加强疫情防控力量建设。加强基层防控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增加防控力量和能力。
在基层防控队伍建设方面,可以通过人员招聘和培训等手段,增加防控队伍的人员数量和质量。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全面了解疫情防控工作的需求,制定招聘计划,招聘具有相关专业和经验的工作人员。同时,还要加强对防控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使其能够胜任疫情防控工作。
在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方面,可以通过培训和交流等方式进行。相关部门和机构可以组织定期的培训班和专题讲座,邀请行业专家和学者进行授课,培训防控人员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同时,还可以积极开展防控经验的交流和分享,使防控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和应用最新的防控技术和方法。
此外,还要加强基层防控队伍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相关部门和机构可以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加强队伍的组织协调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打击松材线虫病的态势。
九、加强政策和法规支持
为了有效控制和减轻松材线虫病疫情的传播和破坏,必须加强政策和法规的支持。完善与松材线虫病防控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的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在政策支持方面,可以制定相关的防控政策和标准,明确病害防控的责任和要求。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加强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使防控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同时,还可以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技术的支持,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相关研究和开发工作,推动防控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在法规支持方面,可以修订和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明确松材线虫病的防控要求和措施。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加大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提高法规的知晓率和遵从率。同时,还要加强法规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对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防控工作的规范进行。
在宣传和教育方面,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公众普及松材线虫病的相关知识和防控技巧。可以利用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也可以开展宣传活动和讲座,向公众讲解和示范防控技巧。同时,还要加强学校教育和科普教育,使公众能够充
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方案
为保护我区松林资源,保障生态安全,进一步加强松材线
虫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为要、监管为重”防控理念,按照重点拔除、逐步压缩、全面控制的目标要求,实行分区分
级管理、科学精准施策,以疫情监测、疫源管控、疫情除治为
重点,控制增量、消减存量,有效遏制疫情严重发生和快速扩
散势头。为指导科学防治,切实提高防治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浦口区地处长江北岸,与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全椒县及
马鞍山市和县相邻。最新林业资源调查结果显示,林地面积为
36775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35117公顷,灌木林地面1211公顷,其他类林地面积447公顷。全区林木覆盖率42.7%β上
世纪八十年代没有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时,浦口区松林面积近
6667公顷,目前除雪松外,松林面积只有近1333公顷。近年
来,浦口区不断加大松材线虫病的防控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
果。通过多年的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松材线虫病疫情已基本
趋于稳定,疫情的蔓延和暴发也得到有效控制。
(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松材线虫病疫情在市中山陵松林内被
发现。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原江浦县出现了松材线虫病疫情。
经过近四十年的除治,目前浦口区仅剩老山林场一个疫点,其
他疫点全部拔除。老山林场涉
松面积1166公顷。2022年松材
线虫病秋季普查结果显示:老山林场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457公顷,病死枯死树706株,疫情发生小班数量58个。松材线
虫病发生区域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管理区,感病树种主要为马
尾松、黑松等。
二、目标与任务
(一)防治目标
按照国家及省、市主管部门“重点拔除、逐步压缩、全面
控制”的目标要求,以疫情监测、疫源管控、疫情防治为重点,控制增量
消减存量,有效遏制疫情严重发生和快速扩散势头,所有病死枯死疫木要全部清理下山,集中切片(削片)处理;
伐桩要药物处理后封闭覆盖或者用防虫网覆盖。
(二)防治任务
.全面清理病死枯死树。根据2022年秋季普查结果,对
疫情发生区的病死枯死树进行彻底采伐清理,清理病死枯死树
面积457公顷,病死枯死树706株。拔除中部管理区和西部管
理区各1个疫情小班,面积合计189.9亩。
.精准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工作,在日常监测的基
础上,根据国家及省、市工作安排开展专项普查,并积极运用
无人机、遥感等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度。
.严格开展检疫监管工作,实施全方位、无死角的疫木
清零行动,对山场除治、疫木下山运输、无害化处理、安全利
用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同时落实登记备案制度,严防染疫
植物及其产品外流。
.监测、清理等数据及时录入松材线虫病精细化管理平
台。
三、疫情防治
(-)防治区划
浦口区内全部松林。
(二)主要防治措施
L疫木除治
(1)择伐:指对疫情发生小班内及其周边松林中的病死
(濒死、枯死、因灾致死)松树进行采伐的方式,包括集中除
治和即死即清两种方式。其中集中除治指在冬春季媒介昆虫非
羽化期内采伐清理病死(濒死、枯死、因灾致死)松树并进行
无害化处理,即死即清指在集中除治后对新发现零星死亡松树
进行及时采伐与无害化处理。择伐后应当对采伐迹地上直径超
过1厘米的枝梗进行全部清理。
(2)伐桩处理: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并统一采用
直径≥0?12毫米,网目数N20目的钢丝网罩或纳米网包裹。
(3)粉碎(削片)处理:择伐的松木和清理的枝梗应当
在山场就地全部粉碎(削片),粉碎物短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
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0疫木粉碎(削片)处理应当实行全
过程现场监管,并摄像存档备查。疫木粉碎(削片)物除可在
本区范围内用于制作纤维板、刨花板、焚烧发电以及造纸外,还可采用碳化、生物菌肥发酵等科技手段实现对粉碎物的有效
利用。
(4)防治现场管理:防治区域设立防治标识,内容包括除
治地点、除治面积和株树、除治方式、作业单位、监督电话等信
息。
.生物防治
(1)药剂防治: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区和预防区,根据防
治需求确定防治区域,在媒介昆虫羽化初期和第一次喷施药剂
的有效期末,选用高效低毒、环境友好的缓释型药剂连续2次
施药防治。
(2)打孔注药防治:根据防治需求,针对辖区内需要重
点保护的松树进行打孔注药防治,取得长效防控效果。
(3)生物天敌防治:在预防区根据松墨天牛生物学习性
及天气情况,释放生物天敌管氏肿腿蜂、花绒寄甲等巩固防治
成效。
.检疫封锁
各松材线虫病疫区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各项检疫制度,严
格执行疫木利用新要求,未经粉碎(削片)的疫木严禁利用,疫木粉碎物限制在本辖区利用。各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控机
构应加强对辖区内木材加工企业、木材集散地及建筑工地的监
管,完善涉木单位及个人登记备案制度,同时加强对电缆盘、光缆盘、木质包装材料等的复检,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松
材线虫病疫情人为传播危害。
(三)监管措施
.质量监管
在松材线虫病除治期间,区林业站联合各疫点单位深入疫
区督查指导,在清理进度与质量、伐桩处理、枝梢处理、疫木
除害等方面严格要求,确保不留死角。
.检疫监管
加大疫木源头管理和木材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清理下山
的疫木和枝梢全部集中就地粉碎,粉碎处理全程录像。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加工和运输松材线虫病疫木。
.规范程序
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明确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理公
司对松材线虫病除治进行全程旁站式跟踪监理。
(四)档案管理
.整理归档国家、省、市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部署
文件及相关经费文件、会议材料等。
.整理归档松材线虫病疫情日常监测以及专项普查相关
资料。
.整理归档各疫区松材线虫病年度防治方案、除治作业
设计等资料。
.整理归档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年度完成
情况。
.做好疫木清理、粉碎(削片)处置等台账整理工作,核对相关数据,确保形成疫木管理“闭环二年度除治任务结束
后,将全部材料整理归档并装订成册。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区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制定检查考核方案,明确检查内容与
评价方法,在松材线虫病治理期间对各单位工作情况开展技术
指导及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确保各项技
术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
位,年度除治任务按期保质完
成。
五、经费预算
根据秋季普查数据及实际工作需要,积极落实区级资金,统筹用于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与处置、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媒介昆虫防治及检疫监管等。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以林长制为核心的疫情防控责任制度,按照“党委领导、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属地负责”的要求,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
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系统安排部署攻坚示范行
动,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动实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成
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领导小组,强化部门协调、沟通和对接
工作,完善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防
控格局。
(二)加大资金投入
落实《省“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十
四五”规划》《市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市松材线
虫病防控“十四五”规划》等要求,力口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基
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
防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区财政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防控工作顺
利开展。统筹用好中央、省、市、区财政资金,集中支持拟拔除
小班消灭疫情和一般预防区阻截疫情。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开展
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创新资金管理方式,确保疫情防控
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防控责任落实制度,加大工作力度,将攻坚示范的各项
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确保防控实效。建立防控质量
检查制度,完善防治作业设计、质量考核、成果验收的标准和办
法,加强防控工作日常检查,确保任务完成质量。建立防控成效
评价制度,强化对计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建立计划实施评估机
制,实行年度绩效量化考评,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四)提升业务能力
着力造就一支人员充实、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较高、创新能
力较强的,适应松材线虫病防控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大专
业防治人员培训力度,不断加强从事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相关业
务人员素质能力建设,优化基层专业人才结构配置。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多形式、多层次、跨行业的社会化防治组织(专业公
司、专业队、专业户)参与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除治、监理工
作。
(五)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疫情防控政策法规、防控知识等宣传普及,通过在疫区
交通要道、村头路口、除治山场等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标牌,与相
关企业(单位、个人)签订知情承诺书,印发宣传单等措施,积
极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努力
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通过广泛宣传,让疫情防控知识进村
入户,让抵制收集、存放、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等成为自觉行为。
鼓励群众通过多种渠道报告疫情、举报涉疫违法行为。
(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始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
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
职责,督促指导疫情防控实施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各项
安全措施,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为进一步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快速蔓延扩散、严重危害的势头,不断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和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加强生物安全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以疫情监测为基础、枯死松树清除为核心、疫情除治为重点,强化疫源管控、区域间联防联控和部门协作配合,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战,坚决遏制疫情严重发生和快速扩散蔓延势头,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总体目标
统筹“治(疫情除治)改(松林改造提升)防(重点生态区防御)“措施,实施标本兼治策略。控制疫情增量,新发疫情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除治、早拔除“;消减疫情存量,实现控制一批、压缩一批、拔除一
批。到2025年,全市疫情发生面积不超过2.1万亩,乡镇级疫点数量控制在3个以内,实现国家林草局提出的“疫情发生面积和乡镇级疫点数量双下降,县级疫区数量控制在2020年水平以下“目标。
三、防控区划
(-)划分标准。将全市松林分布区域划分为重型疫点、轻型疫点和重点预防区。以防控目标为导向,将危害严重的乡镇划分为重型疫点;将疫情面积较小,上年度秋季普查未发现疫情的乡镇划为轻型疫点;将未发生疫情的乡镇划为重点预防区。
(二)划分结果。据2020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结果,全市共有乡镇级疫点6个,发生面积3.56万亩。按照划分标准,划分重型疫点3个,轻型疫点3个,重点预防区11个。全市防控区划详见附件2。
四、重点任务
坚持防除并重,实施以清除病死(濒死、枯死,下同)松树为核心,松林改造提升为根本,媒介昆虫松墨天牛防治为辅助的综合防治措施。发生除治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全面攻坚“策略;疫情连片发生区由外向内逐步压缩;落实疫木除害处理制度,严格检疫检查,建
立部门间联防联控机制,确保防治质量和成效。
(-)健全完善疫情监测。落实疫情日常监测与专项普查,统筹护林员、乡镇及林场管护员、社会化防治服务组织、森林资源监测部门等力量,开展以小班为单位的精细化疫情监测,准确排查疫情,实行疫情监测网格化管理。推广应用松材线虫病疫情精细化监管平台,实现从疫情监测到疫木除治的常态化可视化管理,强化疫情信息核实核查,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发生底数和动态,如实上报疫情。强化疫情信息公开,执行新发疫情应急报告制度。
(二)精准实施疫情防治。围绕病死松树清除重点,科学精准施策,全面开展综合防治。
.全面彻底清除病死松树。抓住病死松树清除关键,每年3月底前全部清除病死松树,4—8月出现的病死松树每2个月清除一次,9—12月出现的病死松树年终集中彻底清除一次。清除的病死松树,除极个别运输下山确有困难采用套袋熏蒸外,其他的病死松树(包括直径1厘米以上的枝梗)采取就近就地焚烧、粉碎(削片)处理。
.持续开展媒介昆虫综合防治。结合松材线虫病发生实际,采取挂设诱捕器诱杀、喷施绿僵菌生物制剂、无公害药剂等防治措施,开展媒介昆虫松墨天牛综合防治,降低天牛虫口密度,减少扩散机率。
(1)诱捕器诱杀。4-10月,在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或病死松树分布较多的小班相对中心位置,选择林中空地、便道等林间通风条件较好地段,按每30亩一套的标准,挂设诱捕器诱杀松墨天牛成虫。严禁在疫情发生小班和非发生小班交界处挂设诱捕器。
(2)喷施绿僵菌和药剂防治。根据媒介昆虫发生规律,利用机动喷粉(雾)等设备,喷施绿僵菌生物制剂和无公害药剂防治松墨天牛。
同时,加强对社会化防治服务组织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防治服务组织信用评价。
(三)有力有序推进松林改造提升行动。强化林业部门内协同协作,统筹松材线虫病防控与生态修复,优先将松材线虫病防控纳入造林更新、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生态工程。提前实施预防措施,主动消除隐患,积极开展以择(间)伐抚育改造、带状采伐改造和皆伐改造为主要内容的松林改造提升行动,科学补植乡土珍贵阔叶树种,营造复层林、异龄林、混交林,优化林分结构,构建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增强森林抵御病虫灾害能力。
(四)严格疫源疫木管控和检疫检直。一是管好疫木源头。山场除治坚持先封后清原则,对山场除治、疫木就
地堆烧除害处理等实施有效监管。二是彻底除害处理疫木。山场采伐的疫木原则上不安全利用,采取就地就近堆烧除害处理,专人监管疫木除害处理,疫木堆烧点均要GPS定位,填好定位登记表,严防疫木流失。三是把严调运关口。开展检疫检查行动,加强检疫监管,监督木材加工企业建立管理台账,禁止从疫区调出未经除害处理的松木及其制品;监督调进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及其他工程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台账管理、使用地点报备和用毕销毁等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加工、经营、运输、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的行为。四是突出抓好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包括包装材料、光缆盘、电缆盘等)的源头管控,杜绝松木及其制品非法流通,严防疫情传播扩散。
五、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除治“的要求,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契机,进一步落实乡镇政府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地方政府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机构统筹协调、推动落实和督促检查等职能,应急处置与常态防治相结合,系统安排部署攻坚行动,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资金支持。用好省级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
治补助资金和森林抚育补助资金,集中支持重型疫点控制压缩疫情、轻型疫点消灭疫情、重点预防区阻截疫情。争取财政、发改等部门加大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支持,统筹造林、森林抚育、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等补助资金,加大对松材线虫病防控、松林改造提升的资金支持力度,保障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开展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强化部门协作。创新管理制度,前移检疫关口,加强与电力、广播电视、通信、公路、铁路、矿业、水利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部门联动、统筹推进、职责分明、齐抓共管的防控长效机制,形成防控合力。
(四)强化群防群控。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加大疫情防控法规及科普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的防控意识,积极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检查监督。采取督查检查、包片指导、明查暗访、情况通报等方式,强化疫情监测、疫情除治、疫源管控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特别是要用好林长制考核机制,把松材线虫病防控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林长制考核重要内容,并强化督查检查评估以及考核结果运用,确保责任
落实。
六.评估考核
(-)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科学制定本地区攻坚行动方案,逐级细化目标任务,明确中期(2023年)、末期(2025年)和年度防控目标任务。按照责任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准确的要求,编制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作业设计。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攻坚行动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21年12月30日前逐级报省林业局备案(包括2021年防治作业设计),2022—2025年各年度作业设计应于当年3月30日前报省林业局备案。
(二)做好年度自评。每年12月10日前,各地要组织开展攻坚行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年度自评,并逐级向省林业局报告年度自评结果。每年12月31日前,省林业局要根据各地自评情况开展自评抽查,形成全省年度自评结果,并按要求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三)开展中期评估。2023年11月30日前,各地要组织开展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中期评估,并于2023年12月10日前逐级向省林业局报告中期评估结果。省林业局要根据各地中期评估结果开展中期评估抽查核验,形成全省攻坚行动中期评估情况,并按要求报国家林
业和草原局。
(四)组织末期考核。2025年10月31日前,各地要组织开展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末期考核,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于2025年10月31日前向省林业局报告末期考核结果。省林业局要根据各地末期考核结果开展抽查核验,形成全省末期考核结果,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五)考核结果运用。各地年度自评、中期评估、末期考核结果将作为林长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进行全省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地年度自评结果作为涉农资金优先支持的考核工作任务完成的评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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