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民政局的工作计划范文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民政局的工作计划,欢迎阅读参考。民政局的工作计划(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局工作计划范本【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2020民政局的工作计划范文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民政局的工作计划,欢迎阅读参考。
民政局的工作计划(一)
(一)进一步抓好争资立项工作。重创新,以实绩赢得认可;争资金,以实情赢得支持;抓项目,以实干赢得肯定。通过埋头苦干,“走上去”、“请下来”,加大向省市民政部门协调汇报力度,力争201x年争取上级民政资金再创佳绩。
(二)进一步抓好项目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改扩建工作。通过积极向省市民政部门汇报,争取将县中心敬老院和鲤鱼塘敬老院纳入改扩建项目,加大投入,硬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在11月底前全部完工,努力打造为“精品民生工程”。二是殡仪馆一体化项目投入使用。全面完成殡仪馆一体化建设项目并投入使用;抓好公墓山建设。三是加快农村幸福院建设。为切实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难问题,积极向省市争取建设30所农村幸福院。四是完成市级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市里创建要求,按时保质完成便江镇井凉街社区、坳头上社区市级示范社区创建任务。五是完成农村土坯房改造任务。通过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按时保质完成400户农村土坯房改造项目,有效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有所居问题。六是加快老年公寓建设。启动建设总投资6000余万元,占地面积50亩,设床位500张,集公寓、康复中心、餐饮、健身、休闲于一体的县老年公寓项目。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确保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和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达到省市考核标准,并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进一步强化“阳光救助”,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社会救助动态管理机制和长效机制,努力创建省级社会救助工作示范单位。二是抓好乡镇敬老院管理工作。开展敬老院管理评定工作,提高全县敬老院整体管理水平;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三是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工作。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的有关要求,切实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四是抓好慈善救助工作。抓好县慈善总会换届工作;继续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及时足额按要求和标准完成慈善助学助医助老任务。
(三)进一步抓好救灾救济工作。一是提高救灾应急能力。进一步加强救灾应急宣传,坚持“四个第一时间到位”的救灾理念,完善救灾工作分级管理、经费分级投入制度,健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全力抓好救灾应急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进一步规范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从源头上、制度上严把救灾救济款物的分配管理使用关,做到分配科学规范,程序合理合法,发放阳光透明,确保规范安全运行。三是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减灾社区。继续开展城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提升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力争申报创建省级示范减灾社区2个。
(四)进一步加强优抚安置工作。一是开展送温暖活动。认真开展好“八一”、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进一步增进军民鱼水情。二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不折不扣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待遇,稳步提高优待抚恤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优抚对象合法利益。三是做好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工作。耐心细致做好日常接访工作,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快速主动化解上访危机,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不发生一例赴省进京集访事件。四是抓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落实好政府指令性安置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为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提供政策和技能支持。五是扎实开展关爱优抚对象活动。变上访为下访,继续开展“双促双带”、“优抚对象大下访大服务”活动,积极鼓励扶持退役军人创业致富,及时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等困难。
(五)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全面提升村(居)民自治水平;继续抓好社区规范化建设,成功创建2个市级示范社区;继续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试点工作,稳步提升农村社区建设水平。二是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蓬勃发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服务和监管,出台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办法,进一步加大组建社会组织党组织力度,扩大党组织覆盖率;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相关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三是积极创建平安边界。深入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活动,促进边界和谐。
(六)进一步推进民政事务工作。一是全面完成合村工作,确保201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减少100个建制村的合村任务。二是加强地名管理工作,继续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相关工作,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三是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力度,着力推进文明殡葬。四是抓好孤儿养育工作,确保孤儿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五是抓好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做到依法办证,准确率达到100%。六是积极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各精心组织,阳光操作,严格把关,确保把那些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畴,按时足额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七)加快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民政。信息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对于转变民政发展思维、提升管理服务具有重大支撑作用。要坚持“互联网+”创新驱动,科学编制民政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研究制定“互联网+民政”总体实施方案。要加快民政信息系统建设,突出抓好低保、养老、救灾指挥、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殡葬、地名等系统建设,提高民政工作效能。要加强民政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加快民政信息库、数据池建设步伐,整合现有信息系统,推进部门资源信息共享,实现各级民政数据互联互通,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要深化养老、救助、社区、慈善等领域信息技术应用,大力促进民政机构与互联网有机结合。
(八)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机关效能。继续以创建四型机关为抓手,进一步狠抓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推行精细化绩效管理考核,努力打造一支精干高效的民政干部队伍,为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夯实基础。
民政局的工作计划(二)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x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要求,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加快创新规范、加大资金投入、加速资源整合、加强作风建设,推动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为建设富裕、秀美、文明、安全的新浏阳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以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为重点,以依法管理社会行政事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民主政治权利、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不断推进民政工作的法制化、民政事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网络化、工作手段的信息化,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有效的社会救助、广泛的基层民主、牢固的军民团结、规范的管理服务。
三、工作重点
(一)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全面巩固城镇低保,继续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使城市低保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和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加快敬老院建设,年内扩改建5所以上百人敬老院。建立慈善会,完善日常性社会捐助体系,做好救灾抗灾工作。
(二)以村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完善村(居)民自治机制
依法依规指导抓好全市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指导抓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抓好村干部培训,努力提高村干部队伍素质;深化巩固社区建设成果,完善社区功能,指导抓好社区居委会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以深化改革、维护稳定为核心,推进双拥工作深入开展
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推进安置制度改革,确保市政府安置任务的圆满完成。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各项优抚经费,贯彻执行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烈士褒扬条例》。按照省市要求,抓好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落实。着重解决优抚安置工作的难点问题,做好涉军维稳工作,把双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四)以为老为残服务为宗旨,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
继续实施德政园工程,启动主体楼——德民苑装修工程,完善德民苑附属工程,继续进行园区房产开发。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完善老龄工作网络和为老服务设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落实福利生产方针、政策,规范福利企业管理,抓好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比例、上岗率和劳动保险工作,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扎实抓好福利彩票发行,确保完成销售900万元,力争完成1000万元。
(五)以依法行政为中心,加强社会行政事务管理
一是强化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按照监管与发展并重的方针,加强宏观调控、分类指导,积极扶持、引导和规范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二是加大殡葬改革力度。进一步扩大强制火化区范围,做好强制火化区及火化对象中死亡人员的火化工作,力争全市平均火化率达到25%。三是做好婚姻登记集中办理工作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四是提高地名管理水平。做好城乡门牌编码、装订及城区路牌安装工作,完成全市新建道路命名和农村集镇居委会更名工作,做好与长沙县的行政区划界线联检工作。五是切实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制,强化责任,提高行政效率。一是推行领导负责制。做到党政一把手对全局负责,分管局长对党政一把手负责,科室长对分管局长负责,科室干部对科室长负责的层层负责制。二是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再由科室细化到个人,并进行定期督查考核。三是健全机关管理制度。推行首问责任制,实行科室工作月报制和干部职工季考核制度,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做到用制度管人、办事,不断提高办事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拓宽渠道,开源节流,集聚资金发展事业。一是市场运作多渠道融资,把社会服务业推进向市场,融合社会资金来办民政事业。二是盘活已有资产,提高资金利用率。三是加强与国家、省、市民政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项目与资金。四是加强对日常开支的控制与管理,扩大社会福利彩票发行规模,广开源头,挖掘潜力,壮大实力发展民政事业。
(三)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适时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二是健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工作责任感。三是培养锻炼青年干部,重视和加强青年干部的选拔与培养,提供青年干部锻炼的机会与舞台。四是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和宗旨观念,全力倡导上为市委政府排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的勤政敬业精神,努力造就一支与时俱进、能担重任的民政干部队伍。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不断摸索民政事业发展新路子。民政工作的社会性决定民政事业的发展必须走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道路。在政府主导、加大投入的前提下,立足我市实际,主动吸纳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融入“大民政”的思想理念,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主办、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机制,形成投资渠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作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新模式。
民政局的工作计划(三)
一、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㈠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城乡低保工作以加强规范化管理和争创全国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求助,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公平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扎实推进分类施保,对重点保障对象实行重点保障。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助。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水电、住房、医疗、教育等配套救助政策。组织低保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不断创新救助机制,完善救助政策,规范救助行为,形成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其它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方式,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限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㈡提高五保供养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和制度。大力开展模范福利院创建和提档升级活动,提高农村福利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㈢优化医疗救助制度。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确保参合率和参保率达到100%。加大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力度,降低救助门槛,取消病种限制,提高救助标准。
㈣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㈤完善城乡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细化救灾应急预案,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灾情速报网络,明确灾情速报职责;制定自然灾害救助规程,规范灾害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将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拨付及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害救助档案,按救灾卡发放救济款物,确保因灾倒房当年恢复。
㈥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服务“四城联创”活动,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
㈦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筹集资金、扶持200户以上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
二、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切实的民主权利
㈠加强村民自治工作。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创新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㈡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加强对乡镇集镇社区建设的指导,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规范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和人员管理。实行“费随事转”,坚持社区工作经费与社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㈢深化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一村一社区,社区设小区”为基本模式,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重点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继续探索“一村多社区”或“跨村建社区”的建设模式和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
三、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㈠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选送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到上级优抚医院集中治疗,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对优抚对象就医予以优先和照顾。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贯彻落实湖北省优抚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市军休所、烈士陵园建设。大力开展“关爱老功臣”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住房难和生活难问题。
㈡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确保按期完成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把退役土兵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教育或社会再就业培训体系,扎实开展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荐退役士兵就业。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在就业、养老、医疗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做好军休干部、无军藉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政治、生活待遇落实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活动,为军休干部提供优质服务。
㈢大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拓宽双拥工作领域,充实双拥活动内容,丰富双拥活动形式。落实对驻宜部队和官兵、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社会优待,协助人事、劳动部门安置好驻宜部队随军家属,落实好待业随军家属生活补助费,解决好随军子女入学入托问题。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互惠互利,军地共谋发展。认真调查研究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生活现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教育,落实政策,解决困难,依法维权,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四、加快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社会特殊群众的福利服务需求
㈠大力发展老龄事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都发[XX]20号),针对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面临的各种矛盾,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促进全市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服务政策,加强维护老年****益网络建设,注重解决有赡养人且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问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活动。加强老年人协会组织建设,重视发挥老年人作用,不断丰富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努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㈡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积极探索和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公办社会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对市福利院进行扩建,逐步实现城市“三无”对象自愿条件下全部集中供养。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和网点,建立社区福利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体提供各种福利服务。充分发挥社区“星光老年之家”的作用,继续扶助有条件的社区建立“星光老年之家”。做好社会福利企业审批和年检工作,鼓励企业为残疾人提供的就业岗位,维护残疾职工和福利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组织实施残疾孤儿手术矫正和康复“明天计划”。做好艾滋病致孤儿童救助工作。
㈢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力度。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管理,努力扩大福利彩票发行量。加强福彩管理分站建设,搞好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及时的工作格局。推进多票种协调发展,积极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力争全年发行量达到1500万元。
㈣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完善慈善事业体系建设,积极搭建富裕阶层助弱扶困、回报社会平台,进一步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力争全年募集善款100万元以上。开展扶贫、助残、助医、助学等慈善捐助活动,为实现贫有所济、困有所帮、残有所助目标贡献力量。
五、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努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㈠推动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促进各类民间组织的规范发展。以增强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应诉求、规范行为的能力为目标,引导和鼓励民间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抓好行业协会的规范整顿工作,规范组织形式和活动行为。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服务新农村建设。扶持发展公益慈善类、基层服务类民间组织。探索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分类指导新机制。建立与业务主管单位定期办公、联席会议制度。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加强对民间组织工作的领导,指导民间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加强诚信建设,提高民间组织公信力和活动的透明度。推行民间组织网上年检,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大对非法和违法违规民间组织的查处力度。
㈡提高区划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设置陆城城区新建道路路牌,协调公安部门完善陆城城区门牌号码设置工作。完成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地名数据库建设,推动地名信息化建设和服务工作。做好猇亭**线的联合检查工作,确保边界安定。
㈢加强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完善信息网络系统,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争创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单位。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
㈣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工作。搬迁兴建市殡仪馆,实行“一条龙”服务。稳步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仪服务市场,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提高殡仪服务水平。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民政工作效能
㈠加强队伍建设。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和谐、开拓创新、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领导集体。深入开展“五规范、两争创”活动,促进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适应新形势,立足新起点,按照新要求,抓好民政干部职工、社会工作人才、社区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把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优秀团队,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成为初具规模、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群体,让社区志愿者队伍成为扶贫助困、服务社会的重要力量。
㈡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严格执行“七个严禁”纪律,落实“五办”作风,促进效能升级。大力培植和宣传民政系统的先进典型,开展“学先进、比贡献”活动,深化为民理念,强化为民责任,躬行为民实践,努力形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大力开展民政调研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解决民政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大创建文明单位、群众满意机关和民政系统“创五优、创一流”活动力度,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㈢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让社会和群众全程监督民政工作的运行。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促进民政工作健康发展。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民政工作“务实、清廉、高效”运行。强化民政资金管理,保障民政事业协调持续发展。建立调研信息工作全员参与机制,切实加强民政理论研究和宣传信息工作,进一步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抓好信访、档案、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后勤保障、机要保密、联村帮扶等各项工作。
民政局的工作计划(四)
xx年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实际,认真履职,着力推进各项民生工作,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着力促进xx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各项创建工作,力争各项创建一举达标
(一)建成专用城乡低保档案室,实现城乡低保信息全省共享,达到城乡低保网络化规范管理目标。
(二)加强xx镇xx社区创省级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的打造,实现设备齐全、功能完善、管理规范。
(三)加强竹园镇梁沙社区创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打造,进一步提升社区防灾减灾能力。着力完善全县县、乡、村三级灾情预警信息网络建设。
(四)加强省双拥模范县城创建工作,力争创建工作一举达标。
(五)着力改善木鱼镇木鱼社区、桥楼乡新平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打造全县社区精品。
(六)加强全国敬老文明号和省级敬老模范县创建工作,努力营造爱老、敬老、助老良好氛围,扎实稳步推进老龄工作。
二、加强民生工程,实现民生目标超额完成
(一)扶贫解困工程
加强城镇和农村困难群众门诊人均救助,加强城镇和农村困难群众住院人均救助,全面提升救助标准,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就医难实际问题,全面完成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参合任务,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社会保障工程
加强城乡低保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农村五保集中入住敬老院工作,建设完成1所社区达省级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建立完成1所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全面提升社会福利保障水平。
三、加强民政重点工作,业务目标圆满完成
(一)大力开展十大救助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十大救助制度
深入宣传十大救助制度,完善十大救助制度救助程序,实施规范救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提高救助覆盖面和救助标准
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管理条例,大力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通过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规范施保,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和救助覆盖面。
(三)加强防灾减灾工作,不断提升减灾救灾能力
积极组织参加全县各项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和各项抢险防灾工作,完善各项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值班备勤制度,储备充足的救灾应急物资,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四)加强社会福利和老龄、慈善事业,全面提升社会幸福指数
实现“三孤”、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集中供养率和生活补助达标。积极完成爱心慈善超市网络建设,年底建成投入使用。努力完成福彩销售任务。加强新《老年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各项老年优待政策,推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五)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升基层组织服务能力
加强指导全县15个新农村社区创建、2个城市社区创建和4个精品社区的打造工作。认真做好全县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下半年换届选举一举成功。
(六)加强优抚安置工作,提升优抚安置工作水平
及时清理核对优抚对象减员情况,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政策自然增长机制。认真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完成全年安置任务。认真开展涉军人员不稳定因素的摸排,切实做好涉军信访稳控工作。
(七)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提升社会事务管理能力
巩固婚姻登记机关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县城和乡镇街门牌设置安装工作。加强《xx县惠民殡葬救助办法》制度宣传,大力实施惠民殡葬服务。认真抓好社团登记和年检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社团和民办非的管理。加强收养登记和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目标任务,认真对照梳理,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归档立卷,确保xx年度民政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民政局的工作计划(五)
一、救灾救济工作
1、按照冬春救助工作进度的要求,积极做好20xx-20xx年冬令春荒救助工作。继续做好各种荒期间调查摸底工作,造册登记并争取完善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
2、积极争取上级救灾资金,同时加强对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监督工作。加强对重点物资的预控,保证供应,抓好质量管理。
3、配合好市房改办、做好对做好民政对象危房改建的前期工作。
4、完善灾情信息管理机制,重点提高灾情报告时间和准确性;
5、继续做好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工作,明年计划申报1-2个示范社区。
6、继续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主题日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防灾减灾知识传播,进一步提高全市居民防灾减灾意识。
二、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1、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加大指导和监督责任力度,指导督促各区民政局和育才管委会以及各国营农场经办低保机构工作,加大低保规范管理的力度。
2、进一步推进“救急难”试点工作,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3、进一步推进救助申请家庭经济平台的建设,推进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4、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干部依法服务水平,努力强化自身建设。
5、进一步完善五保供养机制,提升敬老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敬老院项目建设。
三、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
1、全面落实优抚安置业务移交和抓好各项优抚工作。
指导各区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工作;指导各区完善一卡通发放系统,落实优抚对象生活待遇,确保抚恤资金按时发放;指导各区建立优抚对象信息系统,及时做好优抚对象信息资料报送更新工作;指导各区做好烈士纪念设施和零散烈士墓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各区继续做好60岁农村籍退伍兵新增人员的调查及生活费发放工作;
2、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各区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落实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指导各区做好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开拓安置渠道,想方设法解决转业士官的安置问题;继续抓好涉军人员的信访和维稳工作,加强思想教育和动态管理,避免涉军人员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指导军休所和军供站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3、积极做好各项双拥工作。进一步加大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的力度,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抓好涉军政策制度落实,解决部队实际问题;进一步巩固军地关系,争取部队对地方建设的支持。
四、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1、加快推进市xx园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和xx园二期工程(A区)建设项目。
2、落实好《*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办发﹝20xx﹞37号)要求,加大力度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3、继续做好出台《市殡葬管理规定(代拟稿)》和《市惠民殡葬补贴实施方案》的相关工作。
4、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xx﹞226号)方案要求,继续做好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提炼服务模式,在全市四个区全面推进实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我市困境未成年人的统计、检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等保护体系。
5、继续落实市示范型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6、继续做好收养审批和孤儿生活补助和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同时对全市的事实孤儿(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进行调查摸底。
五、区划地名工作
1、组织实施地名数据库应用开发二期项目,进一步提升地名数据库应用开发能力,进一步拓展地名公共服务领域。
2、组织3—5批次业务培训,对各区民政局区划地名工作的业务骨干,进行对口专项培训,指导各区开展区级地名数据库建设。
3、组织市辖区进行年度界线联检。
4、配合市政府、市人大开展《市地名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和申报工作,争取年内立法出台。
六、老龄工作
1、继续推进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强化老年基层基础和自身建设。
2、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切实加强老年维权工作。
3、认真做好高龄老人津贴的审批,发放工作,按时足额发放高龄老人津贴。
4、注重加强老年宣传文体工作,强化老年基层组织建设。
七、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1、督导各区及时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前的村(居)财务审计工作,并在选举前进行通报和公示。
2、指导各区开展村级组织换届前的摸底工作,准确掌握选举的难点、存在的问题与成因,有针对性地指导村居换届选举工作。
3、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督导各区依法进行村(居)换届选举工作。
4、组织各区对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进行上岗前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专项培训,提高村(居)的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
5、督导各区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村(居)务公开检查、抽查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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