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供大家参考。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在学院发生、流行,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院安全稳定,根据《江西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的部署安排,把持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学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预防为主、妥善处置”的方针,科学统筹、全时监管、群防群治、严防死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完善突发疫情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及水平,为全体师生提供一个安全、有序、放心的学习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处置。
学院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学院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学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第一时间坐镇指挥,立即上报,快速果断处置,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并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二)及时发现,预防为本。
落实每日健康打卡,行程卡查验,体温检测等措施;认真开展身体健康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工作,注重信息收集和全面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
(三)联防联控,有效救治。
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后,学院迅速与学校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启动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形成快速有效的处置工作流程,落实“早隔离”“早治疗”措施。
(四)分级负责,压实责任。
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所在单位(部门)管理”的原则,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扎实细致做好突发疫情处置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健全工作专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学院疫情防控指挥部优化设置综合协调组(学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教师管理组(全体辅导员、教师)、学生管理组(学生党员、团总支学生会)等。
(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及时通报信息,加强风险研判,查漏补缺,形成合力。各工作组要严肃工作纪律,自觉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坚决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工作任务。建立重点工作清单制度,做到日清日结,推动各工作组落实责任闭环,强化措施闭环,夯实工作闭环。
(三)落实条件保障。学院加强对各班级疫情防控工作的条件保障、队伍建设和工作督导;把应急物资纳入统一保障范围,确保学院足量储备防护、检测和消杀等用品,同时做好饮食、交通、宿舍、(临时)隔离(留观)室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党员干部防疫志愿者等防疫工作人力资源保障。
(四)做好宣传动员。学院各班级学生应通过专题会议的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活动,做到全员覆盖、人人皆知。学院网站和微信发布相关方案、制度和要求,学院微信宣传平台应转载推送。全院师生服从管控规定、支持防控工作。
(五)加强个人自查。全校师生员工应关注个人身体状况,重点关注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疑似症状,若出现以上疑似症状应及时到就近定点医院就诊;若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在配合医疗机构治疗的同时,教职工应如实向所在单位负责人反馈情况,各单位(部门)向学校报告情况;学生如实向所在班级辅导员反馈情况,各班级通过向学生处报告情况。同时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应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六)开展应急演练。学院要组织教职工进行应急演练,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细节性、关键性问题,确保一旦发生疫情,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七)加强活动管理。在疫情期间,学院非必要不举办和承接聚集性活动、讲座报告,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培训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学院外志愿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确需举办的重大活动需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制订相应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审批制度。
(八)加强档案和保密管理。疫情文件资料传递、签收、阅读、使用、保管、清退和销毁等各环节,要做好详细登记,并长期保存备查。涉密文件严禁擅自扩大传阅范围,复制涉密文件要履行报批手续,复制的文件视同原件管理。疫情应急处置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要及时交由学院党政办公室收集归档,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确保档案齐全完整和实体信息安全。归档文件材料须为原件。
四、应急处置具体流程
(一)发现校内疑似症状人员处置
1、校内出现可疑症状,若教师员工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教职工应第一时间(30分钟之内)向学院综合协调组(学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报告,并联系学校医务室进行核酸检测,配合学院医务室处置就诊;若学生出现上述症状,学生班级所在晨午晚检或班级负责人第一时间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报告,辅导员马上应第一时间(30分钟之内)向学院综合协调组(学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报告,学院及时向学校报告,并联系后勤处,配合学校医务室进行处置就诊;如拒不报告或隐瞒实情,学院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如造成后果,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2、由学校医务室医生对出现疑似症状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医务室医生认为高度疑似必须马上送医的,应第一时间告知后勤处报告社区;学校医务室联系后勤处与定点医院协定好医院专车,将出现疑似症状人员运送定点医院诊断治疗。出现疑似症状学生所在班级,必须安排专人陪同送诊。
3、学院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全力落实各项报告、隔离等防控工作措施。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并在专业部门指导下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等应急处置。
4、当发现同一班级、同一宿舍一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的疑似感染病例,应立即对与疑似病例一起生活、学习的接触者进行排查,及时进行风险告知,提醒其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如出现疑似症状,要及时报告学校安排就医。
(二)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处置
1、一旦被确认为新冠肺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教职工应立即向学院报告,学院立即向学校报告。
2、向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报告省教育厅、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如拒不报告或隐瞒实情,学院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如造成后果,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3、学生由各班级辅导员负责;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所属单位(部门)、安保处,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筛查流调。
4、封控隔离。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指示,后勤处负责,相关部门协助,及时封闭病例密切接触区域或场所(寝室、教室、食堂等);视情况对学院进行全面封闭管理,只进不出。学校医务室、后勤处对密切接触者(一密、二密人员)安排专车迅速送到集中医学隔离点进行隔离,对三密人员进行居家隔离。
5、消杀。各班级要对对密切接触区域或场所进行环境消杀。
6、全员核酸检测。服从学校安排,对学院所有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工作。
7、启动对宿舍学生的线上教学工作。
8、为师生员工提供心理支持和疏导,并及时与家长或家属沟通。
(三)收治医院诊断为疑似新冠肺炎病例的处置
1、对于医院认定的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病例,学院接到消息后,由学院综合协调组(学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第一时间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2、学生患者由各班辅导员负责,教职工患者由学院负责,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筛查流调,掌握患者近14天内行程与活动轨迹。根据疫情发展的情况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对密接次密接人员、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一密人员)进行筛查流调。
3、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指示,医务室、后勤处立即安排专车送密切接触者到集中医学隔离点进行隔离,根据要求协助防疫部门对重点场所进行环境采样和核酸检测。后勤处负责并对其宿舍、教室以及到过的其他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4、根据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病例在学院的居住点、活动范围、接触人员情况等启动封楼或封校。
5、根据学校安排和指导,启动对学院所有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工作。
(四)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处置
1、患者一旦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学院接到消息后,应立即向学校等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学生家长或教职工家属。
2、学院各班级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其经常出入的场所实施封闭管理,按规定对与其有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学院各班级在疾控部门指导下按规定对与其有接触人员的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4、学院各班级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视情况采取班级停课、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启动学院封楼封校预案。
(五)对隔离师生员工的管理
学院对隔离的师生员工,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师生员工病愈或按期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完成居家健康监测与核酸检测后,返校时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并对其提供必要的康复期指导与心理疏导。
五、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建立精准高效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机制,成立由负责人组成的流调工作小组。若学院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流调工作小组立即启动流调工作,配合上级医疗机构做好病例发病情况、暴露史、接触史等流行病学相关信息收集,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建立好相关工作台账。
(一)若学生中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三类人员。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筛查流调。包括:到学院监控室查看监控视频、线上详细询问、填写流调信息登记表等。
(二)若教职工中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三类人员。由人事处负责,教职工所属部门、安保处协助,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筛查流调。包括:到学院监控室查看监控视频、线上详细询问、填写流调信息登记表等。
六、信息发布与宣传引导
(一)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院负责每日定时向学校报告。
(二)学院发生疫情后,学院应根据疫情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对每一起疫情事件都必须作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绝不允许迟报、漏报、瞒报。
(三)信息发布。严控信息发布,学院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疫情信息由政府部门按照规定发布。党务工作部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积极引导舆论。做好师生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教育管理,稳定师生思想情绪,关注关心集中隔离人员。
(四)健康教育。提醒广大师生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掌握卫生知识,做好个人防护。
七、善后和恢复
(一)及时整改
根据疫情应急处置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举措,建立限时整改工作台账,严防疫情复发。
(二)恢复秩序
在经过彻底消杀确保相关场所安全的前提下,经科学研判,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及时发布公告,重启因疫情暂停的教育教学活动。因疫情隔离或患病的师生,须恢复健康并经卫生健康部门确认无传染性后方可返校返岗。
(三)调查追责
学院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发生、流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肃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各班级(辅导员)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
2、未按学院要求履行报告,对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及追踪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
3、排查工作不到位或报告不真实,迟报、漏报、瞒报或授意他人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
4、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后,不配合学院、卫生健康部门进行调查或者妨碍和拒绝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
5、对学院或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时间进行整改的。
6、其他失职行为直接导致学院传染病疫情发生的。
八、解除应急状态
学院被判定为低风险地区,因出现疫情而划分的封闭区、封控区、防护区三类防控区域全部解除,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全部“清零”,学院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人物地同防,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__学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
2022年__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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